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ilemily7 (呱呱)
看板NtuDormF8
标题[情报] 关於12/15教官的信,宿舍公约修正有望!!!
时间Sun Dec 16 15:06:48 2012
大家好,我是101寝的何宜臻,
在12/15教官寄信给每位社胞,说明接下来宿舍管理员将针对鞋柜上方放置的物品严加
管理,严重违反者可能遭到退宿。
我对於「鞋柜上层只能摆放美化物品,而不能放置其他东西」以及「违者可能遭到退宿
处置」这两点提出了申诉,我认为鞋柜是实用之物品而非艺术品,因此在鞋柜上方放置
鞋子应该是合理的。我向教官询问了「鞋不落地」规范的始末,希望可以知道这个规范
的全部条文为何?并进一步检讨旧有的规约是否有应该修正的地方。
可惜的是,教官说这项「鞋不落地」的规定是由96学年度社胞大会提出,属於宿舍内约
,实际条文为张贴之公告。在查无会议记录的情况下,这项规约的实际决议内容为何已
不可知,现今管理者或许可以说这是社胞自治决议之内容,但这些沿用的规定是否真的
符合自治精神、并且在实施时是否具有实际的效力,仍需现在的社胞再次讨论、研议。
再者,关於「退宿」的处罚也并不合理,
根据大法官许宗力之684号释宪,
「学校维护校园秩序、生活规范以及评量学习成果、授予学位等措施,可能涉及学生的
言论自由、....、
人格权(如予以记过、申诫处分) 等,虽然都与学生受教育
的机会无关,但本即有其各自独立的权利内涵,应该予以承认。」
因此,宿舍管理员不应以记过、申诫处分,甚至以更严重的处罚「退宿」,作为要求学
生遵守规约的手段
在与教官多次通信过後,教官承诺将请生治会发送问卷,调查社胞们对於现行宿舍规约的
意见,并同意「在使用旧有的规约时,弹性的修正某部分的规约,让宿舍生活具有规范,
同时保有留给学生自行处理的生活范畴。」
之後若社胞收到相关的问卷调查,可以积极提出不同的想法,让宿舍规约可以真正符合学
生自治精神,并同时达到维持宿舍生活品质的目的。
详细的通信内容,已附於连结的pdf内,有兴趣的社胞可以点开来看!
http://ppt.cc/upxI
里面有更多讨论的内容,包括了设置「新鞋柜」的问题。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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