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ng921 (Sean T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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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壹电视伦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时间Thu Jan 9 00:43:18 2014
壹电视伦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时间: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二时三十分
地点:壹电视大楼四楼
与会人士:
王荣璋 (主任委员,台湾社会心理复建协会理事长)
纪惠容 (委员,励馨基金会执行长)
施逸翔 (委员,台湾人权促进会专员)
管中祥 (委员,中正大学传播系副教授,请假)
刘静怡 (委员,台大国家发展研究所暨新闻所合聘教授)
余朝为 (委员,壹电视新闻台总编辑)
童佑妤 (委员,壹电视新闻台采访部门主管)
郑毓龄 (壹传媒电视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工会秘书长)
陈婷婷 (壹电视新闻台法务)
王希文 (壹电视新闻台副总编辑)
张春华 (壹电视新闻台编审)
会议纪录
王荣璋:今天我们有两大类要讨论,一是对NCC来函要求(或建议)涉及到伦理委员会组
织章程要做些改变;另外就是申诉案件,今天有五件,希望在时间上能有所控制,是不是
先说明这次议程安排与上次会议後续?
张春华:关於这次会议安排,来函申诉我们排除了一些与伦理委员会无关的案件像对壹电
视网站与Logo设计的建议,我们转给公司内相关单位参考、或是针对苹果日报网站的投诉
,建议直接向苹果投诉,最後整理出这五件申诉案。
上次会议纪录已上网,半年来的申诉案件与处理情形,同意上网的部份我们也整理出来张
贴在伦理委员会网页上。
至於上次会议有两件申诉案有後续处理。第一件是棉被闷婴案,我们向申诉人说明上次会
议结论,分析如果公开道歉可能必须曝露姓名等资料,申诉人同意不再追究此事,不过另
一个主要原因是这位妈妈又怀孕了,所以他们愿意往前看,不想再谈这件事了。另外一件
有关顶新与味全报导要求申诉人提供更进一步具体说明,经联系申诉人也提供了广泛的背
景资料,但并未对特定报导提出具体说明。我们谢谢他的资讯,也欢迎他以後继续指正。
建议这两件申诉案都可以告一段落。
王荣璋:各位委员有没有其他问题?没有的话我们进入下个议程。
王荣璋:有关NCC来函,是不是先说明?
张春华:我们收到NCC来函,希望加强伦理委员会有关伦理方面的员工教育建议与审议权
;另外在我们的组织章程第八条提到「本会有权要求壹电视相关人员列席说明,提供相关
资料,并得邀请相关当事人说明」,NCC认为应补强改正建议权,如主管或员工不服伦理
委员会审议惩处结果,应加入覆议机制,可以再申请覆议。据了解最近NCC针对各个电视
台的伦理委员会做了检视,也分别做出不同的建议,刚刚提到的这两项是针对壹电视,今
天就是要讨论我们是否要在伦理委员会组织章程上做些调整。
王荣璋:这是建议或是要求?是不是已有一个底稿,所有与他们期待不同的都要改正?如
果是这样那,NCC何不拿一个标准版出来?大家在这标准版上再加码。如果是NCC要求我们
只能接受,如果是建议那就还有讨论空间。
刘静怡:我其实还有另一层次的考量。它要求增加伦理委员会有关伦理教育训练审查与建
议权,伦理教育训练是公司应该要去做的事,而审查权与建议权是两回事,它的意思是说
公司要去做什麽样的伦理教育训练内容是要经过我们同意吗?还是说我们可以做事前审查
与事後审查?第二个关於主管或员工不服审议惩处结果应可申请覆议,可是我们伦理委员
会并没有惩处的权利,在组织章程里也从来没有提到惩处的权利,员工与主管如何来申请
覆议呢?这根本是对象的错误。
王荣璋:所以我要先了解这到底是建议还是要求?
