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macaca (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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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活动] 2011年捐血短片甄选活动
时间Thu Jul 21 16:45:58 2011
2011年捐血短片甄选活动办法
一、宗旨:
鼓励民众积极参与秀出创意参加捐血影片甄选活动,拍摄最"挺"捐血的行动、感想或因捐血受惠的感人故事,表达对捐血的支持及正面想法。
二、主办单位:
医疗财团法人台湾血液基金会
三、协办单位:
各捐血中心
四、参加对象:
凡具有中华民国国籍,热心支持捐血运动者皆可参加。
五、活动时间:
影片拍摄:捐血相关议题皆可。
报名送件及截止日期:即日起2011年9月底止(以邮戳日期为凭)。
评选结果及颁奖:时间另行公告。
六、收件办法:
(一)作品规格:
1.短片长度:30秒至60秒。
2.拍摄手法:影片或动画均可;拍摄器材不拘。
3.影片格式:
(1)档案格式以avi、wmv、mpg、asf、flv、swf为限。
(2)档案上限100M。
(3)另备一式320*240 Pixels的代表图象。
(二)参选作品光碟可亲送或邮寄本会,收件地址:台北市10066中正区南海路3号3楼公关处。参选作品须注明参选「爱的延续 不能没有你」影片甄选。连络人:杨子萱;电话:02-23939905。
(三)参选者需缴交下列资料:
1.报名表:详填作者姓名、身分证字号、联络电话、地址及着作权转让同意书。。(下载专区:
http://www.blood.org.tw/index.php?load=service)
2.创作理念:300字以内。
3.作品光碟:请将符合规格之影片档案,注明档案名称,烧录在PC格式光碟(CD-Rom或DVD-R)乙式3份。
※报名表、创作理念:请至官网www.blood.org.tw或爱捐血网站www.i-blood.org.tw下载。
七、评选办法:
(一)评分标准:
1.创意:40%
2.主题表现:40%
3.影像及音乐:20%
(二)初审:於8月底前办理初审;由各捐血中心暨会本部组成评审小组,选出前30名进入复审。
(三)复审:由会本部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复评作业。若评审认为作品未达水准,得决议奖项从缺或酌减录取名额。
八、奖项及奖金:
金奖(1名):奖金3万元及奖牌乙座。
银奖(1名):奖金2万元及奖牌乙座。
铜奖(1名):奖金1万元及奖牌乙座。
佳作(5名):奖金6仟元及奖座乙座。
九、注意事项:
(一)影片可使用DV摄影机、数位相机、手机等任何影音器材拍摄及後制等任何多媒体形式创作亦可。
(二)参选作品请自留原始档案不予退还。得奖者无条件同意主办单位无偿作为相关宣传、展示、刊登、报导、出版之用,不另支付任何酬劳。未入选的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三)参赛者不限资格,惟以团队名义参加者,需附代表人详细资料,权利义务由代表人行使。
(四)光碟上请勿书写作者姓名亦不得加注任何记号。
(五)每位参赛者投交作品的数量限1件。
(六)主办单位得配合相关活动需求进行初步的筛选,剔除不当的情节供评审评选;主办单位得保留内容修改之权利。
(七)得?名单将於评审作业完成後,择日公布於本会网站,主办单位亦将个别通知每位得奖者。
(八)参选作品经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办单位即取消其参选及得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座并保有法律追诉权:
1.参选作品须为原创性创意影片,须无仿冒、侵犯他人着作权与肖像权者或冒名顶替参加者。
2.作品曾於公开媒体发表者。
3.作品曾参赛并获奖或正在参加其他相关比赛者。
4.作品涉及暴力、色情、诋毁等不当的内容。
(九)凡送件参赛者视为认同本甄选办法,对评审小组之决议不得有异议。
(十)本办法若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订并於本会网站以最新消息说明公布,不另行通知。
※奖金超过新台币2万元(含)以上,依所得税法规定需扣缴10%税金;非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扣缴20%税金。
活动网址:
http://www.blood.org.tw/Internet/main/docDetail.aspx?uid=6383&pid=9&docid=2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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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69.9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