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tiontox (电池专用走走走走)
看板NetRumor
标题Re: 关於海大学生事件...
时间Thu Jul 3 12:42:41 2003
: 太好笑了....
: 我第一次看人自打嘴巴还敢义正严辞
: =====以下节录=======
: 有关「海洋大学学生涉及违法猎捕垦丁国家公园园区之海洋生物乙案」新闻稿
: 有关海洋大学学生等,涉及违法猎捕垦丁国家公园园区之海洋生物乙案,
: 业已由当事人於92年5月30日至本处说明整个事件始末;
: 据了解本案张贴於网路上之照片分别是:
: 91年3月20日拍摄於台北县澳底渔港、
: 91年3月29日至4月2日拍摄摄澎湖西屿
: 及92年5月3至6日拍摄於垦丁ꄊ: 拍摄於垦丁海域的照片内物种经本处进行监识後,
: 发现均非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所公告之保育类野生动物,
: 但海大学生等人於国家公园范围内违法猎捕并
: 食用海洋生物确已违反国家公园法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 本案於5月30日当天经国家公园警察大队垦丁警察队详细询问当事人图片出处、
: 张贴时间、地点、人物资料并制作笔录後,已依国家公园法开出告发单。
哎唷喂呀~~我个人认为
我们眼光放在的地方应该是下面你没PO上来的这段吧~~
下一段你为什麽不也PO上来咧??
至於本案当事人等在台北县澳底及澎湖县西屿类似的野生动物猎捕行为
及使用鱼枪合法性等问题,本处非权责机关;目前本处已於6月2日将当
事人於本园区海域攫取之螺贝类证物取回,而屏东检察署亦表示将主动
侦办本案涉及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之部份,相关证物由本处一并提供承
办检察官参考。
提供一点意见罢了~~
以上
路人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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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8.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