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0902 (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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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壹电视伦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时间Sat Sep 13 08:35:32 2014
我们一起来和壹电视伦理委员会"练"哮话
壹电视伦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时间: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时三十分
地点:壹电视大楼4 楼会议室
与会人士:
王荣璋 (主任委员,台湾社会心理复建协会理事长)
纪惠容 (委员,励馨基金会执行长)
施逸翔 (委员,台湾人权促进会专员)
管中祥 (委员,中正大学传播系副教授,视讯)
刘静怡 (委员,台大国家发展研究所暨新闻所合聘教授)
余朝为 (委员,壹电视新闻台总编辑,请假)
简振芳 (委员,壹电视新闻台采访部门主管)
陈守国 (壹电视新闻台总经理)
陈勇仁 (年代集团总管理处协理)
郑一平 (壹电视工会理事长)
曾家柔 (年代集团总管理处人事处组长)
王希文 (壹电视新闻台副总编辑,请假)
张春华 (壹电视新闻台编审)
会议记录一
王荣璋:今天由於会议需要我们请了陈总经理,还有管理处陈协理与工会郑理事长列席,
上次会议刚好遇上台风,?得各位委员同意延到这次开,所以这次共有十七个议案。我想
第一个与第二个议案与今天列席的三位会有关系,所以我们是不是就直接先进行这两案?
陈守国:我们三位是只要参与前面这两案?或都是要连其他案子全程都参与?
王荣璋:只要前面两案。其他委员认为呢?
刘静怡:看起来只要参与前面两案。
王荣璋:好。我们就按照议程顺序进行。第一案是有观众投诉,从媒体上看到壹电视工会
已经取得罢工权,工会方面表示不排除在八月二十一日就会进行罢工,投诉人认为这方面
会影响观众收视权利,根据我们伦理委员会业务职掌范围认为我们应该召开临时会。但这
申诉是在上周提出,离我们今天的会议没有几天,大家时间不好敲,我也向工会确定在这
几天不会发动罢工,所以我们就在今天进行相关的讨论,也请了三位职掌相关业务和工会
理事长列席。是不是先请郑理事长在工会立场先做说明。
郑一平:根据劳动基?法要取得罢工权是有很复杂的过程,通常是要在劳资争议形成的状
况下才能取得,而罢工的过程不可是劳方要求资方要加薪或是津贴的付出,这个方向劳方
是没有罢工权利的。罢工权利是必须出现在资方对劳方有不当的劳动条件变更的时候,而
在过程中,劳资双方要先进行协商或谈判,破裂之後要送到劳工局,进行争议调处,争议
调处也没得到有好的结果之後,才会行成争议;有了争议权之後才可以请会员投票,必须
要所有会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才取得罢工权。
我要强调,取得罢工权和罢工是两回事,取得罢工权只是手段而已,一般来说,一个公司
里工会要取得罢工权的过程是非常长的,以过去银行工会或纺织工会或钢铁厂,他们取得
罢工权的历程可能都是一年半载,甚至更长的时间,因为在这过程中劳资双方都会一直渥
旋;但我们在与资方谈判的过程就是不断的破裂,破裂的原因都是资方片面说「没得谈了
,你去告吧」。最後一步步逼我们走上取得罢工权这条路。
罢工投票发起当天所有会员二百零四人,回收票数一百五十六票,也就是有七成的人来投
票。七成投票中有一百四十票是赞成罢工的,十五票是反对罢工的,有一票是废票。整个
过程都有律师见证,投票过程完全合法,所以我们取得了罢工权。
另外,申诉案中也提到调离现职部份。八月十四日中午十二点整我们把票开出来,到了晚
间七点半左右我接到我的直属长官说我被调离现职,调离采访中心,不用插手任何新闻工
作专职做工会理事长,这过程中并没有和我做任何的沟通与协调,也是片面的做这样的动
作,当然也没有认何的公文与书面文件,这是一个在公开场合的宣布,应该算是一个正式
命令的布达。我不知道这过程中总经理或更高阶层有没有下达指示,布达的人是壹电视新
闻总监余朝为。一直到八月二十四日当天我的组长打电话跟我说我可以回来工作了,不管
是新闻或工会的事只要把时间规划出来就可以,可以回到原来的采访线上,所以在二十四
号礼拜天那天,我又回到了采访线上。整个过程就是这样。
纪惠容:请问一下你跑什麽线?
郑一平:我跑政治线。
王荣璋:工会取得罢工权後,一旦发动罢工观众权益会有影响。我想请问是只有工会的会
员可以罢工吗?
郑一平:是,非工会会员是没有罢工权的。
王荣璋:如果现在工会发动罢工,只有目前二百零四位会员罢工?
郑一平:罢工权取得之後,陆续又有人加入工会,目前我们有二百一十一位,还有人陆续
加入中。
王荣璋:所以目前会员二百一十一位,这些会员可以罢工,其他人不能罢工。请问现在壹
电视共有多少工作人员?
郑一平:这要问人事比较准确,我手上的数据是三百三十六人。但这数据还在变化,因为
有人离职。
王荣璋:所以一旦发动罢工,大概是有三分之二人数参加。
纪惠容:你现在是回原位了?
郑一平:对。
纪惠容:你们有决定什麽时候罢工吗?
郑一平:因为现在壹电视与年代是在一个非常特殊的事业体,我相信各位委员也都知道,
因为根本就溶在一起的,到现在看来也没有编采独立。编辑台是有两个,采访中心是只有
一个,所以尽管我们这边提出罢工、执行罢工,年代那边一定会回来上班,年代没有工会
,如果他们回来一定可以弥补原来壹电视不足人员的缺口。从学理或法理上了解,罢工的
主要目的是要让公司停止运作,让公司得到某些压力甚至伤周,用这种手段或方式让资方
重新回到谈判桌,若无法确实达到这样的动作的话,罢工也是惘然。
所以当初我们要取得罢工权之前,我们就已经了解这种状况,没想到我们取得罢工权之後
,资方不但没有跟我们谈,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这些手段。最新的是他们把工程部的人员
八十几个人直接移编到年代电视台去,以後壹电视就没有工程部,就像一家报纸没有印刷
厂是一样的。我们发射讯号的部门,包括SNG牵线的,对讯号的,他坐的是壹电视的车,
但他的Pass是年代的人。
纪惠容:从哪时候开始?
