作者tosca330 (tosca)
看板NtuDormM5
标题[公告]97学年度第1学期旧生申请大学部宿舍网路申请说明
时间Sat May 31 10:57:35 2008
1.申请时间:97年6月2日9时起至6月12日17时止,一律网路申请,逾期不受理。订於97
年6月13日上午进行电脑抽签,抽签结果於是日下午1时公布於住宿组网页。
2.申请者需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以上(包括父及母之设籍),因本组以
注册组所提供之地址作为判断申请者户籍的依据,若户籍有更动,但无法上网申请者,请
於网路申请期限内以电话告知住宿组更正Tel:(02)33662264~66,於更正後再提供上网
申请。请依操作说明申请,并确认性别等基本资料是否正确以及是否申请成功。
3.所有旧生上网申请後之抽签结果为候补序号,待97学年大一新生入住、候补完後,会
以此次序号依序递补。
4.申请者经通知抽中宿舍後,於进住时需缴验户籍誊本(包含父、母及本人),若资格
不符,即取消住宿资格。
5.若有下列情形者,可优先分配宿舍,不须参加抽签,待97学年新生入住後,再优先安
排入宿:
o身心残障学生(需补验残障手册影本)
o离岛及原住民学生(需补验户籍誊本)
o外籍生及侨生(须补验外籍生及侨生证明影本,例如居留证)
o低收入户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以上(需检验县、市政府核发之低收入证
明影本,且须有申请学生本人之姓名资料在上面)
※符合低收入户资格者,免收住宿费用。
※有以上优先住宿情形者,请於网路申请时间内勾选优先住宿申请选项,并於97年6月11
日以前将应补验之证件寄至台北市罗斯福路四段一号台湾大学学务处学生住宿服务组(请
写明邮递区号:106),并请於信封注明「优先住宿补寄证件」字样(亦可持应补验之证
件直接至学生住宿服务组验证),若验证後不符合上述优先住宿资格者,恕无法提供住宿
。
6.抽签结果通知书以及住宿相关资料,将以E-MAIL寄发给申请的同学,请同学务必填写
正确的E-MAIL帐号,以免收不到通知,并且务必详阅通知(约於6月16日寄发)。
7.学号B93(含)、兽医系B92(含)、牙医系B91(含)、医学系B90(含)以前者,即
已达正常修业年限应毕业而未毕业之同学,如欲申请97学年度住宿,亦於此段时间上网申
请。
8.学号B93(含)、兽医系B92(含)、牙医系B91(含)、医学系B90(含)以前者,因不
可抗拒因素休学或降转、自愿休学或降转、双修学位而致未毕业者,请於6月11日前缴交
相关证明至本组,抽签顺位将排於一般延毕生前面。
9.休学者若欲於97学年度第1学期申请复学但未完成复学手续,可能无法上网登录,请於
97年6月2日至6月12日上班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止)拨电话至学生住宿服务组申请登
记宿舍抽签。
学生住宿服务组 敬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