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ckto1982 (梦回1982)
看板Non-Graduate
标题Re: [问题] 请问已经上了研究所去修大学部的课
时间Tue Nov 7 21:07:36 2006
※ 引述《backto1982 (梦回1982)》之铭言:
: ※ 引述《achiever (achiever)》之铭言:
: : 这种方式基本上是可行的,
: : (但系所风气不同难免遇到的状况也会不同,举例说:有的主任会一直要看到学生出现)
: : 但是,在利用此招後,反而延伸出另一个问题,「缓徵」!
: : 我记得以前有规定用硕士在学办理缓徵只能一次,
: : 意思就是:如果你先利用考上的研究所办理缓徵,那之後要用在学籍的方式办理缓徵
: : 就只剩下博士学籍那一个方式了!所以您将会面临到再考上第二个硕士要念之
: : 前得先处理掉兵役问题的情况!
: : ps.这是大约两三年前的规定,现在有没有修改或者漏洞可钻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 没有这个规定 只要硕士没有毕业且未满33岁就可以利用硕士学籍缓徵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条文&Lcode=D0040004
: 免役禁役缓徵缓召实施办法 (民国 90 年 08 月 22 日 修正)
: 第 15 条 应受现役徵集之在学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缓徵:
: 一 肄业学校未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立案者。
: 二 入学学籍未符合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规定者。
: 三 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生未经内政部核定,再就读相同等级或低於原
: 等级之学校者。
: 四 年龄逾三十三岁仍未毕业者。
这个由行政院(90)台内字第028910号令修正发布 应该也是命令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sp?B2=%AAu%A1@%A1@%AD%B2&FNAME=D0040004
兵役法施行法 (民国 89 年 12 月 06 日 修正)
第 41 条 免役、禁役、缓徵、缓召实施办法,由行政院定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条文&Lcode=F0040002
我猜那个硕士在学办理缓徵只限一次的规定也可能是某校或某地区的做法
就像现在大家办延徵有些地方可以有些地方不行一样
理论上是可以诉愿 但是从现实的角度考虑 还是避开这类行政人员吧
毕竟被抓进去就出不来了 诉愿成功也没用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条文&Lcode=F0040002
第 40 条 不服免役、禁役、缓徵、缓召之核定者,得於接到证明书或通知书後
三十日内申请复核;
申请复核期间,不得停止徵集、召集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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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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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79.180
1F:推 xmil:这位大大辛苦了@@~还去查条文~ 11/07 23:00
2F:推 memeid:推你一个..最近的板友们愈来愈懒了..Orz 11/08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