郑一平:九月一号。大概是八月二十一号二十二号开始发出同意书,二十六号截止缴回,
所以同意书应该都已收回了,共八十多个人,当中有六十四个人是工会会员。所以我们两
百一十一位会员再减掉六十四个,也剩下没几个了。
纪惠容:这会影响你们的罢工权吗?
郑一平:没有影响到我们罢工权,罢工权一旦取得之後,在争议没有解决前是持续拥有的
,未来十年没解决我未来十年都有罢工权,会员都可以罢工。但会不会影响罢工,因为我
们始终不认为现有的会员实施罢工会对现行壹电视播出有什麽样的伤害,所以我们不会冒
然的来做这种没有用的动作。
但我这里跟委员特别强调,我们伦理委员会都一再强调阅听人的权利,但从来没有强调我
们媒体人自己的工作权,我觉得未来这个部份是不是也要纳入伦理委员会里该讨论的事项
之一。媒体环境不可能一天就转换过来,也不是一天就变得这麽差,事出必有因,可能是
大环境的关系,也可能是资方的关系,我们都不排除,但若要让媒体体质健全的话,不管
前线采访写稿或後制的这些人,权益都应照顾到,让媒体的报导能正确详实,这才是真正
保障阅听权最重要的一个方式。
纪惠容:可不可以了解一下你们当初要争的是哪些?
郑一平:我们主要的诉求有三项。第一是五一劳动节,从今年一月一日起公司实施一连串
的措施,而这些措施已经触及到工作规则的内容变更,这些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工作规则
内容都有送劳工局备查,其中包含五一劳动节的休假、台风灾灾防假的休假以及全薪病假
,都遭片面的修改。修改的时间是从今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但公告的时间是去年的十二
月三十一日晚上七点半,不只是我们,连年代的员工都很诧异。实施之後,基层的反弹是
很大的,我们把意见也直接跟资方讲了,但资方的态度是认为我们在无理取闹,认为工会
要反还的诉求是过份的诉求。我觉得即使是有争议也可以好好谈而不是意气用事,闹到今
天这个状况,这绝不是劳资双方所乐见的僵局。
纪惠容:所以现在主要诉求是这三个假。
郑一平:主要是这三个假,其他还有很多地方做修改,但我们也不希望把事情扩大到太多
,不然其他还有很多事情。
刘静怡:我们这其实是伦理委员会,在伦理委员会的组织章程以及NCC的基本要求里,其
实它最主要是要达成媒体自律的效果,希望媒体呈现的品质能够让视听大众与消费者满意
。基本上,我们比较不会去触及公司管理的问题,这件事我们是有共识的。不过因为员工
的工作情况,不管是有没有违法或是有没有违背伦理的状况,常常就会反应在媒体的内容
呈现上,这也是这两个案子为什麽会出现在我们议程上的原因。
我想先厘清一件事,我们今天并不是想要去干涉公司内部的管理,而是希望在管理上不要
出现劳资争议,避免工作受到干扰,以免这种干扰影响到新闻品质的呈现。所以我好奇的
是,如果取得罢工权也行使了罢工权,刚刚一平也讲到你们预料的结果是工会的罢工并不
会影响到壹电视的运作…
郑一平:现在的状况看起来是不会影响到壹电视的运作,但如果工会要罢工我们一定会影
响壹电视的运作,我们会用各种的方式来影响。
刘静怡:这是我想知道的一件事,就是罢工会一定影响到壹电视的内容的呈现。
郑一平:不只是内容的呈现。
刘静怡:甚至是日常的运作都没有办法,因为罢工其实是有各式各样的形式。
郑一平:对。因为我们要取得这个权利之前有看到国外罢工的例子,它其实是有很多方式
是合法的阻断措施,如果我们要做这些措施,我们会请律师或警方,我们会搞清楚我们可
以取得的手段。
刘静怡:我必须先弄清楚这些事情才可以继续讨论下去,如果只是单纯管理的问题,那就
是另外一回事。因为我们最关心的是观众会看到什麽?做为一个伦理委员会,某种程度也
受到NCC的委托来维护内容与报导的伦理,所以我想到一件事,当初年代买壹电视的时候
,其实NCC是有一些附加的条件,当时这六个条件是涉及到跟员工直接与间接的关系,是
不是这部份请公司或工会来说明一下。
另外一个比较间接但涉及到员工权益保护有无,以致於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就是好像公司
做了工会法三十五条禁止的事情,就是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权的人对组织工会、加入
工会、参加工会活动的人做了一些例如调职或其他不利的处分,如果违反这一条其实是有
四十五条的法律效果,可以去跟劳工局申诉。
郑一平:我们已经申请了不当劳动行为裁决,现在案子在劳动部里面。
刘静怡:所以四十五条已经用了,好,我撤回这个问题。我只是想问:当时那六个附带条
件在这个事情上如何被解释?
王荣璋:是不是麻烦在壹电视的立场对这个议题和刚刚工会理事长的说明做回应?
陈守国:第一案在谈有没有影响观众的收视权益,很简单的答覆是,罢工权合法取得应予
尊重,但对罢工的规模、方式、时间、强度并不确知,所以就经营者来说,对观众收视的
权益会尽力维护但不敢打包票。因为如果说罢工的目的是在瘫痪运作,那对观众权益的兼
顾恐怕只能取其一,不可能同时存在,所以就经营者的角度是无法在这里做明确的答覆。
刚刚议题也谈到伦理委员会的权责等,整个事情摊开来看,才能了解现在这样的状况,所
以我不妨就我所知道的来做一个报告,接下就比较好谈。这里面牵涉到劳资争议的本质,
包括公司经营的组织架构,最後才是罢工与观众权益的问题。劳资争议这个问题,我也不
代表资方,甚至资方也视我为劳方,我就是一个专业经理人;跳开来说,我觉得这争议很
无聊,争执过小。当初在买的时候,劳动条件中最重要的就是薪资,工作权,到现在为止
,我所知道的比较大的部份像不会减薪不会裁员,这些都做到了;无论亏损与否,都有一
个月的奖金,这也做到了。其实这些大的都已经做到了,何必去争一天两天的休假?
