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t5566 (五六国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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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情报] 壹电视伦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时间Wed May 7 00:27:0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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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t5566 (五六国庆日)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情报] 壹电视伦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时间: Wed May 7 00:20:59 2014
壹电视伦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14-5-6)
时间: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时三十分
地点:壹电视大楼4 楼会议室
与会人士:
王荣璋 (主任委员,台湾社会心理复建协会理事长)
纪惠容 (委员,励馨基金会执行长,请假)
施逸翔 (委员,台湾人权促进会专员)
管中祥 (委员,中正大学传播系副教授,视讯)
刘静怡 (委员,台大国家发展研究所暨新闻所合聘教授)
余朝为 (委员,壹电视新闻台总编辑)
童佑妤 (委员,壹电视新闻台采访部门主管)
林凯德 (壹传媒电视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工会代表)
张春华 (壹电视新闻台编审)
会议纪录
王荣璋:我们的议程做些调整,因为管委员要提早离开。把「女记者没礼貌」与「用公视
画面手法粗暴」这两个案子提到前面来。上一次会议後续有没有要做说明?
张春华:上会议的案子都已结案,没有後续要追踪,会议纪录也已经贴在网路上了。
王荣璋:我们就进行今天申诉案的讨论。第一案是「记者拟设局」,是在学潮期间发生的
事,那段画面在网路上流传。
(播放影片)
王荣璋:公司方面应该也做了处理,是不是先说明一下?
余朝为:这是一个被偷拍下来的影片,是记者们私下的谈话内容。我们对当事人颜记者也
做了约询,他也提出了书面报告。我想这事件会引起这麽大的关注,主要就是三个字:「
假新闻」,倒底是不是假新闻呢?重点在这里。但从新闻的呈现,学生是不是欢迎郭台铭
到场?整个过程记者也与学生代表求证过,学生的意思是不拒绝郭的来访,後来我们也下
了这样的标题。我想郭台铭来不来,记者是很难去撼动他,他也本来就在研究这事,包括
他曾进府会见马总统想解决这问题,没结果之後又和王金平讨论沟通,一直都想要居中处
理这事。
回过头来,说这则新闻是「假新闻」是太沈重了,假新闻是指去误导件事在新闻上呈现,
但事实上当天整个新闻的呈现上,包括SOT的报导完全没有疑虑,就结果论来讲,完全没
有假新闻的状况。这是调查的结果。这则新闻并没有因为个人立场或情绪,而影响到新闻
客观中立原则。
不过颜记者在外采访毕竟是代表公司的一员,拿着公司的MIC牌,还是在一个工作的范畴
,确实违反了一些公司的规章,包括言行不当造成公司声誉上受到影响等,所以我们还是
做了惩处,就是申诫处份。
刘静怡:颜先生也同意这样的申诫处份吗?
余朝为:是。
王荣璋:包括申诫的理由也接受吗?
余朝为:对。虽然是私下场合,但毕竟代表公司出去采访。
刘静怡:後来新闻的呈现是什麽样子?
张春华:要看一下新闻影片吗?
王荣璋:就是没有照他们的讨论去进行。
刘静怡:所以他们的讨论的结果并没有影响新闻的呈现?
王荣璋:我理解是後来并没有照他们讨论的方式去呈现;不知道是他们有做这件事,但在
编辑上没有采用,还是….?
余朝为:没有,稿子送上来时就没有这个状况了。
王荣璋:所以他们并没有按照讨论去进行。
刘静怡:所以那可能只是一些不同台的记者在采访中间的互相讨论。可以这样解释吗?
余朝为:是在采访空档中,记者去发表自己的言论,大概是类似这种行为。
刘静怡:在影片中其他台的记者可以被辨识出来吗?或其他台有被申诉吗?
管中祥:问题是,如果他并没有影响新闻的处理,或是说如果他在新闻生产的过程中,并
没有意图去做这样的事,这样的处罚是OK的吗?这个过程中也许有行为不当的地方,但如
果我们只是在闲聊提到这种想法,但实际上并没有着手,这样的处罚是OK的吗?我有点疑
问。
王荣璋:所以你认为只是思想犯,并没有行为。
刘静怡:我也有点怀疑,所以才问後来有没有影响新闻的呈现。那就变成是同业之间在跑
新闻时,难免会互相讨论臆测,看起来最後也没有特别的结论;就算有结论,也没有呈现
在新闻报导里面。因为我只是这样想呀,也只是跟同业讨论呀,後来也没做啊。真的是有
点像思想犯的状况。那他为什麽会接受申诫?我觉得很奇怪,是因为网友的力量太大了吗
?
