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F3 (女三生治会)
看板NtuDormF3
标题Re: [公告] 三楼阳台长出香菇的椅子
时间Tue Sep 20 13:03:42 2011
感谢曼宁姐的公告~
生治会也在这里提醒各位
擅自移动公物到寝室外是违反宿舍法规喔!
住宿学生不得有下列各款行为:
一、顶让床位、霸占床位、或排斥他人进住。
二、偷窃、赌博、酗酒闹事、斗殴或打麻将。
三、储存危险物或违禁物。
四、利用宿舍网路从事不法之行为或违反学术网路之使用规范。
五、未经同意留宿访客或未依「学生宿舍进出及会客办法」让访客进出寝室。
六、引介商人进出宿舍买卖物品。
七、接装未经同意或超过该宿舍及寝室电力负载之器具。
八、在寝室内炊膳。
九、未经同意在宿舍内饲养动物。
十、在宿舍建物内或舍区室外非吸烟区抽菸。
十一、未经同意将寝室内之公物移至寝室外或毁弃。
十二、未经同意於宿舍公共区域堆放物品。
十三、违反宿舍生活自治会订定之有关住宿规定。
十四、其他违法或危害公共卫生、居住安宁或公共安全之行为。
前项第十三款之规定及其违反时之议处方式,应送请学生住宿服务组备查。
违反第一项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规定,及第四款、第十四款其情节重大者,经宿舍辅导
员、宿舍生活自治会及学生住宿服务组查证属实者,勒令退宿,并不得再为住宿申请。
违反第一项第四款至第十二款及第十四款之规定,由宿舍辅导员或宿舍生活自治会书
面警告一次无效,经查证属实者,勒令退宿,并自退宿登记日起一年内不得再为住宿申请
。
有关「未经同意」乃指未经宿舍生活自治会与宿舍辅导员共同核定之事项。
如就本条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五项所为之裁处有争议时,应交由宿舍管理委员会为
决议。
所以请大家爱惜公物也不要任意地堆东西在公共区域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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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tuF3 来自: 140.112.220.253 (09/20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