所以刚开始和工会的密集沟通中,有关工作规则的部分其实都蛮顺利的,一直到了这两个
五一劳动节与灾防假的问题。那时五一劳动节快到了,我是主张这是应该要给的,但老板
认为并未违反劳基法,这是个福利,而且还在亏损当中,而有所坚持。事後我们几位在谈
这议题时,就认为给多一点的时间可以解决,举个例子,现在劳基法在修法,如果通过就
比照周休二日,明年五一劳动节休假事实上不是问题。灾防假也一样,给一点时间应该都
不是问题。接下来再开一次,工会要求当时这两个议题就要明确确定,坦白说这还做不到
。就这两个问题把谈劳动条件卡住了。
王荣璋:对不起,还有一个有薪病假。
陈守国:有薪病假其实工会不是那麽在乎的,当初在谈的时候也没有特别着墨在这里。在
一定要明确答覆什麽时候状况下,我努力的几次都无效,後来转到劳工局有官方介入我就
没再参与了,取得罢工权我也吓了一跳,有必要一口气拉高到这样的地步吗?但这是劳工
合法争取来的,我也不能对它有什麽意见。上星期我还和一平他们谈,到了这个地步,如
果大家还珍惜这个公司的某些基本价值、表现方式,那麽资方与劳方唯一可能的基础,就
是爱这个东西不是要把它摧毁掉,或是好不容易建立的品牌形象不要就因此毁了。这一阵
子我很少对工会或一平讲的话做回应,争议的条件在这里我同意,但现在可以争得很好吗
?坦白讲我私下和老板也是在争取这个东西,也许你原本还可以帮我跟老板去争取到这个
东西。大概状况是这样,其他的实际的折冲过程,待会儿可以再补充。
第二个这里面牵涉到组织的问题,我想利用这机会向各位报告。当初和NCC的默契是从采
买完到做出菜,两个台不一样要做出区隔,所以人员本来是要做出区隔的,但很抱歉这里
可能比较怠忽的是,整个组织架构表一直卡在有些人不断有意见当中,到昨天我还再开一
次会,确定就是这样了,否则无法做到两台的区隔。而区隔的最简单方式,就是今天如果
有记者会未来两个台是派一组或两组人马出去?理论上应该是两组人马,但这素材就像是
我们用美联社一样,实在是只要一组人把基本讯息拿回来,再在两个不同的厨房加工处理
,做出不一样的东西出来。当然这以後我还要向NCC沟通。
壹电视目前亏损还相当严重,也许有人讲说这是经营不利,这都概括承受。亏损当中有几
个是可以去做的,例如壹电视不必要和年代有两组不同的法务人员,法务人员不牵涉到内
容表现的问题,行政人员亦是如此。这样考虑下来倒不一定是精简,像资讯部门的维修人
员的进修、代班、升迁等都是很大的问题,资讯部门就是一个很大的系统,还可以做更高
阶的训练;当然如果牵涉到新闻实质内容的问题,也会编整到编辑台做出区隔来。
工程人员也是同样的,同样一个棚,今天是年代录影,明天是壹电视录影,但操做的可以
是一样的人。镜面设计是在导播组,那是独立的。但工程人员或技术人员可以整合,而且
可以在外面接很多案子,也解决升迁进修和代班的问题。所以是在周边做资源的整合,核
心部分一定是要两边分离的,人员随时在增补,NCC也一直都在关心。举例来说,年代搬
到这里,帮壹电视负担一些房租水电费,公用支出也付出一些,在经营上就是希望可以降
低一些壹电视支出的亏损。事实上,在不影响内容独立呈现的情况下,做一些组织的区隔
整并,也许有些地方工会会员比较多,但我们考虑的不是这个因素。像工程人员的整并,
我们在上半年就已经提出了,那时和工会的协商也还未破裂;当然整并的前提是要保障现
有壹电视工程人员的劳动条件像薪水福利是不变的,而且?询当事人同意再进行调迁,这
整并原本是在六月就要完成的,根本不是针对罢工而来。
王荣璋:陈协理有没有要补充的?
陈勇仁:针对刚刚一平提到的新闻配置的SNG工程部门人员的整并,其实还是Base在壹电
视新闻部,并没有移到年代这里。
陈守国:新闻部我们并没有做整并,只有後制部分做整并。
陈勇仁:就是主控、副控、摄影,摄影是指摄影棚的摄影。
王劳璋:陈协理对刚刚劳方所提出的劳动节、灾防与有薪病假,站在集团的总管理处的看
法?
陈勇仁:和工会谈的过程就如陈总所提,当初交易之後我们每个礼拜二的下午两点也是在
这个办公室,工会想要订定团体协约,但壹电视和年代两边的工作规则有落差,所以就提
是不是先在工作规则部份来做协调,就开始逐条逐项逐字每月进行。後来在工作规则上遇
到了五一劳动节是不是固定放假、灾防假和全薪十二天病假,也因为这几个议题没办法达
成共识,就暂时停摆;後来我就收到了台北市劳工局针对这个事项的劳资协调会议。
当初我们是想把工作规则都修完,再针对这个议题部分进行,我也参与了所谓劳资协调会
议,我也跟工会的理监事讲,这几个议题涉及到资方经营策略与成本,是不是针对其他没
有争议的先修完,这个部分我来约真正实际上的老板,大家可以坐下来,可以把工会、新
闻从业人员的辛苦等一一的与老板坐谈。最後也没有做到那一步,所以目前工会与资方的
真正经营者也没有碰到面,也没有坐下来谈,都是我们这些干部与工会对话。
其实到现在刚刚一平解释这麽清楚之後,我才确实知道他已经取得了罢工权,因为他们都
有请公假,我一直以为取得罢工权内容部份也应该发文给公司,说明他们怎样已经取得罢
工权,连NCC发给公司的文都是写「据报载」。我觉得取得罢工权是一个很重要的权利,
那个过程应该正式通知我们,如果我们知道劳方已经取得罢工权了,就像一平刚刚讲的这
是一个手段不一定要行使,这期间就应该有协谈的可能性,我觉得现在已经是擦枪走火了
。
王荣璋:了解。中祥有什麽看法?
管中祥:我有些比较不一样的看法。我们不能只考虑到观众的收视权利,就资方来讲他只
要随时调派人手或把讯号接在一起,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我们要考虑的是,伦理委员会并
不是介入公司营运,而是员工工作的权利其实是会影响内容的生产,最後会影响到观众看
到的东西是什麽。
王荣璋:这部分刚刚也有厘清,你讲的这个问题刚刚刘委员也特别强调与说明过,我们是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事件,当然员工权益受到影响也会影响到新闻内容与品质,所以伦理委
员会才会介入与了解。
管中祥:我不太清楚的部分是现在工会提出的诉求包括劳动检查限期改善部分,这边的进
度如何?