余朝为:我们内部相关主管在讨论时,也有很大的歧见,包括刚刚管老师与刘老师的讲法
也都有。最後会做成这样的惩处,主要来自於在广大的视听里,毕竟他是壹电视的记者,
出去就代表公司的言行。网友公审的味道是存在的,在网友舖天盖地的传播下,壹电视确
实是被扣着「假新闻」,对公司的声誉造成影响。在这段时间学潮新闻的处理上,壹电视
不管是内容、质感或Rating、定位等都相当亮眼,但这个事件确实在渲染之下,让我们受
到影响。所以内部的结论是认为公司声誉有受损,希望同仁在采访时的言行要注意,要和
公司做连结。
王荣璋:大家还有什麽意见?
管中祥:我的意见就是刚刚讲的,我们大概也不适合对惩处做什麽表示。
王荣璋:所以以本案来说,所谓的假新闻并没有发生。至於因记者言行造成公司声誉影响
,这部分公司内部也依照相关规定做了惩处。
王荣璋:现在进行第二案「女记者没礼貌」,大家都看过这段影片了吧?是不是有一些背
景说明?看起来好像有人的斗笠撞到她,然後她要求对方把斗笠拿下来,後面又要戴上去
,所以林义雄先生才说「我们不需要你指导」。但为什麽记者会有这样的反应?有没有画
面之外的情况?
余朝为:大概是这样。我们的同事张记者在采访林义雄先生时,有一妇人的斗笠不断碰触
到她的身体,可能有不舒服的情形,而且采访一直受到干扰。那位妇人可能也不是故意的
,那是一个推挤的场合,我们的张记者当下的反应在情绪上是有些状况,如果有更soft的
方式去回应,可能就不会有这样激烈的言词出现。大概的情形是这样,事後有和当事人和
我们的主管也做了一些沟通,从学潮开始在外场冲突场面不断发生的情况下,记者在工作
量与工作情绪上,确实已经到达一个临界点,可能就容易有一些情绪上的反应。公司处理
上就是希望做一些沟通,让同仁了解到现在在外采访时外界是蛮关注的,一些言行与情绪
的控管要加强,尤其主管与同仁间的互动要再紧密点;过去只是采访上的沟通,现在也要
去注意个人情绪。媒体与大社会是一样的,都有个人的立场,是否会反应在情绪上,我们
也要关注一下。
刘静怡:所以这个案子,我们会请同仁注意采访上的言语和行为?
王荣璋:我们要先确定,对她的反应与做为,我们的看法是什麽?
刘静怡:的确是不太好,但也没有到很严重。我们都开过记者会,常常知道记者会叫你摆
这个姿势那个姿势给他拍,这常发生。但这名记者在那天有和林先生周边的人产生不愉快
吗?
余朝为:我们了解是没有,那只是当下的反射。
管中祥:我想讲的是,在运动期间大家心情容易烦躁,另一方面他们的工作量应该是加大
非常多,可能要停休,就算没有停休,工作时间也要自动延长,这也是导致记者工作情绪
的一些问题。这除了记者情绪的自我管理之外,有没有可能在工作的分配上做什麽样的调
整,让他们有比较好的工作条件。
余朝为:如同管老师说的一样,这阵子确实工作量都加钜,立法院路过之後每天都有人在
路过,记者的发稿量与工时,和平时是有差异。这方面我们要更注重主管与同事间的情绪
管理和辅导,希望多些沟通,让同仁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之下,能够有人去关心,让他们比
较平和下来。现在各家媒体应该都有类似状况,但这是我们电视台接下来要做的重点工作
。
管中祥:我觉得这个问题还蛮重要的,否则会没完没了,我想也不能把这个问题都归咎於
记者个人的情绪管理上。
余朝为:我想主管与公司的责任都很大,毕竟员工是所有团队的一员,除了正常的工作之
外,心理的调适也很重要,是我们必须要去加强的。
王荣璋:这个案子有两个部分,记者在新闻采访上有这样的反应与表现是不当的,不符新
闻专业的要求;但也因为从学潮开始到现在,记者的工作量与工作时间都非常大,在情绪
管理上会有一些状况出现,这部分建议公司除应该对记者加强心理调适的辅导外,也请注
意工作安排与同仁的休息等的考量。
王荣璋:再来是「用公视画面手法粗糙」案。
(播放影片)
管中祥:公视的制作人有在脸书上发文,明明是公视的为什麽要打上翻拍自youtube?这
可能是长期以来媒体的问题,很多东西就是标示为「翻拍自网路」或「翻拍自youtube」
,但youtube也是个品牌而不是着作人,它的着作权也不是在 youtube。但上传都有上传
者或网址,是不是应该直接把上传者或网址标示出来,而不是标示「翻拍自youtube」,