陈婷婷:其实NCC是有一个标准,也就是在一○一年度它觉得一般新闻频道的伦理委员会
要有一些条件,所以重新检视我们当初订的伦理委员会组织章程有没有它要的这些东西,
如果没有,就请我们补充在章程里面。
刘静怡:我刚刚的两个问题是,以後是不是所有的频道所有的教育训练都要经过伦理委员
会的事前审查才可以执行?而且我们还有事後稽核的权利?如果是这样我们是可以写进去
。但这样事实上我们已经去干涉到公司的员工训练的权利了,这个责任是很大的。至於第
二点,我们根本不能去惩处员工,我们也不能对员工减薪、记过,那麽让员工来向我们申
诉不是很奇怪吗?这应该是公司本身内要设有申覆程序才对。可能要问得更清楚,不能随
便乱订。
张春华:关於伦理教育训练,我们的组织章程第二条本会职掌第四项也有提到「监督壹电
视新闻制播伦理与训练计画」。
刘静怡:就是呀,还是它希望我们写得更清楚,有关伦理的教育训练计画做好後事前要给
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後才可以去执行;每年的执行状况要告诉我们,我们同意後才继续
执行,如果要这样我们也无所谓。
王荣璋:可是这样就会搞得很大,而且都要伦理委员会通过,我们要不要负责任?我们都
是外聘无给职也不能随便解聘,以後NCC是要追究伦理委员会责任?或是追究公司责任?
刘静怡:NCC如果要当思想警察,它要负起它该负的责任;但它不能要我们帮它当思想警
察。
王荣璋:我可以举一个例子说明。在壹传媒时候,陈致中与邱毅的辩论最後成为相骂大会
,那时壹电视有转播。後来伦理委员会就有讨论电视台在处理这件事上、主持人在处理这
事情上的伦理问题,我们也做出了结论,认为电视台在处理这件事上有什麽样的问题,包
括两位主持人都听不懂台语等;至於公司要做什麽样的处理,对主持人做出什麽要求,我
们并没有建议。
伦理委员会组织章程第八条是如果我们要厘清了解状况,可以请相关同仁来做说明,但我
们不会在委员会里做出决定,做成什麽样的惩处。至於电视台要做什麽样的惩处,是不是
依据我们的讨论或是其他考量,那是公司的权利。如果一个员工因此被公司惩处了,应该
是找公司人事评议会或其他申诉管道吧。例如有员工承认自己有错,但认为惩处太过了,
那是要向我们申诉吗?
纪惠容:我们在伦理委员会并没有惩罚权,为什麽还要申覆?
张春华:原先的壹电视送给NCC的资料中是有「伦理委员会决议可以交由各媒体主管执行
」。
刘静怡:执行是指可以改正内容,调整报导的手法与方向等,没有到惩处员工,我觉得建
议去惩处员工是很过份的一件事。
王荣璋:站在电视台的立场,会希望伦理委员会有这样的责任与权利吗?一是教育训练的
审查与建议,还有就是员工的惩处。
余朝为:主席与各位委员针对这一块也厘清了一些疑义,这函是给各媒体还是只给我们?
陈婷婷:各家电视台根据评监内容不同而需要不同的内容补正,这四点是给壹电视的。
余朝为:员工惩处是属於内部规范,伦理委员会委员是不是适合介入?这一部份争议性还
蛮大的,这一块我觉得是可以请法务与NCC发文单位再做沟通厘清。
纪惠容:有关教育审议与建议权我们组织章程的第二条第四项开宗明义也讲得很清楚了,
要再补充这麽多的细节吗?
王荣璋:所以这两项就请进一步了解NCC的期望与目的是什麽?
刘静怡:尤其是第二项,我们本来就不认为伦理委员会有惩处权,所以不可能让员工来跟
我们申诉,这是NCC的既定政策吗?它希望每个伦理委员会都有惩处权吗?这样已干涉到
每个公司的实质经营了,是不是要讲明白?
纪惠容:第一点还好只是希望我们更清楚,第二点太奇怪了。
王荣璋:我想再厘清一些,组织章程的第八条主要是对新闻的处理我们觉得有什麽样的问
题,决议希望电视台做什麽样的改正,如果我们了解不够或与事实有所差距,电视台可以
补充说明也可以再议,但不是因为决议去惩处了谁而可以来向我们申诉。我们的决议与看
法後续怎麽处理,这是公司的责任,至於公司惩处不当,也应该循公司内部机制去申诉。
有关教育训练的审核与建议权,其实审核与建议是两回事。如果看到某一个问题一直重复
在犯,那麽我们会建议在哪一个部份要做加强;但审核是包括年度公司要为员工做什麽训
练都要送到伦理委员会审核。
纪惠容:组织章程里提到「监督」都已经包括了。
刘静怡:不妨回应NCC有关教育训练的审议与建议权我们在组织章程的第二条第四项已订
定了,壹电视新闻部应该每个年度的伦理教育训练计划都会送到伦理委员会讨论与通过,
并做事後的稽核。
王荣章:各位委员都同意?好,就照如上处理。
王荣璋:申诉案共有五件。第一件是说报导检评会新闻不够客观,共有AB二则。
张春华:这两则申诉的内容与口气都很相似,但所在地区不同。
刘静怡:一开始就说你是蓝色绿色,这还有什麽好讨论的?
