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nagenie (dreaminggenie)
看板NtuDormF3
标题Re: [公告] 请缴交电器使用同意书
时间Tue Mar 25 00:15:41 2008
我个人对电器使用同意书上的条款有点问题
不知道能不能请雅芬姐释疑一下~~
主要是关於"第二条. 各寝室不得私自加装电器如电锅...等,若发 现依照宿舍
规定论处"
我认为"加装电器如电锅...等"这句话好像有点笼统
我查阅了国立台湾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发现里面对於电器的规定只有第十九条第七款
住宿学生不得"接装未经学校同意之电器"
加上"如电锅...等"这句话 似乎代表除了电锅以外还有很多种其他的电器都可能在违规
之列
不禁令我想起之前曾宣导过房间里不要装冰箱 甚至不要用吹风机(有一阵子很常跳电)
如此看来 电器使用同意书的第二条的适用范围似乎非常广泛
我知道对大部份的舍胞来说
微波炉和烤箱是我们期眫许久的设备
不过这个建议之前提了N次
每次都是得到"女三配线老旧 恐怕负电量过大会产生危险"的理由
现在可以加装 势必要纾解原本的电量?
或是采取控制大量耗电电器的使用?
可能第二条就是要控制耗电电器的使用吧
不过能不能更"清楚"地列出所谓"私自加装"的电器种类
以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呢???
※ 引述《yiafen (grace)》之铭言:
: 亲爱的女三同学们
: 上周有调查为增设烹饪区 有一份电器使用同意书
: 到今天只有29间寝室交 所以未到三分之一 这样
: 是不能装设的喔 请同意的寝室赶快交到一楼大厅
: 的箱子 辅导员 雅芬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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