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M3 (男三生治会)
看板NtuDormM3
标题[公告] 脚踏车拖吊相关事项
时间Mon Oct 24 22:56:58 2011
关於违规停放脚踏车拖吊及处理以下几点向各位舍胞
报告,并欢迎舍胞提出意见。
首先,上周末(10月15日及16日)住宿组及生治会干部
研习营中,长兴舍区的生治会长们提出了如何处理违规停
放的脚踏车的讨论。讨论中,我们谈到对违规停放脚踏车
的车主课以保管费或罚金一事,生治会长们花了很多时间
确认宿舍的自治法规是否有此权限。当天的讨论因为大家
手边没有住宿规范或民法等相关法规,因此没有做出确切
的结论,但我们的确发现课以保管费或罚金这样的做法的
确是有所争议的。
研习营结束之後,生治会研究了一下住宿法规及生治
会的组织章程等相关法规,并请教法律系同学关於此事的
意见之後,确定了即使是
生治会所拟的法规经过舍胞大会
的议决之後还是没有强行课徵罚金的权限,也就是说即使
以大学法大学自治的精神解释,并且舍胞大会或生治会作
为一学生自治的组织看待,我们(无论是生治会或舍胞大会)
在公法上都没有强行剥夺他人财产的权力。若要维持罚金
制度唯一的方法是透过私法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每一位
舍胞要白纸黑字的签下自己的姓名,同意自己违规停车时
必须缴交保管费给生治会,但这样的方法并没有办法规范
男三舍胞以外的停车者。
因此,兹陈列微幅修改後的脚踏车管理办法如下,下
周将作成问卷调查舍胞意见,也欢迎舍胞向生治会提出建
议。修改的部分将以红字标出。
------
国立台湾大学男生第三宿舍脚踏车管理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根据《国立台湾大学学生宿舍生活自治组织细则》第十四条规定订定,为
男生第三宿舍(以下称本舍)生活公约。
第二条 任何人使用本舍周边脚踏车停车位,须将脚踏车妥善停放於车位内,本舍生活自
治会得对未妥善停放之脚踏车进行拖吊保管。
第三条 本舍周遭停车位范围如下:
一、 本舍与统一超商兴舍门市消防通道南侧,本舍与男生第五宿舍之间,如图一。
二、 本舍与统一超商兴舍门市消防通道北侧,消防通道与男生第一舍区大草皮之间,
如图二。
三、 本舍北侧,本舍与长兴街之间,如图三。
四、 本舍後门,少数号(101室到111室)出入口与长兴街之间,如图四。
五、 本舍後门,少数号(101室到111室)出入口楼梯下,如图五。
六、 本舍後门,晒衣场与长兴街之间,如图六。
七、 本舍後门,多数号(112室到130室)出入口与长兴街之间,如图七。
八、 本舍後门,多数号(112室到130室)出入口楼梯下,如图八。
九、 本舍後门,多数号(112室到130室)出入口东侧,如图九。
第四条 脚踏车未妥善停放於车位内之情况如下:
一、 车身(後轮)超出地上的停车位漆线。
二、 勉强停放於其他脚踏车之间,造成其他脚踏车出入困难。
三、 停放於本舍周边机车专用停车位内。
四、 停放於停车格外且与脚踏车架锁在一起。
五、 停放於第三条所列脚踏车停车位以外或其他由总务处事务组所设置的脚踏车停车
位以外之处。
第五条 本舍生活自治会得於每学期学期中由本舍生活自治会干部进行拖吊保管作业,或
以聘请工读生之形式(新增)邀请
国立台湾大学在学学生(修改)协助作业;进
行拖吊作业之住宿生於作业中须佩挂本舍生活自治会制发之证件。
一、 拖吊毋须事先告知,频率为每周三次,由生治会决定任三日晚间进行。
(新增)
第六条 拖吊保管手续如下:
一、 对违反第四条规定之脚踏车进行拍照。
二、 登记日期、学号或脚踏车特徵、停放位置。
三、 移置并上锁(第四条第四项者就地加锁)。
四、 将拖吊清单公告至台大批踢踢实业坊(bbs站)本舍舍版(版名Ntudormm3)
(新增)
第七条 违反第四条规定遭拖吊保管之脚踏车停放位置如下:
一、 本舍正门外路灯下,如图十。
二、 本舍後门,少数号(101室到111室)出入口外路灯下,如图十一。
第八条 遭拖吊保管之脚踏车的车主,得於每学期学期中本舍生活自治会值班时间,到本
舍生活自治会办公室办理领回手续,手续如下:
一、 出示学生证。
二、 签名。
三、 交付保管费新台币十元。(删除)
第九条 遭拖吊保管之脚踏车,除经遭人蓄意移置以致违反第四条规定外(须举证),其
车主不得以威胁、恐吓或其他手段要求本舍生活自治会干部、值班住宿生或其他
协助拖吊之住宿生於进行拖吊工作过程中归还脚踏车,或自行以破坏或其他手段
开锁取回脚踏车,违者本舍生活自治会得公布车主学号,并向该车主要求赔偿。
第十条 遭拖吊保管之脚踏车,半年以上未领回,本舍生活自治会得认定其为报废车,并
交由总务处处理。
第十一条 本规则经本舍住宿生大会或通过後发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
以上修改,除第五条第一款为一百学年度第一学期期
初舍胞大会决议及第八条第三款违反上级法律规范自动失
效之外,其余修改尚待期末舍胞大会追认,因此下周将先
以问卷的方式暂行之。至期末舍胞大会前舍胞有任何建议
都欢迎提供给生治会参考。
--
还有问题吗?
生治会将竭诚为你服务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3.2
※ 编辑: NTUM3 来自: 140.112.243.2 (10/24 22:57)
※ 编辑: NTUM3 来自: 140.112.243.2 (10/24 23:00)
1F:→ NTUM3:在此也向之前登记的工读生道个歉,因为法规的因素一直无法执 10/24 23:00
2F:→ NTUM3:行拖吊,生治会会尽早处理完成。 10/24 23:01
3F:推 b98901056:无法比照水源拖吊缴罚金的依据吗? 10/24 23:25
4F:→ NTUM3:通过法规的层级不一样,所以无法比照办理 10/24 23:37
5F:推 caluti:乱停车还要拿大家的钱请工读生拖车 这样不公平吧! 10/24 23:42
6F:→ caluti:自治权创设出符合一定比例原则的裁罚权也未必不可 10/24 23:43
7F:推 as862437:唉! 不要脸乱停的人(ㄨㄤˋㄨㄤˋ)还真多! 10/25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