而且在使用上也应该尽可能取得对方同意。
刘静怡:我觉得的确是应该讲清楚是公视的影片,就算是从youtube 上抓到,那来源也是
公视,这其实是蛮单纯的问题。
余朝为:现在媒体在操作面上或多或少都有截取网路画面上,youtube或其他知名网站,
确实有时都会使用「翻摄自网路」。我们很感谢委员把这问题提出来讨论,以这则新闻来
说,它一开始有出现「公共电视媒体中心」这几个字眼,之後就照过去操作,打上「翻摄
自youtube」。这只是个说词,真正该去重视的是版权的问题,今後我们在网路翻拍内容
,尊重着作权这一块在执行面还是应该加强,这是毋庸置疑的。尤其网路的新闻现在在篇
幅上确实蛮重的,或许内部也要有一个正规的操作SOP。
管中祥:我记得以前壹传媒伦理委员会时是有订一个网路使用的规则,「壹电视线上新闻
制播规范」。
刘静怡:所以请同仁把这规范再拿出来,再加强一下。
施逸翔:申诉最後还说到网站无法留言。
张春华:其实可以在粉丝页留言,网站有粉丝页连结。
王荣璋:就这则新闻来说,我们在影片最初可以清楚辨识出来源是公视,但在播出时我们
标示引用的来源是youtube。未来很难避免去引用网路画面,但如果可以清楚辨识与了解
来源,就应该清楚注明最源始出处。还有我们也有「壹电视线上新闻制播规范」,希望内
部同仁加强宣导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如果规范在执行使用上有不足的情形,再看情形做适
当的增修。
王荣璋:现在进行第四案「报导有违安定和谐」。
余朝为:这是我们国际中心做的稿子,内容都是外电的组合,非常正规的操做。因为在
324驱离的过程中是否有国家暴力引起争议,所以搭配德国的做法,它不是在同一则新闻
里,但是是在同一事件里的一则新闻。报导的是国外的警察到底对示威抗议者是怎麽样的
处理?
张春华:这则新闻就是纯粹报导德国警察对示威怎麽处理,影片上显示一边是示威者,警
察帮忙净空,让游行顺畅,警民互动良好。
施逸翔:可是在台湾有些游行也是这样啊,在凯道如果有申请也是这样。
王荣璋:其实国外的警察打示威者也娄见不鲜,德国警察也一样,也会拿警棍出来…。
余朝为:当然这样的比较也许不对等,但这只是新闻的呈现,并没有加注「国内不要有暴
力警察」等主观的评论。虽然是一则独立的新闻,但在那个时间点对比是很强烈的。
刘静怡:可以回应申诉人,我们是纯粹外电的报导,并没有要那麽清楚的去做暗示或比较
。而且申诉人後面所说的攻占政府的民众当如何处理等,那本来就不在这则外电内容里面
,所以也没办法回答。
王荣璋:好,就照刘委员的建议去处理。
王荣璋:再来这案「国台办没有要重谈服贸」,这是一则错误的报导。
余朝为:我简单说明一下。当天是我们国际中心看到中时电子报有「服贸可以重谈」这样
的字眼,他们就把这个讯息包在一则与服贸相关的新闻里。後来了解有误,我们驻北京的
记者也做了进一步的采访,我们就做了後续的更专业与平衡的报导。
王荣璋:後来有澄清吗?
余朝为:对。
张春华:後来的新闻处理都做了修正。
王荣璋:所以原来的这篇报导确实有错误,但後来做了更正。这方面希望以後加强消息来
源的求证。
刘静怡:由於消息来源是中时电子报,所以我们可以说,以後在引用间接消息来源上要特
别注意,更小心查证。
王荣璋:接着是第六案「游行人数失准」。
张春华:这是NCC转来的案子。
余朝为:我对这则申诉有很大的感触,我觉得应该质疑的是警方。这次警方推估的游行人
数是出现「倒退噜」的状况,他们估的人数一直往上到十二万多的时候,突然往下修,这
是很荒谬的。而且警方的人数估算确实让人质疑,我们也针对这新闻做了报导。我们是尊
重主办单位提出的人数。
王荣璋:不同的数字我们都有提过,而且也有引用来源,五十万是谁讲的,十一、二万是
谁讲的。
余朝为:数字呈现上是很完整的。
刘静怡:那应该就没有什麽问题。对人数的争执永远都会有很多不同的意见。
王荣璋:下一案「超级女生有违伦理」。请先说明一下。
张春华:这是我们下午时段的一个谈话性节目,这一集的主题是访谈一些女模在私密照外
泄的阴影下,她们如何看待这事件与如何保护自己。
(播放影片)
张春华:在刚刚百大女模选举时的新闻影片里,那些疑有私密照外流的女模都已经打了马
赛克,申诉人所指的是更先前的私密照外流事件中的另外两位女模,为什麽让她们露脸?