陈勇仁:针对台北市劳动检查处检查的结果,有关超时这部分,我们在主管会议已经告诉
各个主管一定要注意这个事,如果在突发事件时一定要取得劳工的同意,如果劳工不同意
也要尊重劳工。我们依照劳基法规定,一日不能超过十二小时部分会确实去执行。针对另
外一个在妊娠期间的女同事,刚好有一天打卡是晚上十点,我调了她三个月的班表,其实
所有时间都是符合劳基法的工时,那天可能是偶然这样。我们公司的打卡钟是在开放的场
所,我们会认为打卡这段时间是出席时间,她如果要做自己的事做完再打卡,我们也没法
管到这样的细节。所以针对这个偶然的一天,我们是不认为我们有违反劳基法相关规定,
因为我们帮她排的班表是到晚上八点。
施逸翔:劳基法精神的重点应该是在她是一个怀孕妇女,对怀孕妇女而言她是需要充分的
休息,所以她不适合在那麽晚的时间排班。所以重要的是,如果员工是妊娠妇女班表就要
有所调整,包括前面那两个部分如果只是通知主管,要员工同意,我觉得主管和员工之间
的协议其实是不对等的,我觉得要比较好的改善应该是从制度面去改善,而不是只是放任
双方去做。否则我做为员工,主管要我去做什麽事会形成压力,这种同意真的是同意吗?
所以我认为真正要改善还是要从制度上做调整。
陈勇仁:我们会尽量改善。有时候突发事件临时派一组人去,到那边可能就接近超时了,
在运作上确实有困难度。这部分我们在主管会议有有提出,也要求公司各部门要注意遵守
劳基法尊重劳检,也会把结果张贴在公共场所。那位妊娠员工问题我们认为是没有违规,
有写了陈诉的意见书去,因为还没有接到回函,所以还没有公告。
郑一平:这之前也说要公告,但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我不知道管理部是公告在哪里?上
面是说要公告在明显的公共场所。我也赞成协理刚刚讲的工作超过十二小时可以拒绝加班
,这是公司很善意的做法,但是请发正式的公告让大家知道,不要讲完之後没有人知道,
谁敢拒绝?一定要正式的公文,无论做什麽事,正式公告就好,我们一定信,口惠而实不
致是没有意义的。
纪惠容:这公告应该不难吧?
郑一平:如果确定要执行什麽样的任务,用什麽样的方式,不要只告诉你的主管,要你的
主管去布达给员工,这又是一个罗生门了,我们根本不知道上面在讲什麽,因为我们得到
的是间接的讯息。总经理讲完之後告诉采访主任,主任告诉组长,组长再告诉我们,过了
三手之後内容都变质了。请直接公告,每个人信箱都收到,按公告去做,这不是很好吗?
也不必猜来猜去。
陈守国:这执行技术问题,不是问题。依劳基法,在新闻机构的工作,坦白说是比较麻烦
的,因为新闻工作的持续性。我们都知道绝对不能心存压榨劳工,但新闻工作有它的使命
感,在新闻完成的过程中,想要持续追下去,我也跟老板说人家卖命在做都没计较了,你
在计较什麽?如果彼此计较问题就很麻烦。你规定得再密再细,都很难规定到一个真正的
情况。例如,规定八点上班,我喜欢六点就来沈淀一下,所以我的刷卡是六点就来了;或
是傍晚我九点下班後喜欢喘口气,喝口水和同事聊聊十点多才走,那应该怎麽算,这也是
很难算的。
郑一平:总经理我觉得你这样讲也很无聊,我们不会提早两个小时来这里发呆,今天谁会
八点上班六点就来?也许会有一个两个,但绝对不是大多数。如果你先前觉得我们五一劳
工节的假是很无聊的话,你这种说法也是很无聊的,我不接受这种说法。有这种提早一两
个小时来先打卡,该下班不下班又拖一两个小时才走,再跟公司要加班费,有这样的人吗
?
陈守国:你误会了,我的意思不是要加班费。我是指每个人的工作习性都不一样,像我以
前在跑新闻的时候,我经常习惯很晚才离开办公室。我并没有提加班费,只是要讲每个人
的工作习性都不一样。
纪惠容:我觉得这事情就是公告就好了,可以解决。新闻业的工作型态是比较特别,像气
爆那天公视没有人去工作,所以这条新闻连跑马都没有,这样的新闻单位也是….。我觉
得正式公告一定要有,让大家有所依归。
管中?:正式公告是一回事,这是针对个案调整而来的,可是我不知道壹电视有员工工作
守则吗?或是比较明确的工作规则?我觉得刚刚讨论很多时候谈的是模糊的,如果有一个
守则或是像编辑室公约,以前也谈过,这起马是一个很好的示范,对年代或壹电视都是很
正向的。所以是不是应该把规则弄得更清楚些,特别是编辑室公约应该尽快的去完成。
郑一平:工作规则是有,但都被他们片面修改了,他们当它是废纸。
刘静怡:我听不懂,工作规则的修改是要报主管机关备查的,那你们有报备查吗?为什麽
有片面修改的问题?
陈勇仁:工作规则是新资方买了以後要去修改,所以才有所谓的劳资协议会议,也在这会
议室里面开,逐条逐字的审下来之後,就遇上了刚刚所谈的那三个意见不一样,还没有更
改之前送备查的版本。
郑一平:还没有送备查的版本就已经在执行了,一月一日就执行了。
陈勇仁:资方执行的是符合劳基法的部分,但没有事先与工会协商这我们承认。因为母公
司的管理阶层公布出来的管理规则是适用两个电视台,年代入主壹电视之後,资方希望两
边的工作条件是有一致性的。
郑一平:我们是属於两个不同的法人,壹电视有壹电视的法人,年代有年代的法人,为了
管理方便把两家都工作规则修在一起,这我是同意的,这本来就是管理上应该做的事,但
不可以便宜行事不管工会瞬间就改了,这就是恶霸。
管中祥:这是基本程序的不周延,很多争议就在於内部的参与讨论的不足,但基本的工夫
恐怕是一定要去做到的。
刘静怡:做为伦理委员会我们也没有任何管制工具去要求公司一定要做到这些事,我只能
说依照目前的争议,有没有可能好好的坐下来继续协商下去。我们也不可能强迫你们协商
,但站在观众的立场会希望大家好好的协商下去,找出一个两方都可以接受而且合乎法律
与程序要求的结果来。要不然结果大家都不乐见,我不相信壹电视工会这麽喜欢罢工。
郑一平:我已经向劳动部劳资争议处申请了进厂辅导,未来他们会派一个就像伦理委员会
一样的第三方团体进来辅导。可是一直到现在资方什麽时候来找过我们,都是我们一直去
找他们谈。现在罢工权取得了,那一条规定我们要跟资方讲?