施逸翔:其中A所提到忽略关说案的事实,在影音的第三则就有提到。
王荣璋:有联系申诉人吗?
张春华:申诉人没有留电话,其中一个连email 都没有,意见也很明确,所以就没特别去
连系。
刘静怡:我们可以回应「谢谢指教,以後我们会尽量客观中立」。
王荣璋:如果没有别的看法,我们就这样回应。
王荣璋:第二案「粉丝团政治立场偏」。
张春华:这申诉人上次也投诉了粉丝团的小编,据了解他经常用激烈极端的用词,而且喜
欢独占议题,排他性很强,只要他一出现其他人的参与就变得很低,所以我们经营粉丝团
的编辑是把他封锁了。
施逸翔:他的发言中有涉及岐视或辱骂吗?如果我是小编的话,我会透过脸书里的互动功
能去处理。
刘静怡:我有一个学弟在转贴了一篇文章,另一学妹在十二小时之内发了一百五十则回应
,我那学弟还不断的去和她解释。有人问如果是我会如何?我说我会把对方封锁掉,从此
就断交了。这人的状况有这样子吗?有到这种程度吗?
张春华:其实纷丝团如果有很多回应当然很好,但这人对自已有兴趣的议题十分执着,常
坚持要停留在自己的议题上,很容易就造成他一出现其他人就会回避。这也不是政治立场
的问题,粉丝团本来就有各种政治立场,最主要就是这种态度减少了其他人参与的机会。
刘静怡:所以他是对报导的内容做谩骂还是连来粉丝团的路人都一并骂下去?
张春华:常是如果别人有不同意见的话,也一起骂下去。
纪惠容:如果他只是发表意见,封锁他确实不太好;如果他一定要坚持自己意见常常每个
人都骂,那就另当别论。但纷丝页有一个特质,就是不适当的言论自动就会有人去抗衡,
会有一种自然的平衡。往往你去封锁他,他反而更疯狂。
王荣璋:所以我们要说出封锁他的原因吗?
刘静怡:有留下证据吗?可能要找出有强而有力的证据说明他为什麽会被封锁。
施逸翔:如果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就封锁他,是不太适合。如果他真的有独占议题影响讨
论的现象,可以先告诉他如果再不改善,将在几天或几小时之後封锁,这样处理是不是比
较适当?
纪惠容:通常官方的粉丝页很少在封锁人的。
余朝为:完整的部份我可能需要再了解,但以我和小编的互动,我觉得他是很有耐心的人
。不知这申诉人的行为是否已经影响到粉丝团讨论的进行,如果确实严重到这种程度,我
觉得是影响到其他粉丝的权益,毕竟这不是个人的独占市场。我建议实际了解之後,我们
下次会议再做讨论。
王荣璋:所以第一部分,封锁申诉人的原因是不是请负责的同仁具体做说明;第二部分,
能不能建立原则,如果要封锁粉丝的话,条件与原则是什麽,在下一次的伦理委员会上提
出。也许这样的条件提出後我们可以在粉丝页公告,让大家知道。
王荣璋:第三案「标题太耸动」。是说政府机关搬到新庄後,公务员是不是要交通津贴,
可否说明一下?
王希文:意思是这则新闻中受访者并没有说到要交通津贴,但我们的记者报导却说公仆要
津贴。
施逸翔:受访公务员是没说,是访问後面的名嘴说的。
(播放影片)
刘静怡:公务人员的薪水里本来就有交通津贴。
王荣璋:我看起来是我们的记者问胡忠信有人认为要有交通津贴,他对这事的评论是什麽
。
余朝为:我印象中是在纸媒上有这样的讯息,但这段新闻并没有公务员直接的bite,胡忠
信也可能是看到纸媒的讯息而表示了这样的意见,不一定是来自记者的询问。
刘静怡:的确有媒体报导要有交通津贴,像联合报就有报导。
纪惠容:所以这则新闻是回应纸媒的报导吗?如果周延一点,还是应该去采访一下。
王希文:申诉人也是在建议,他说可以用「公务员私下表示」,就说得过去。
余朝为:问题是在采访与文稿的完整性。
王荣璋:也许可以去拍报纸的标题。
刘静怡:可能是真的会有交通津贴,薪水单里本来就有一栏叫「交通津贴」,外县市来上
班是有交通津贴,公务员的福利里本来就包括这个。我觉得反而可以去追这个新闻,公务
员的通勤津贴国库要花二十亿。
王荣璋:那麽针对申诉人我们怎麽回应?
