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861032 (wolf)
看板NtuDormF3
标题Re: [问题] 走道清理,还请辅导员回应,谢谢
时间Thu Mar 31 01:15:01 2011
※ 引述《avantlapluie (阿崔)》之铭言:
: 辅导员的确具有公权力,但必须是由全体社胞赋予的,
: 如果不曾通过大家的一致同意,我当然有理由质疑。
这边有另个问题值得讨论
行政效率的问题
如果一有新规定就要做问卷寻求全舍胞的同意
那辅导员没有一件事情可以贯彻的去执行
所以该问的是说,何时辅导员有权执行自行(且大多数人不反对)通过的规定
我认为是当规则
合理,且又不会侵害"多数"舍胞权益时
例如说关门时轻点,这应该不需要通过投票吧
尤其这次又是维持宿舍的整洁与美观
毕竟,这是涉及所有住宿人的权益,反对者应该是少数
而至今为止,有做过问卷调查去调查全舍需求的
大多与重大预算有关
例如添购什麽新设备,会影响到全体之类的
或许我们可以在这就为辅导员的权力做个划分
以侵害舍胞权益的高低程度来区分
若今天是因为某些原因要被退宿
这当然不是辅导员说了算,因为侵害舍胞权益重大
但若只是侵害性小,且有事先公告,
我认为这边辅导员当然有权力执行
原因同上,既是侵害性小,寻求全舍胞共识的必要性因此会降低
或许a大认为侵害性很大,那这也是个人价值观不同的问题了
何况回到最初,若觉得侵害很大,那干麻不在公告时就先把鞋子收好後再来沟通?
要讲法理ok
我国采取执行不停止原则,也就是管你是在沟通还是抗议
收鞋子通常不会停止
(这部份请搞笑看过就好)
: 今天的清理事件,我想比较一下
: 合理处理方式:
: 投票通过蓝线→预先公告执行日与清理方式→敲门直接请社胞收鞋or收至占物区
投票当然是最理想的情况
有一个正当的程序
但前面就说过
若是依照这种标准,宿舍可能很难通过或有效率地施行任何新规则
因为只要任何没有经过多数决的作法, 就会被认为是执行不当,於法无据
但真的想要跑程序,要不要来个开会门槛?
确定出席人数达全宿舍的2分之1後,才不会沦为有出席者才有的多数暴力?
也才不会侵害所谓参与决策的公平性?
举例来说
立法院不可能会包办所有的立法工作
而会把较不侵害人民权利或是鸡毛蒜皮的事项 授权 给下面的行政机关
目的当然是为了行政效率
而我说过,我们认为辅导员有这个权力
在於今天收鞋且没经过敲门(?)的侵害
与不整洁不美观而且还阻碍逃生的利益比起来
後者的重要性似乎远大於前者
收鞋的侵害也会小於对灾难逃生时或行走安全的侵害
另外,辅导员是学校授权的行政单位应该无疑
还有公告在这
#1DVU0Anw
a大所说的敲门,我认为除了有执行上的困难度,也有贯彻原本要执行清理的困难度
我记得上学期也有次要清理走道上的东西(但非鞋子)
那时的作法就有敲门询问舍胞
但当时执行效率并不好
因为有时寝室没人在,或是在睡觉死不应门的
光是4楼从我房间(女三最角落)到中间的浴室,大概7间寝室的距离就花了不少时间
当时生治会就花许多时间敲门,询问东西还要不要
没应门的话,还要讨论那东西到底是所有人故意放在那边要让生治会帮忙丢
或是不小心忘记没收好,但若是贵重物品怎麽办?该不该清理?
要管理一间宿舍,我记得a大有说过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吧
不应该让生治会的人力浪费在讨论这个东西该不该丢掉
何另外会敲门的原因就在於,害怕清理掉了贵重的东西(小冰箱之类的)
所以要事先做个询问
而鞋子相较起来,价值上似乎不需要那麽慎重去处理
当然,这还是我的价值观,
不过若认为鞋子是贵重物品,又怎麽忍心让他在鞋柜外流浪甚至被人踢?
: 我质疑的处理方式
: 自行规定蓝线→公告蓝线规定(无明确开始日期)→直接收至垃圾桶→事後公告处理方式
: 如果是「合理的程序」下,我对鞋子被收走就不会有异议。
: 至於是不是垃圾桶?先摸着良心想──
: 你的鞋子从长得与垃圾桶一样的桶子、与垃圾一起倒出来──
: 再来判断吧。说不是又没有实际确认过的人,说谎是会有报应的喔。
自行规定方面上面解释过了,
在行政效率 跟 利益衡量 还有不会侵害多数舍胞重大利益时
辅导员的确有这个权力
(不过,a大若认为有侵害重大权益那我也没办法了,见解分歧)
公告有写开始日期
垃圾桶就没办法了,见解再度歧异阿~
这或许会是个争点,但我认为不影响程序性的问题
收到哪里是手段问题,
若真的是垃圾桶
那会出问题的在於它不是最小的侵害手段
而 是不是垃圾桶就是举证问题了
我鞋子没被收走,所以我也真的不知道
但若非放在垃圾桶的原位,目的也不是让人丢垃圾的话
那似乎就不是垃圾桶?