刘静怡:这是我正要讲的。其实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罢工权这件事工会是没有法律义务去
告知资方,这样规定的原因是担心资方用不当的手段去介入工会的罢工,就是四十五条那
部分。大家可能会认为人情义理上你应该跟我讲,但是法律上的确没有义务要讲,这是一
个立法上的思考。大家可能会认为都是同事,要罢工也跟我讲一下,我也是吃老板饭的,
这是另外一方面的思考;因为工会如果认为他要罢工了,就已经是被推到一个极端了,所
以很难去期待他要做这方面的思考。法律上我们先澄清一下,所以这部份他没来告诉你,
法律上不是他的错,那做为同事有没有错,那是另外一个层次的问题,我这里就不讨论。
我是觉得在站在观众的立场,希望罢工不要发生的观众是比较多的,因为担心罢工一旦发
生马上就看不到好的节目与新闻;但是也说不定观众也会认为如果员工的工作条件那麽差
,就应该罢工给资方一点教训,双方才能坐下来谈。无论如何,大家也不要忘掉,当时取
得执照的时候,在申请书中有一个很大的章节是在谈劳工的工作、管理与权益保障,这些
东西对主管机关来讲,形式上还是必须是要在评监换照时来考量的记录,所以从公司的管
理阶层或练老板的角度来看,都不应该让罢工这件事情发生,或者让员工觉得权益没有获
得确保这件事情持续下去。其实这件事从去年到现在我们都有可能谈到,因为很多的申诉
进来,我们都会认为和管理还未上轨道有关系,才有这些申诉案。我再重申,我没有任何
手段去强迫公司怎麽做,只能说是我的期待是这样。
王荣璋:所以现在工会也申请了进厂辅导。各位委员还有什麽问题或建议?
纪惠容:是不是针对这三点可以有再一次的协商?看起来取得罢工权之後都还没有再谈,
我比较建议要尽速再谈,才能让我们消费者的权益有一个好的结果。
管中祥:纪姐提的建议我不知道总管理处这边是不是同意,其实不只这些,还包括谈很久
的新闻自主公约,是不是也该在这时候来谈,新闻自主公约也是很多人的期待,是不是一
并处理比较周延。
陈守国:我们会努力。时机上也不是要等劳动部介入才来谈,其实整体谈判随时都可以进
行,上礼拜我也跟一平说,好吧我算资方我们来聊聊吧,我们会极力往这方向走,不必等
到劳动部我们就可以开始谈了。
王荣璋:好,我们再进行第二案有关业配与长官配。据报载,有这样的一个状况存在,记
得在第一次的壹电视伦理委员会上我们就很关心这件事,所以这部份是不是有进一步的说
明与讨论。这案子是我提出来的,不晓得报载有没有错误。
郑一平:其实商业电视台做业配或做配合业务的一些新闻报导,我觉得是无可厚非的,只
要是不要直接跟厂商拿钱。但如果有长官配介入,那就很不应该。
我先把业配与长官配分开来讲。比方说今天鸿海的人来买我们的广告,那我们就去报导鸿
海的新闻,我们在鸿海新闻的报导时就巧妙性的让郭台铭多讲两句话,那我们的业务就比
较容易去跟这些厂商拿到广告预算,这是业配的一种。另外一种业配是厂商付钱,我们来
报导,这部份我不证实,我从来就没有证据。像这样的业配我觉得无可厚非,但长官配我
觉得期期不可为。
王荣璋:我先厘清一下,你刚讲的是说有收钱的业配你没有证据可证实?
郑一平:对。
王荣璋:但为了配合业务需要这部份,你认为无可厚非?
郑一平:对,但是不应该要有,这对一线的记者会有压力。
王荣璋:那你曾有接受过这样的指示吗?
郑一平:我当然没有呀,谁敢找我啊。但记者会和我反应,今天要做个什麽新闻这要努力
点,谁的东西要多放一点,他们常下我们预算,这都常听到。但最可怕的是长官配,长官
配的做法在新闻界非常恶质。一线记者最低阶的,如果今天有个高官直接电话打给记者,
要你现在去哪个场,谁敢拒绝?
王荣璋:对不起,高官是指电视台的?
郑一平:对,电视台的高层长官,也许是总经理,也许是副总经理,也许是经理。就打给
一线记者,今天中部有事打给中部特派还客气,打给一线记者最可怕,你没办法挡,对地
方记者来讲这是云端的人。跳脱采访主任,跳脱一般的伦理,今天就算练老板要做什麽,
他也是交待给采访主任的,其实练先生也从来没有。一个采访主任可以根据人力去做或回
驳,但一线记者是没办法去拒绝的。
王荣璋:在你的定义中,长官配大都是什麽样的新闻?
郑一平:政治新闻有,财经的新闻有。比方说针对特定的候选人,我不管在地方上长官跟
这些候选人有什麽瓜葛,或要执行什麽任务我们也不知道,可能是一个餐会和扶轮社、狮
子会、青商会等,一个电话就打去叫记者去了,要发啊。那新闻可能是鸟到炸掉,莫名其
名的东西也要发。
陈守国:我先解释一下,上个礼拜我看到这东西也吓了一跳,就找一平来聊了一下。他刚
讲的长官配是这样,记者上有多层的长官,这可能跟每个人的关系理念有关,有时会打电
话说「一平,那个某某基金会有活动可不可以派人去?」记者就会陷入到底该不该去,明
明有更重要的新闻要处理,比较有勇气的也许就说忙不过来,派不出机来,这也有可能。
总归这是指挥体系的混乱,坦白说我是到後来发现这个事态很严重,所以在几个月前我在
主管会议就说,也跟练董讲,任何一人不管你是在年代或壹电视所有的同仁,如有好的资
讯要提供出来,一定要透过新闻部总监。
举例来说,我去一家餐厅吃饭,我觉得好好吃,我这资讯该提供给谁?我不能就找记者去
采访,因为我是不是餐厅老板的好朋友,或我有没有拿到好处都不知道,制度上我必须告
诉新闻部的主管。我相信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记者接到过我电话,後来我知道有这个现
象,也就是少数一两个,所以就提出以後不管有什麽资讯一定要透过余总监,指令不可乱
下,现在已经没有这个现象了。
第二个问题,我在第一次伦理委员会就和各位讲过,不容许商业的东西影响到我的新闻表
现的真实客观与是非,这一点我到现在还信守承诺,如果有的话我自我了断。
纪惠容:政治立场也是?