刘静怡:他讲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们就谢谢他的意见,以後会改善。
王荣璋:下一案「扔鞋报导不平衡」。先看影片。
(播放影片)
王荣璋:申诉人的意见是没有报导赞成扔鞋罚钱的声音。
余朝为:我简单的说明一下。就新闻的操作面来说,我觉得已经到了一定的平衡了。因为
在这一则新闻里,院长的陈述是完整的,法官的裁定就是另外一种赞成的声音,就这一块
在新闻的呈现上是OK的。
刘静怡:罚她的决定就是赞成罚她的的声音。总编是这意思吗?
余朝为:是,从整个新闻来看,它是已经有一种平衡了。
纪惠容:也还有院长的说词。
王荣璋:加上判决的结果,都可以说是一种平衡。
王荣璋:最後一案「低分教师」,有些复杂,可不可以先说明一下。
张春华:这是大约一年前做的一个报导,是说南部高中补校的一个国文老师常给学生低分
,而且在改作文时常有自己的特别风格,所以学生酝酿抗议,但是老师却要告学生。申诉
人就是这名老师,她说这个报导有两问题,一是她从来没有要告学生,二是学生也没有要
联合抗议她;她说记者在播出这则新闻前并没有向她求证,手机也没有留下讯息。但我们
的记者说她曾四次试图找这名老师,还有一次是在校长前面打电话。申诉人後来还提到记
者是被利用的,是卷入学校人事斗争的阴谋。
(播放影片)
王荣璋:校长的讲法好像对老师要告学生这件事是知情的。
张春华:申诉人认为影片里的校长说话是我们剪接的,其实谈的是另外的事。申诉人还提
告了出面受访的学生,学生否认曾告诉记者说过老师要告的事,後来是不起诉处份。既然
学生否认了曾说过这事,现在申诉人就认为壹电视要负责。
王荣璋:在多件来函里,申诉人提出不同的要求,她主要的目的是要什麽?
张春华:在她第一份来函里提到主要申诉的目的是一、想厘清事实,她没有要告学生,学
生也没有要连署抗议她,她是个好老师;二、这一年来她受到精神的痛苦,壹电视应该赔
偿。但她在後来的来函又提到主要是要厘清真相,问题可能出在受访的那名学生,希望我
们能提供当初访问时的工作带。问题是,这是近一年前的事了,我们已经没有工作带了。
施逸翔:她要工作带是要再去告这个学生。
刘静怡:那可以告诉她,没有工作带了,如果法官要传,记者可以去当证人。
张春华:她已经告过这学生了,最後是不起诉处分。
刘静怡:她还是可以寻求法律救济,交付审判,她第三封来函里就提到。不过交付审判的
成功率很低,也有些浪费司法资源就是了。
纪惠容:那就告诉她已经没有工作带了,如果要走司法途径也只能尊重。
王荣璋:我们先处理,这则新闻报导有没有问题?
刘静怡:事实如果是按申诉人所说的那样,是有些误差;但至於她是不是一个好老师,对
学生怎麽样,这就不是一个事实问题,而是评价问题。
王荣璋:但就这一则新闻,访问另外一造是不是必要的?
纪惠容:那当然应该要。
刘静怡:那是应该要的。
施逸翔:可是记者说打了好几通都联络不到。
刘静怡:申诉人是怎麽说的?
张春华:申诉人说都没接到,没有来电显示,也没有留言。
王荣璋:也有可能留言了,可是说没有留言,这没办法查证。不一定所有的新闻都可以访
问到两造,但就这一则新闻没有访问到另外一造,是不是不太好?
纪惠容:确实不太好。而且校长在影片中也没有直接提到这件事,到时校长如果否认他是
针对申诉人的案子发言,对记者是相当不利的。
余朝为:我个人的想法,这件事发生时间太遥远,校长如果要否认他也可以否认,我相信
我们媒体工作者不会去剪接,一定就是针对这个问题去访问校长的,但现在两造也很难厘
清了,所以如果有必要,司法去解决也许是一个办法。
刘静怡:申诉人有说要告壹电视吗?