至少a大该怪的可能不是执行的人,而是误以为那是垃圾桶而丢垃圾的人
======以下也是私人事情=======================================
说句老实话吧,就我个人看下来啦
a大会打这麽多篇文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跟决策权益啦,无事先公告啦 或什麽公平劳什子的都无关
a大最大的问题根本不在文章最前面所谓的程序正当性
而是在她鞋子被丢进垃圾桶(假设真的是垃圾桶好了)
她很不爽
但对於没注意到公告被丢鞋子的情况下
只好开始挑骨头说 没公告啦 没投票通过啦blablabla
如果今天的执行手段是放到
铺着有软垫跟棉花又充满芬芳气味的置物区呢?
她还会跳出来喊这些劳什子吗?
我觉得不会~大家哪有这麽多时间,一一监督宿舍行政事项
厕所灯坏有时都4.5天才报修呢~
"反正不要侵犯到我就好"
应该大多数是这样想的吧(至少我是啦~科)
(不过也很难说啦,因为置物区就4楼而言放满了大家太久没洗的锅碗瓢盆XD
所以大概也还是会跳出来说鞋子沾到了发霉的饭粒之类的...)
简单来说
现在的笔战,我相信不少数人是抱着
a大持着挟怨报复的目的,才来打这些文章的心情来看的
喔,不怕告诉你,我就是这样看你的,我也不在乎你认为我在报复或干麻
前几篇有个舍胞的推文说的真好
违规在先又带有情绪用语模糊了诉求正当性
不过这不代表我同意你程序正当的要求喔~
如果今天真的不准走廊放雨伞的话,我也是会变身的
毕竟没地方可以晾了阿!!!!
晾哪里?阳台吗???
这才是我真的认为有侵害到多数舍胞权益的规定
那时,我一定会跟你站同一阵线的。
不过一开始就把鞋子收好不就没事了吗?(茶)
: -----接下来是一些私人小事
: ‧j86大及其3位室友:(不好意思我其实本来就认识其中某位)
: 我想我们并不住同一层楼,
: 所以如果你对自己的邻居有意见,请直接传达给他们吧。
: 否则请就事论事,回答我上面所说的程序问题。
: 只是想以报复心态看别人鞋子被收走,就不用吵了。
: ‧
: : 推 p********w:推 而且现在其实还是超线 稍微整齐了点而已... 03/28 19:46
: : 推 s*********l:推!! (没错!!明明到现在还是超线 曼宁姐都不计较了) 03/28 22:2
: p大:
: 我们似乎也住不同层楼吧?
: s大:
: 不知道你是纯粹附和p大,还是哪只眼睛看到的呢?
: 因为我并不认识你,不过假设你下次亲眼看见我们鞋子超线,
: 而我们寝室又有人在的话,可以直接敲门骂人。
: 因为我想不起来我们最近超线是哪时候呢?
: ‧
: 还有邻居的寝侣档:
: 我还蛮喜欢你们另外两位室友,都是很可爱的人。
: 假如你们有时鞋子刚好在我们鞋柜前或中间的话~
: 我们也完全不介意!
: 不过很不幸刚好和你们认识不深。
: 我不知道现在的门口你们还有多不满意?哪里还有问题?
: 如果真受不了的话不妨大家一起喝个茶聊聊吧?
: ‧
: : 推 x***n:听说雅芬姊的时代还是只要鞋子落地就全部拿去丢掉...? 03/28 20:30
: x大:
: 并没有这回事哦
: 雅芬姊反而比较准许我们放鞋子呢,
: 因为那时房间在角落不太会挡到人就还好~
: ----
: 题外话
: 为什麽下雨天满地湿滑又到处都是伞就不怕绊到跌倒,
: 平常寝室门口多摆两双鞋就会呀?
: 下雨天就可以多体谅吗O___O
: 那我们寝室的鞋柜很明显目测就是比别人小,
: 为了公平是不是蓝线范围可以加大呀O____O
: 好啦,
: 上面只是随口说说的,
: 我的重点在文章最一开始就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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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16.96
1F:推 just260km:推推推~~ 03/31 01:19
2F:推 pigspider:专业打脸文,但希望a大不要被脸就不关心公共事务了 03/31 01:20
3F:→ pigspider:不然就少了一个好社胞了呢! 03/31 01:21
4F:推 replika:推,但是这篇好像有点难,会不会有人看不懂啊=w= 03/31 09:36
5F:推 shiaonen:推这篇!!!!! 为什麽都站在自己的立场想 03/31 10:15
6F:推 nolanda:推 03/31 12:47
7F:→ j861032:简单来说,当规定合理又不会侵害过大权益时,辅导员有权执行 03/31 15:18
8F:→ j861032:而不需要用投票这种方式来确立规定的正当性 03/31 15:19
9F:推 gj6sm3:推 03/31 20:03
10F:推 cowhand:推 好专业!! 03/31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