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pin (^^)
看板North_Coast
标题[情报] 核二厂招考3名身心障碍人员
时间Tue Sep 22 18:28:03 2009
以下是重点摘要~详见简章
甄试简章请於中华民国98年9月18日(星期五)起至98年10月2日(星期五),
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迳洽本公司第二核能发电厂人力资源组(或大门口换证室)索取,不另贩售。
一、甄试类别:业务佐理人员
二、录取名额:3名
三、工作内容:包括话务及电脑操作等,并办理文书、总务、人资、业务、客服、会计、
资料汇编等业务之佐理工作。
四、考试内容:
1.基本技能:於报名时接受现场测验,应具备电脑中文输入达每分钟30个字以上
【不得以其他相关技能之资格证照(书)代替】。
2.国文:采测验式试题及写作一篇。
3.英文:采测验式试题。
五、成绩计算:
1.国文、英文各占总成绩30%,口试占总成绩40%。
2.未依规定时间到考者以零分计算,笔试有一科为零分者或口试不合格(未达60分)者
均不予录取。
3.各项成绩及总成绩之计算,取小数点後2位数,第3位数采四舍五入法进入第2位数。
六、报名资格
1.持有中华民国政府机关核发之中华民国身心障碍手册或残障手册
2.国籍: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且不得兼具外国国籍
3.学历: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职)毕业。高中(职)补习学校结业并经资格考试及格、
士官学校结业比叙高中,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均准予报考。
4.设籍:97.9.28以前设籍於台北县万里乡或金山乡,且目前仍在籍者。
七、工作训练
1.训练期间:自报到日起在本公司第二核能发电厂工作训练1年。
2.训练期间待遇:比照本公司评价3等1级支给待遇(目前为月给19,689元)。
3.延训及退训:由本公司第二核能发电厂进行考核,如因训练成绩不合格、品行欠佳、
工作适应不良,或有其他不堪胜任事由者,得随时依有关规定予以延长训
练或退训,并不得请求旅费或其他补偿。
八、雇用与待遇
1.录取人员於工作训练期满成绩合格,并签订劳动契约书後,
始由本公司第二核能发电厂正式雇用,劳动条件依约定办理。
2.正式雇用之待遇:支给评价4等1级薪给(目前为月给22,971元)。
3.正式雇用後得依其工作表现按本公司「人员任雇调派施行细则」及相关规定,
在其职位列等范围内考核升迁。
※ 编辑: alanpin 来自: 202.144.214.88 (09/22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