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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中坜兴仁花园夜市违规营业桃县府执行断水断电
时间Sat Aug 3 17:43:19 2013
兴仁花园夜市违规营业桃县府执行断水断电
http://www.nownews.com/2013/08/02/11689-2970579.htm
记者范文滨╱桃园报导
针对内坜後火车站违法经营之「兴仁花园夜市」,因违反都市计画法相关法令规定及有重
大公安疑虑,经桃园县政府命其立即停止非法使用并裁罚46万,惟业者仍继续违法经营,
视法令为无物。桃园县政府於2日上午会同台湾电力公司及台湾自来水公司执行断水断电
,现场拆除三组电表,并断绝两处源自民宅用水,展现政府执法决心。
「兴仁花园夜市」用地分区属乙种工业区,依法不得做为摊贩集中区,业者於102年6月29
日开始营业,但因邻近平交道及交通瓶颈路段,平日原本车流量就相当庞大,营业时段更
造成车辆严重回堵,有重大公安疑虑及交通、噪音、垃圾及治安等问题,严重影响附近居
民居住品质,县府多次派员稽查,并命其立即停止非法使用,惟业者却置若罔闻,藐视公
权力。
经县府裁罚两次,共计新台币46万罚金後,仍拒不停止营业,为贯彻公权力县府於今天上
午,会同中坜市公所、台湾电力公司及台湾自来水公司,依法强制进入执行断水断电,现
场拆除电表三组(共5支),并断绝两处来自民宅之用水。
工商发展局表示,依「都市计画法」、「都市计画法台湾省施行细则」及「桃园县摊贩管
理自治条例」等法令规定,私人申请临时摊贩集中区应於都市计画内之市场用地、商业区
或未开发公共设施保留地等;非都市计画区内,可申请设置於甲、乙、丙种建筑用地,倘
业者有意经营摊贩集中区,工商发展局可协寻合法设置摊贩集中区之土地,并辅导其循合
法途径申请。
同时再次呼吁摊商不要至非法夜市违法设摊,业者不要挑战政府打击非法保障合法贯彻公
权力的决心未来业者如未经许可再有私接水、电或自备发电机或其他方式提供用水、用电
之行为,将依都市计画法及行政执行法规定再次强制断水断电并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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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想说要去来逛 没想到就遭强制停业
不知道是否有机会在恢复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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