陈守国:对,我不会去影响这个。其实到现在为止,壹电视的新闻独立与它表现出来的批
判性,坦白讲没有任何一个长官去做干预。当初我愿意来接壹电视也是认为练董比较在乎
的是商业考量,对新闻并没有干预,我觉得这当中还是有一些空间,我也是珍惜这空间,
基本我不会让它被商业给毁了。当然也许我们在运作过程当中有些制度上要调整的地方,
这也是有必要的。
郑一平:要避免这种状况再度发生,避免调度失当,最好的办法就是签订新闻自主公约,
我们从交易到现在已要求好几次了,但资方都不回应,我们连签约人李晶玉都找好了。
简振芳:其实我们每天早上与晚上各有一次编采会议,稿单都是开放的,在电脑上每个同
仁都可以去看,每则新闻会在编探会议上去讨论,不是一个人就做决定要不要播出。整个
编采会议有各组主管,透过新闻专业的考量去决定新闻的处理,不会有某人比较喜欢一个
政治人物我们就把这份量放得很大,我们都跑新闻这麽多年了,知道怎样去做到公平与专
业,还有新闻伦理的兼顾。
一平刚刚讲的长官配这部分,有时候的状况是,像今天柯文哲在报纸版面上比较多,也许
我们就多聚焦在他一点,可不可再去捕捉到其他的东西,在晚间新闻可以发展,这样的
order,也许记者接受到的指令在认知上有些不一样,所以有这样的误解。这部份就像刚
总经理讲的,指挥体系我们会再做一些调整和容合,我们会慢慢把指挥更明确,不会再让
第一线记者有这样的误会。
王荣璋:各位委员还有没有意见?或有什麽想再进一步了解的?
纪惠容:我是赞成一平讲的,新闻自主公约还是要签,这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
陈守国:请容我们继续努力。
管中祥:这个问题应该是范围明确而且过程透明,范围明确是说到底是谁可以指挥记者做
事,有时候同一例如说壹电视的记者可能有年代长官或总管理处越过编辑室去做指挥。到
底谁有指挥权?应该很明确的告诉记者,而且报稿应该在公开场域,大家是可以看得到的
。到底谁指派了什麽,今天哪些新闻被指派,都应该清楚透明。
第二个是我一直在讲的新闻自主公约,我不知道它为什麽这麽的困难,对公司来讲这绝对
是一件好事,有一个标竿性的作用,应该去做。
第三个是守国讲到的置入,当时我会留下来不只是因为不允许商业力量进入,影响到新闻
的独立自主,而是它可能连置入都没有。这是我们当时会来做伦理委员会委员的重要因素
,都说好了不会有置入的。可是刚刚陈总的说法有点模糊,可以不可以澄清到底有没有做
置入?
陈守国:第一个有关指挥权,我已经正式要求大家贯彻,如果说某人与某位记者有私人关
系,提供了还不错的讯息,那我是没办法的;但整个指挥权绝对是透过新闻部总监、采访
主任而下去,整个调派也从这里来。如果新闻主管发现另外的长官提供讯息,但这讯息是
不值得去的,那麽这主管可以当场否决,这个新闻也不会见报。做到任何人都不能跟记者
有任何关系这是不可能的事,毕竟每个人都有他既有的关系,但要做到一切以新闻为原则
。
第二个是刚刚管教授提到所谓的置入这部份,我举个例子,镇澜宫给你一笔宣传预算为大
甲妈祖出巡,每一个电视台都有,要保证妈祖出巡就见得了新闻版面,其实他就是不花这
钱应该也见得了,这钱各台都收,那这算不算置入?
管中祥:我觉得是啊,因为报导新闻是不用收钱的。
陈守国:对,我刚讲的?昧空间就在这地方。研判这不影响你的新闻判断,事实上你是不
应该拿钱的,拿了钱也不会更好,妈祖新闻也都是正面的,但他就是普遍撒钱,每个电视
台都收到。
纪惠容:这钱是给谁呢?
陈守国:业务部。我刚刚讲的没有那麽绝对,就是这样的例子。
纪惠容:新闻部有没有可能虽业务部收了钱,但不影响我们的新闻判断?
陈守国:那当然。新闻部的自主就在这里,不会因此受到干扰。
管中?:假设大家普遍都拿钱,但这个新闻并没有什麽新闻价值,那还会去做吗?
陈守国:当然不会,不值得就不会。
简振芳:以前我还不是在这家电视台的时候,镇澜宫也给各家下预算,但他们为了抢轿问
题在彰化两派人马大打出手,我们还是以正常新闻去操作,不会因为有收了你的钱就忽略
了你有暴力冲突的事实。出巡归出巡,暴力冲突归暴力冲突,那是一个新闻事件,我们还
是会做报导。
纪惠容:他下了钱有给你们条件吗?像新闻要几则什麽的?
简振芳:有些会有,但还是以我们实际新闻操作为主。像明明柯震东回来新闻这样热,就
不能硬要我去做其他的。
纪惠容:如果要求新闻要几则,那就是置入了。
简振芳:还是依我们的新闻专业考量为主。
管中祥:但拿了这钱是不可能不做报导的。这和打电话给记者说你帮我去采访什麽,说没
有强制性他可以拒绝,是一样的道理的。我相信大家都很清楚有些模糊的地带,就是一个
很tricky 的空间,拿了钱你敢得罪颜清标不报导吗?在实务上这是很难的。
陈守国:所以问题在拿钱的时候你要研判这条新闻本身,在新闻的价值是什麽,这新闻是
你一定会报导的,如果这新闻是不好的你是不可能收这钱去报导的。当然我同意如果全部
不收钱是最好了。
管中祥:不过这跟之前的认知有点落差。
刘静怡:中祥,你的认知是镇澜宫的钱照拿,但不可以报导吗?
