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ugat (恶)
看板NetRumor
标题难怪银行拼命推广『消费金融』
时间Thu Aug 14 00:32:54 2003
难怪银行拼命推广『消费金融』
这是真的,很重要!
难怪银行拼命推广『消费金融』,因为把一般消费者当作待宰的羔羊!
身为塑胶货币的拥戴者,我一向利用信用卡支付日常消费。
日前一经验让我深切体会,其实多数人都忽视在信用卡使用上的一些相关权益。
九月份我所持有的荷兰银行VISA卡因帐单短付一千余元而进入循环信用;因金额
不大,心想应不致有太大的循环利息发生。次月我因公务需要,用一信用卡再签帐十
六万余元。
不料日前收到新帐单,却赫然发现上个月短付的一千余元,却需在这个月支付两千余
元的利息,才恍然大悟原来前个月的帐款一旦进入循环信用,则後来新增签的帐款一
律要计息,因银行假设一旦有循环信用的发生,就等於持卡人向银行贷款。经与多家
发卡银行查证後发现,多数银行计循环利息的方式与荷兰银行一样,但也有银行采较
合理的方式,也就是仅就短付的部份计息而本期新增签的部份仍属正常额度内,毋需
计息。
事後我与多位友人分享此经验时,无一例外地发现,几乎所有人都忽视信用卡对计息
方式的规定,都认为循环信用应该只是就短付的部份计息,不会把新增签的款项也一
计息。
新帐计入的银行如下:庆丰银行、美国银行、全球银行、渣打银行、汇通银行、汇丰
银行、荷兰银行、美国运通、台新银行 、中华商业银行
请大家使用以上几家塑胶货币时请小心。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30.5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