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sap ( !)
看板NetRumor
标题[讨论] 关於"中奖的必须知道"
时间Fri Aug 29 11:15:39 2003
目前列入"未确定" 不过我想这篇破绽满大的, 应该不可能是真的.
本文中指出"当期所有购买的彩券" 均可扣税;
但是买彩券时又没有纪录姓名 你要如何证明都是你买的?
(请店家开立证明? 没有人买彩券这麽麻烦的吧?)
那中奖後请商家开证明好了... 那商家又如何确定你没有参别人的彩券在里面?
又或者"商家的证明"作数吗?
如果不作数那该用什麽其他方法证明呢?
如果提不出确切的证明, 那扣税云云也只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文中指出"未中奖彩券可扣税"这麽大的利益出来, 却对如何扣税一节完全忽略,
这要不是一篇断章取义的文章, 就是痴心妄想的大话.
甚至如果这个条例是真的,
那大家每期杠龟的彩券可不是抢手得很?
每张彩券可抵扣税 50*20% = 10 圆
把杠龟的彩券蒐集起来卖给中头奖的大户岂不是大赚一笔?
国家难道真的笨到这样让人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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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0.11.236
1F:→ asiaman:做公益的支出是可以扣税的 推 61.30.4.121 08/29
2F:→ asiaman:凭收据就可以 不过彩卷和刮刮乐不知算不算 推 61.30.4.121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