管中祥:是不能拿,业务归业务,就是广告了。
刘静怡:如果说有些厂商有经常性的下广告,那这应该怎麽判断?
陈守国:经常性的广告不见得会,要看新闻。举例像HTC的蝴蝶机出来,它没有下我们的
广告,我们报导了,但要把它LOGO弄掉,苹果就不必,用这样在谈这有没有置入,这是我
们最苦恼的。一切还是回到新闻专业,蝴蝶机出来不论有没有下广告,我还是会去报导它
,因为它是国内蛮特殊的东西,但通常这是不会置入的。
管中祥:所以不用做置入也会被报导,镇澜宫其实也可以这样。但它不会这样做,因为它
下给业务部的预算是有效的,大家都会报导,这个过程就会影响新闻自主判断,因为不敢
不报导。打架这件事与业务无关,重要的是拿钱而不做报导这件事是做不到的。
刘静怡:我好奇的是如果妈祖出巡这件事是大家都会去报导的,它为什麽还要给每家电视
台钱?
陈守国:可能做关系吧。
刘静怡:它的关系已是充分?根在台湾常民社会的每个角落了,为什麽还要去给每家电视
台钱?
王荣璋:买保险吧。
管中祥:我觉得是啊,是一种关系的建立。跟请客吃饭是很像的。
刘静怡:所以它觉得这是一个公关费用,而不是买新闻的费用。
王荣璋:好,各位委员对第二案还有没有什麽问题或意见?如果没有,谢谢陈总经理、陈
协理与郑理事长列席。
王荣璋:第一案与第二案部分,伦理委员会的意见我们再做确认。第二案刚谈完,我们先
做第二案决议。
纪惠容:第二案他们有重申指挥系统一律要透过新闻专业的采访主管,这我觉得很好,但
最重要的是尽速签定新闻自主公约。
管中?:我觉得不止是新闻自主公约的内容,它的程序也是该跟劳工而不是工会去协商。
王荣璋:好第二案,就请壹电视的管理阶层和新闻部的新闻从业人员尽速签定新闻自主公
约。
第一案方面,首先,我们是不是能确认一旦罢工发生是不是会影响观众的收视权益?
刘静怡:这样讲,一旦罢工发生应该会影响到观众权益,但是观众权益的受损基本上要请
求弥补的对象,应该是公司而不是劳工。这要讲清楚,法律关系是在收视户与电视公司之
间的关系,但因为的确会影响到新闻的产制与呈现,所以我们希望两方能尽速回到谈判桌
好好谈判,听起来并不是那麽难的一件事,起马总经理是这样讲的。至於这位观众申诉的
,要资方去了解确认罢工这件事,我们刚刚也讲到这在法律上是不可以要求劳工去告诉资
方的,我们也不能push资方去介入罢工行动权的行使,这是绝对不能做的。我们只能劝导
双方回到谈判桌。
王荣璋:另外对劳工来说,其实干扰公司的运作就是罢工的目的,如果罢工都不会有任何
影响与改变那为什麽要罢工?但那也是一种自伤的行为,不是对劳工都不会有影响。就像
刚刚刘委员的意见,罢工也会使观众权益受损,但观众权益的受损应该由公司负责任,不
是劳工造成的,公司应是观众追究的对象。
刘静怡:我强调的是,我个人基本上不反对罢工,我也不说我乐见罢工或不乐见罢工,这
必然是在某些consequences之下,某方面来讲第一个层次会受到的影响都是负面的影响,
这有评监的问题,有换照的问题,大家要好好的思考这件事。可是公司也不应该用要换照
评监,公司活不下去这件事来恐吓或制造公众舆论,说行使罢工是很糟糕的,因为他们是
合法取得罢工的权利,这是宪法所保障的,我并不反对罢工。
王荣璋:我想我们大家都同意吧?好,那麽我们就照刘委员的意见做成决定。
会议记录二
王荣璋:第三案是「Call in 欠公正」,申诉人说Call in 会被打断或卡掉,他并没有特
别指出是那个节目,是正晶限时批吗?
张春华:这是六月底的申诉,应该是指之前的「人民做主,谁敢不服」,申诉人并没有具
体清楚说出是什麽节目内容。
纪惠容:有时候卡掉是因为来电的人讲得不清不楚,申诉人并没有具体说明节目,就很难
处理。
简振芳:有的观众打进来就很情绪,把他切进现场他不知会讲出什麽话来,太激烈的我们
会先hold住。
王荣璋:好,因为申诉人并未说明具体的时段与内容,所以我们很难做出判断。
王荣璋:第四案「转播事件未平衡报导」,这是世界盃足球赛时的转播权问题。
张春华:这个议题在上次的伦理委员会就讨论过,结论是以後要遵行?己新闻处理?则。
王荣璋:那我们就和上一次结论一样,希望就按照涉己新闻的方式来处理。
王荣璋:第五案「新闻标题太耸动」,申诉人认为「毒鸳鸯看世足,嫩版陈绮贞被逮」,
新闻标题太耸动,主要是认为用「嫩版陈绮贞」去形容不适合。
施逸翔:他可能是陈绮贞的纷丝吧?
纪惠容:他大概觉得这样对陈绮贞不好,确实啊,为什麽要这样比拟。
管中祥:我没什麽意见。
王荣璋:好,我们请编辑台做检讨改进。
王荣璋:第六案「婴儿烫伤家属二度受伤」。
张春华:看新闻带子这夫妇与店家是和解的,结果也很平和,我们不知道申诉人是要诉求
什麽,申诉人只留下email,我们数次连络请他进一步说明新闻不妥的地方在哪里,但都
没有回应。
施逸翔:他要求撤下报导,有没有可能是店家?
