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uhen ()
看板NtuDormM4
标题舍胞诸君
时间Fri Jun 27 13:10:03 2008
经过昨天「侵门踏户」的掠夺式整修,相信舍胞的心情都很难平复,面对推诿卸责的包商
,我们只有走上法院主张权利。
现在,请各位受损的舍胞将相关损害及其清单,用repost的方式在trooper同学前面的
损失列表相关文章下,记下自己的损失。
至於证据部分,下午我会从教官那里拿到当天的DVD影像,由於照相机的镜头所对准的出
口有三(分别是男四与男十六的共同机车出入口、男四的大厅(二镜头)),预计勘查
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半这段期间的车辆进出情形(含:车号、车型、载运方式与出入时间
),需要约十位同学帮忙并予以记录,希望各位能踊跃报名(请回我站内信),在相关
证据整理完毕後,我们会把小额诉讼的诉状连结贴出,诉讼的原因事实也会贴在版上,各
位舍胞只要把自己的损害列出,就可以自行起诉了。
至於提告的对象,粗略观之,在法律上可能会有国立台湾大学(代表人:李嗣涔)、守威
公司、名冠公司、暐益公司、赵之屏教官及张家玮辅导员,这部分我下午会作整理,只要
等待相关DVD整理完毕之後,如果事情进展顺利,下星期三以前这些人就会收到诉状。
当然,如果有人认为等待刑事责任归属厘清後,事实也某程度被解明时,再准此(如起诉
书或笔录)提起民事诉讼,也不是不行,这是与台北市警察局间之调查进度=结果如何
互动的问题。
至於法律依据,就是民法第185、188条及民事诉讼法第222条第二项,相关法律构成我会
写在版上,届时也请各位集思广益,把诉状的法律结构充实完善,才是法庭胜利的起点。
这种侵害人权的劫掠事件,居然发生在号称卓越的国立台湾大学,实在令人不敢置信,
所以也请有认识记者的人(苹果),联络一下看是否能作个相关报导,当然在此同时,
我们也要走上法庭保护自己的权利,否则将近十年的权利义务教育,不就化为乌有了?
我们是权利义务主体,不是卓越台大支配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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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4.235
※ 编辑: chouhen 来自: 140.112.4.235 (06/27 13:12)
1F:推 trooper:帮忙看DVD +1 06/27 14:26
2F:推 jesselazarev:刚刚和教官确认 学长要的资料应该可以在下班前补齐 06/27 15:50
3F:推 jesselazarev:学长辛苦了 有什麽我可以帮忙的要说~ 06/27 15:51
4F:推 hom:帮看+1 不过我礼拜六日要考试 礼拜一之後比较有时间 06/27 17:05
5F:推 trooper:我看下午二点到四点的DVR~ 06/27 19:46
6F:→ chouhen:evilmaker兄负责12:00~14:00的部分。 06/27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