张春华:她说想厘清真相。
刘静怡:她在来函的最後说希望能取得证据、法律上的协助,我们可以告诉她,很抱歉要
的证据已经不存在了,这是在新闻操作实务上不可能留一个一年前的工作带。
王荣璋:即便工作带还留着,如果有当事人要,我们就可以给他吗?
刘静怡:不可以,他还是要透过司法程序。
余朝为:在进行司法程序时,如果检察官或法官提出要求媒体提供才可以。
王荣璋:所以即便是有带子,也是要透过这样的程序才提供。申诉人告了学生败诉,她认
为原因是我们没有提供工作带,也因此认为我们要负起精神与损害名誉上的赔偿。
刘静怡:她没办法用这种理由要求赔偿,她只能用我们的报导对她造成伤害要求赔偿,那
她就要证明那个伤害的因果关系。如果公司不介意她去告公司或告记者的话,那只能这样
子。
王荣璋:我们在回覆当事人时,要对她後面这些资讯做回覆吗?
张春华:申诉人提供的资讯很多,其中还包括学校内的人事与财务上的纠纷,状况有些复
杂,但我们只能针对这则报导是不是站得住脚,有没有疏失?如果有的话有没有补救的办
法;如果没有的话如何回应当事人?
王荣璋:我建议就她申诉的内容做回覆,她後面提到的一些状况我们没办法了解,也没办
法回应。所以我们回覆我们没办法提供工作带,因为播出时间是一○二年一月五日,时间
己久,带子也常重复使用,所以已经不存在了。
余朝为:母带的保存通常是看使用量,就像是电脑硬碟一样,只要是满了就要先删去一些
不重要的。母带的使用量很大,经常是要重覆使用。
王荣璋:我们就这样回覆当事人。
王荣璋:有没有临时动议?
纪惠容:一月刚好过年,如果没有很紧急的申诉,我们是不是暂停一次伦理委员会?
刘静怡:或者是我们不要等到二月底再开,可以在二月中开,因为如果在二月底开,该在
一月底结的案子拖太久,或两个月案子可能太多了。
王荣璋:大家都同意,下次伦理委员会我们就订在二月十三日。如果有紧急事项我们必须
在一月底开,那二月还是恢复到第四个星期四开;一、二月并在一起开的话,三月还是在
第四个星期四开。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6日
各位乡民!会议第壹条,张春华先生就先排除:
对壹电视网站与Logo设计的建议,我们转给公司内相关单位参考、或是针对苹果日报网站
的投诉,建议直接向苹果投诉!
看来要更新台标和网站,可能还要再等等喔~~
各位乡民要不要去向苹果投诉!壹电视还在使用壹传媒时期的苹果台标和官网及NEXT及壹
等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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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71.23
1F:→ icypyh:的确可以要求改 但是这不是伦理委员会的范畴... 01/09 00:54
2F:→ icypyh:921大你找错对象了吧 应该是要投书意见信箱之类的... 01/09 00:56
3F:推 yuansaint:有提到前阵子的封锁事件 01/09 01:57
4F:→ chung921:我没有去投书阿!不过应该有很多人去反应台标的问题.... 01/09 10:13
6F:→ chung921:理委员会才会受理申诉!应该是伦理委员会一直回避换loco问 01/09 10:19
7F:→ chung921:题......... 01/09 10:20
8F:推 earning:要不要换logo关伦理委员会屁事... 01/09 12:49
9F:推 simon32840:那个...张春华是"小姐"不是"先生"XD 01/09 13:13
10F:→ icypyh:那真的不是伦理委员会的范畴 真的不是 真的不是 01/09 17:46
11F:→ icypyh:怕原PO没发现所以讲3次 01/09 17:47
13F:→ chung921:不是没有啥用!不知各位每月对伦理委员会处理的结果满意吗 01/10 11:35
14F:→ chung921:抱歉是张女仕!再次更正..... 01/10 11:38
15F:→ AndreYangMan:不是伦理委员会的范畴不是伦理委员会的范畴... 01/10 13:33
16F:→ netNT: \台标不是伦理委员会的范畴/ \台标不是伦理委员会的范畴/ 01/10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