张春华:如果是店家也可以说明我是店家,这与事实不符;或者我是当事人我没有真心原
谅店家,都可以说明啊,但都没有任何说法。
简振芳:这条新闻其实我们两边说法都有。
施逸翔:我看了,蛮完整的。
王荣璋:因为申诉人动机与他申诉的内容无法查证,所以这个案子无法处理。
王荣璋:第七案「画面不应该出现『中国台湾』」。
张春华:我们在谈空难新闻时有用一段中国报导黑水沟常发生空,是用大陆电视台的新闻
影片,当中出现的台湾地图上有「中国台湾」字样,其实我们在影片上面有标示画面来源
,但为免引发争议,我们已将这新闻从官网下架。
简振芳:因为我们没办法在画面上做处理。
王荣璋:好,在画面引用的部分,未来可以多注意。
王荣璋:第八案「不应该重播崩溃画面」,这是空难新闻。
张春华:这位妈妈原先以为女儿已经罹难了,就在柜台前大哭,後来几经转折发现女儿还
活着,又很高兴。
简振芳:其实这次空难发生後卫星公会就发起自律,我们也都转达第一线记者,一定不要
过度侵入性的采访。
纪惠容:因为一开始资讯不明,大家就开始播这个画面。我知道好像每个电视台都被申诉
了。
刘静怡:这只能说以後会改进。
纪惠容:当时航空公司是用个资法,不给进一步的讯息,所以大家都很混乱焦虑。
王荣璋:我记得有灾难新闻的处理规则,以後这类新闻的处理还是要按照这个规则来做。
王荣璋:第九案「引用脸书不尊重当事人」,这是NCC转来的申诉。
张春华:申诉人指的当事人是气象专家李富城,他在脸书发表有关空难气象的意见,我们
就用了他的观点,我去问我们生活中心组长,他说我们引用李富城先生脸书都经得他的同
意,而且李先生也乐於被引用。
管中祥:脸书上你又不是设定为隐私,是会被引用。
王荣璋:这则已经回覆当事人了。
王荣璋:第十案「空难新闻不应空拍」。
张春华:这也是NCC转来的。
简振芳:我当时在澎湖,我们家有用空拍,是澎湖当地业者提供。NCC接到这函是因为空
难事件,大家觉得好像禁限航区不能飞,但这遥控直昇机的使用从学运开始到现在,已经
这麽久也没有人在管理。也许在澎湖那个地方是一个航道,但是当时没有人来告诉我们那
是航道不能飞,那时现场都有民航局的人、监识小组、澎湖航空站的人,各方面的专家看
各家直昇机在那里也都没有制止。
王荣璋:申诉人的逻辑是说空拍会防碍救灾,还是飞行安全?
刘静怡:如果是由上而下拍灾难新闻的现场,这全世界的新闻媒体都是这样做的。所以这
申诉的重点到底是在哪里?是不安全吗?
王荣璋:本案讨论没有发现有违反新闻的制播伦理,但是未来对空拍部分会更注意安全,
不妨碍救灾。
王荣璋:再来第十一案「不应共用记者与主播」。
简振芳:我说明一下。现在我们整并一年多来,在人力上两个电视台都还没有到达很完备
的状态,目前已尽量在做区隔了,包括壹电视与年代在镜面上的区隔,这期间还把两边的
主播各自做暑假专辑,是切得很开的。但第一线的记者依目前的人力状态真的是有点吃紧
,这是在整并的过程中的阵痛期,等於还是在磨合中,未来一定可以做到很清楚的区隔。
刘静怡:所以年代与壹电视的记者是有共用?
简振芳:目前的情况是有部分共用,但主播的部份是没有的,是区隔开的。
王荣璋:NCC在这部分是有要求的?
简振芳:是有,现在两边的编辑台是独立的,采访端就像总经理报告的,同个一记者会,
就不可能有两组记者去做同一件事。而是由一组记者去,再回来由不同的编辑台做不同角
度的包装编排。
王荣璋:那就请壹电视尽快建制足够的采访人力,以符合NCC的规定与要求。
王荣璋:第十二案「主播过多个人观感」。
张春华:那是在两则新闻之间,转场的时候主播发出的看法。已经转给主播组参考了。
王荣璋:第十三案「停车纠纷」。
张春华:这是寄到伦理委员会的,但我们发现它所附的连结其实是他台制播的新闻,不是
壹电视。
施逸翔:而且已经下架了,我也点不进去。
王荣璋:好,那应该是误会一场。
王荣璋:第十四案「非新闻当事人有肖像权」。
张春华:这则新闻我们已经移除了,我觉得申诉人是有道理的,我们在讲他妈妈暴走行为
的时候,不必特别去提她的儿子是谁。所以已移除并回覆当事人了。
王荣璋:除了移除外,未来在编辑上也要特别注意。
王荣璋:第十五案「气爆新闻太混乱」。原因是没有标明时间序,而且不断重播。
张春华:这我们可以参考,那时是气爆刚发生。
简振芳:八月一日是事件发生的第一天。
王荣璋:那就请新闻部参考改进。
王荣璋:第十六案「灾民不是观光客」。
张春华:这是在高雄气爆现场,我们报导涌入了一群人观光,其实这个当事人是灾民,但
因为他也拿手机在拍,所以我们以为他是来观光的。接到申诉我们就把他修掉,而且回覆
当事人了。
王荣璋:第十七案「国际新闻太少」。
张春华:申诉人说我们百分之七十是政治新闻,这误差很大。没有这麽多的政治新闻。
简振芳:其实我们国际新闻比重还蛮大的,再加上无码的世界,就更多了。
刘静怡:可以把国际新闻的比例回覆当事人。
简振芳:我们看壹电视的收视群,发现其实壹电视的观众没有那麽爱看政治新闻,所以我
们在新闻采访这一端,会考虑在政治新闻上比例没有那麽重。
刘静怡:还是要谢谢申诉人的指教。
王荣璋:现在我们是每个月开会一次,上次纪姐提出要不要调整开会频率,我们是不是讨
论一下调整为两个月一次?
张春华:我先说明一下,如果要变更开会时间我们可能要变更组织章程,变更组织章程我
们还要送NCC,而且实际上我们上个月没开会就累积了一些案子,所以我建议还是不要变
更组织章程,维持每个月开会一次;但是如果各位委员有事未达法定人数,或觉得当月的
议案不多也不及时,我们也可以合并到下个月举行。我们可以根据实际状况每个月确认一
次。
王荣璋:那我们就每个月再跟各位委员确认,如果要延後改期或如期,原则上我们还是要
有一半以上的委员出席。好,下一次的会议是九月二十五日。谢谢大家。
http://img.nexttv.com.tw/exfile/campaign/ethics/download/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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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im0902: 主播有共用啊!萧子新不就是吗? 09/18 17:48
2F:→ QianH: 之前也有在年代看到许耀云.. 09/19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