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4gotten (Evan)
看板NtuDormM3
标题Re: [失物] 11/21锁车名单
时间Thu Nov 24 00:27:39 2011
整理一下目前大家的争点,并且在讲一下我的看法。
一、生治会是否拥有锁车的权力或是法律(校规、管理办法etc)
因为男三舍与男五舍前停车位不足的关系,男三舍、男五舍脚踏车停放凌乱,而
而男三舍生治会经过舍胞大会通过後,决定拖吊违规的脚踏车。我了解被拖吊心
情当然会差,但我想为男三舍生治会抱不平的是,男三舍生治会早就了解拖吊脚
踏车是有风险的,因此他们在十月的
#1EfNozKl一文中也阐明男三生治会有和其
它宿舍生治会讨论过此问题,一样无解,但他们已了解某些舍胞希望处以罚金是
非常不恰当的办法。因此,脚踏车是否能拖吊的问题,不只是男三舍生治会现在
尴尬的处境,而是男生社区全部宿舍生治会的难题。若同学们有看那篇文章,可
以知道男三生治会对拖吊问题非常小心翼翼,因此他们非常详细地制定拖车规范
。即使生治会是否有权力拖车的问题尚未获得明确的答案,基於脚踏车凌乱
、问卷结果以及过去好几栋生治会也拖过车的经验,他们大胆、但谨慎地决定
拖车。
我上述所说的尚未解决权力问题,只是想让各位同学知道,生治会不是脑包、
不是不顾舍胞权益与想法的白目,过分严厉的指控对男三生治会非常不公道。
再来就是合法性的问题,有些同学说的很对,即使乱停车也不代表生治会具有拖
车的权限。但同学们能够提出更有效的办法吗?而在那个更有效的办法前这段期
间该怎麽办?
我觉得很有趣的是,很多同学只是想要有个「法」,但并不会讨论该法是不是恶
法,以及法案制定过程中政治与社会的结构因素。很多同学提出生治会拖车没有
法源依据,但
这样的疑问究竟是好意提醒生治会不要违反法律,还是不想被拖车
的推诿之词?。如果是第一点,那麽只要生治会在学生住宿最高层级的会议-「宿
舍管理委员会」中提案赋予生治会权限即可,或是比照<国立台湾大学校园交通
管理要点>,我想这对各生治会来说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如果是後者,那麽我们
也该好好检视台大校园的拖车办法到底有没有侵犯法律,必要时委托学生会进行
行政诉讼。
二、男三舍是否能在自己的范围内拖吊男五舍的脚踏车
据我所知,男三生治会曾跟男五生治会共同讨论拖吊的范围,男三舍问卷结果
决定拖吊後也告知过男五舍生治会,两个宿舍版也在第一时间公告。宿舍版一
一直是宿舍事务公告的平台,就比如说学生会相关事宜或学代选举也是经由NTU版
发布,这一直以来是宿舍事务公告的传统,今天如果同学是大一,不知道此项传
统很ok,但住在男五都是大二以上了,说「这样公告谁知道」实在有失公允,当
然生治会也该尽力让同学知道讯息,我觉得这是男三生治会跟男五生治会应该再
努力的部份。
再者,如果觉得男三舍拖吊不妥的男五舍胞已经大三了,我印象很清楚,去年男
五几次的舍胞大会中已经跟舍胞提过男三舍会拖吊及其拖吊的区域,提醒舍胞注
意停放的位置。
至於男三舍是否能拖吊男五的脚踏车,双方生治会长协调时已经划分好责任范围,
而男三拖吊并不只是针对男五,而是针对每位再其责任区乱停的同学。我觉得再
其责任范围内行驶其职权应是很正当的事情,就不多赘述了。
以上是我一些的想法,简言之,我觉得以法律程序、是否抵触刑法,作为生治会
是否能拖吊脚踏车的依据有点勉强,
因为只要生治会提出修法,那这样的问题就
迎刃而解了。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的是,为什麽校方有权力拖吊校内脚踏车
?或
者是更积极一点、更实际一点,讨论该如何在不拖吊的方式下减少脚踏车乱停的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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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be4gotten 来自: 140.112.4.181 (11/24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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