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ghgland (阿修修)
看板NobuOnline
标题Re: [公告] 关於本版国势的讨论规定
时间Wed Apr 1 16:09:53 2009
回公告文好像有些不敬,还望各位海涵。
其实国势文要不要禁的大方向,在最初的投票就已决定了。
该次投票总人数107人、1人1票;48人不禁止、59人认为部分或全部禁止。
因为选项过於细分,导致了某种不禁止的人占多数的假象。
所以,悬而未决的在:
到底该禁止什麽种类的国势文(这次2号投票选项就设得不错)
而这次投票说明中的「投1b的人请再进行2号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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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决定该禁止何种国势文上,交给了那些本来就赞成要禁止的人来决定。
所以才形成2号投票的子项百分比皆高的现象。
如果不想再劳师动众办一次投票,
个人建议版主以1号投票的总人数为基准来估算2号投票子项的百分比,应该会比较能呈现
这次有参与投票(无论1号2号)的所有版众的意见。
情况一:先武断地假设1a的版众都对2号的子项表示弃权,而2号多出的12人可能包含1a的
部分版众的意见
结果会变成这样
禁止讨论国势 33/72 票 45.83%
组团禁止限制国籍 42/72 票 58.33%
交易禁止限制国籍 40/72 票 55.56%
活动禁止限制国籍 30/72 票 41.67%
情况二:武断地假设2号多出的12人是只投2号而未投1号的版众,那麽总人数会变成84人。
(只投2号的人应该是投1b)
结果是
禁止讨论国势 33/84 票 39.29%
组团禁止限制国籍 42/84 票 50.00%
交易禁止限制国籍 40/84 票 47.62%
活动禁止限制国籍 30/84 票 35.71%
以上皆四舍五入,并仅作为建议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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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5.96.228
※ 编辑: Hughgland 来自: 59.125.96.228 (04/01 16:11)
1F:→ mainjoey:我有点忘记当初有没有完全禁止的选项 不过投完全不禁止的 04/01 16:17
2F:→ mainjoey:不就代表他们对子选项都投反对吗 投完全禁止的 不就对子 04/01 16:18
3F:→ mainjoey:选项完全赞成 我是这样解读的啦 这篇的算法我还算看的懂 04/01 16:18
※ 编辑: Hughgland 来自: 59.125.96.228 (04/01 16:43)
4F:→ loney:这是可复选状况吧,分母用84 也很奇怪 04/01 16:52
5F:推 shena30335:1a + 1b + 只投2没投1的应该就是总人数? 04/01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