但制作单位说明的是,这两位女模是在事件过後坦然接受采访,谈自己的心路历程,并没
有要求不要露脸。
王荣璋:所以这样的播出是有徵得当事人同意吗?
施逸翔:有标示是翻拍自壹周刊。
余朝为:对。
张春华:壹周刊有更详细的描述,我们是捷取了当中的一分多钟片断。这并不是偷拍,当
事人愿意接受采访来谈这段历程。
王荣璋:所以一开始的那部分是我们用新闻资料画面,对那些有私密照外流的人打马赛克
,後来的这两位是专访所以没有马赛克。可是申诉人说「小模对着镜头说希望不要被认出
」,她有这样讲吗?
张春华:画面上并没有看到她有这样说。
刘静怡:如果没有违反这两位当事人的受访意愿当然问题就不大,但是她们露脸的意愿是
没有百分之百的确认。
余朝为:只能用主客观的判断她们在接受访问的时候是很泰然自若的。这毕竟不是偷拍的
行为。
王荣璋:如果违反她们当初的约定或意愿,她们当然可以申诉。但因为第一这不是偷拍的
,第二到目前为止这两位受访者也没有提出异议;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说,这样的呈现方
式是没有违反她们的意愿或当初的约定的。这样说法可以成立吗?
施逸翔:请问壹周刊的画面是网路新闻?或另外一个节目?
余朝为:在网路上公开的。
王荣璋:有公开她们的照片吗?
童佑妤:周刊上有,网路上也有,放在动新闻那一块。
王荣璋:如果他们也没有打马赛克或做些处理,我们是不是可以合理的推论这样并没有违
反她们受采访的意愿?
刘静怡:理论上是合理的推论,但最好最完整的方式当然是我们自己去做采访。
余朝为:我简单的补充一下,当初在和壹传媒交接的过程中,他们是有口头协议是可以引
用动新闻的内容,包括影片部份。
刘静怡:因为有使用的约定,所以我们好像可以直接推论没有违反当事人的意志判断。但
就这位申诉人在乎的伦理方面的问题,当然最好还是由自己去采访,自己负责。
余朝为:就刘老师说的这一块,将来是我们要去处理的。
刘静怡:这不是引用壹周刊或壹动画的问题,引用其他的媒体可能也会有同样的问题。
余朝为:其实也可以合理推论她接受壹周刊采访并不等於她接受其他媒体的采访,因为过
去有合作关系,所以很自然的去引用,以後还是应该走委员说的专业的操作。
王荣璋:所以就这一案,我们是引用动新闻公开的报导,但未来壹电视希望朝向自己的编
采与访问。
王荣璋:再来是「Line新闻有置入之嫌」。
张春华:这是申诉《叫「鸡」Line 一下就OK! 虚拟商机大》这则新闻。
(播放影片)
刘静怡:申诉人认为是在推销Line,所以同理也不能做 Facebook这类的新闻了?
施逸翔:全都用「新科技」?
王荣璋:或手机通讯软体,交友较体这类的。但如果是负面的新闻呢?岂不是会把其他同
业都拖下水?
刘静怡:针对申诉人说「叫鸡」用词不当,我们可以回应「以後会谨慎改善」;至於置入
这部分,我觉得有到过份突显的地部吗?
施逸翔:我刚刚并没有特别看到Line的 Logo。
刘静怡:这则报导比较像是举例,说明现在用手机通讯软体的行销利器。
王荣璋:现在Line也成为生活用语的一部分,像「你Line我一下」,「Line 给我」。
刘静怡:就回应申诉人,Line已是生活用语,所以应该是没有置入的情形,但以後会尽量
小心,不要再出现申诉人所说的状况。
王荣璋:好,所有申诉案都讨论结束。如果没有临时动议,下次开会时间是五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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