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omtwolf (现实主义的浪漫精神)
看板NtuDormF5
标题[安全] 去警察局问了性骚扰的处理方式
时间Fri Oct 14 01:11:43 2011
是今晚去汀州路上的思源派出所问的。
主要是回应ntu板这几天的 [新闻] 以身作饵 高职3正妹分工擒狼
[小心] 罗斯福路上的包包地摊老板是变态
另外特别请女生帮我看一下置底的几个问题,然後推文回应我你们的想法,谢谢!!
首先澄清几个观念:
1. 警察对性骚扰受害者的协助,并不包括让女警担任「诱饵」。
思源派出所告诉我,警察会当「诱饵」的情况是:
比方你买到假货,报警处理,警察的处理方法之一就是请你再跟卖家约一次,
而後前去代替你担任买主,以求当场人赃俱获;
或像性交易、毒品买卖、小偷.... 等情况,会考虑以诱饵来抓犯人。
但不包括性骚扰案件,除非有警察自愿,否则不能要求警察作这种风险太高的「诱饵」。
2. 当场反应不及,可以事後报案。
分成几种状况:
(a) 直接去派出所作笔录,但胜诉机会相对较小,因非当场抓到,又没有证据
(b) 回到事发现场,
确认犯人(如:确认是同一位地摊老板),当场请警察来抓
这种方式可以用现场环境来作具体的说明还原当时状况,胜诉机会比(a)大
(c) 因为性骚扰通常不会只有一件,犯人通常会以类似的方式对其他人下手,
所以若能
找到其他的受害者,案件同样成立,且胜诉机会比(a).(b)大。
在[新闻] 以身作饵 高职3正妹分工擒狼 中:
警察同意要让犯人毫无脱罪的可能,这个方法效果最好,当然也是最危险的,
警方并不鼓励。
在行动前应先和派出所联络并讨论。
3. 事发当下呼救与报警,是最妥善的方式
不用担心色狼的犯行是否尚不构成性骚扰,只要你觉得不舒服,立刻呼救,请
路人一起帮忙,防止色狼逃跑,并马上报警,这是最有效的方式。
当然
也不需要担心证据不足,如果是当场报警,警察认为一般人不会无缘无故
认为自己被性骚扰,案子成立并胜诉的机会很大。
今天和警察聊到後续的流程,会需要在法庭上作一些说明,以地摊老板事件为例,
被害者可能需要去法庭上说明,比如老板是怎麽帮你桥包包位置、怎麽碰胸部等等,
基本上只要当场报警,对受害者而言,就是比较有利的。
先前战高职女生抓捷运之狼的方法安不安全,基本上,如警察讲的,
那是最有效一定可以定罪的方法,但真的很危险,要作的话一定要和警察先联络好。
然而CP值最高 最安全的有效方法一定就是
当场大叫、立刻报警,无第二个方法了,
就是需要女同学的临场反应,
积极应对是很重要的
希望这篇文章能提供给大家一些有用的资讯,派出所的警察伯伯也欢迎大家来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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