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utw ( isopycno)
看板NetRumor
标题Re: 关於海大学生事件...
时间Fri Jun 20 17:21:45 2003
※ 引述《buckbug ( )》之铭言:
: ※ 引述《alutw ( isopycno)》之铭言:
: : 你既然知道"台湾媒体的专业素质普遍低落" 由(1)
: : 那你又基於什麽理由去相信他?
: : 即便你相信他
: : 又为何全部相信
: : 多少会打点折扣吧!?
: 大家普遍认为媒体的素质不够
: "有些"报导会有不时夸大或扭曲的情况
: 特别是牵涉到主观意识的事件时
: 但是不代表观众媒体传播的信息就是简单的"相信"跟"不相信"的两种选择
我也是认为有部分相信和部分不相信的综合阅听人存在。
: 这次事件中有些烤肉照片被不当引用
: 你要嫌他的报导夸大是一回事 你可以去mediachao版
不只夸大还有错误! 来这里也是正确的。
: 但是抓了保育类是事实, 也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
: 不要混在一起一副好像人家都是在虎滥的样子
: http://www.ktnp.gov.tw/
太好笑了....
我第一次看人自打嘴巴还敢义正严辞
=====以下节录=======
有关「海洋大学学生涉及违法猎捕垦丁国家公园园区之海洋生物乙案」新闻稿
有关海洋大学学生等,涉及违法猎捕垦丁国家公园园区之海洋生物乙案,
业已由当事人於92年5月30日至本处说明整个事件始末;
据了解本案张贴於网路上之照片分别是:
91年3月20日拍摄於台北县澳底渔港、
91年3月29日至4月2日拍摄摄澎湖西屿
及92年5月3至6日拍摄於垦丁ꄊ拍摄於垦丁海域的照片内物种经本处进行监识後,
发现
均非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所公告之保育类野生动物,
但海大学生等人於国家公园范围内违法猎捕并
食用海洋生物确已违反国家公园法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本案於5月30日当天经国家公园警察大队垦丁警察队详细询问当事人图片出处、
张贴时间、地点、人物资料并制作笔录後,已依国家公园法开出告发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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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我就连垦管处的文章都不相信
果然没错!
连垦管处现在都改口了!
: : 有人证明那篇报导之错误
: : 只是你选择不相信吧
: 错误的是哪里? 全错吗?
: 你怎麽知道人家相信的批评的是哪个部分?
: 我只觉得你拿报导的夸大部分来否定事实
有部分不相信不就该查证?
我从没否定她们犯法的事实!
别帮我戴帽子...谢谢
: : 很好!未查证而报导的媒体有责任就对了!
: : 我的批评之中所强调的一个重点就是这个!
: : 如果你相信
: : 可是你明明知道 "台湾媒体的专业素质普遍低落"----由(1)
: : 又凭什麽 100% 相信媒体?
: : 那如果你不相信
: : 为什麽不去查证?---------由(2)
: : 大部分的人都是懒惰或是与己无关
: : 你的心态是什麽我不知道也不愿意猜测
: : 但是你的说法明显不合逻辑
: 你说人家都是百分之百相信,我看不合逻辑的是你
你就是百分百相信啊
不然哪来保育类动物?哈哈哈
: 我倒是百分之百相信那些海大学生犯法
我也是啊,所以呢?
: 就公德来看,更是该死
那只是道德问题
该不该死是个人主观判断
这部分是各说各话
对你的判断我没有意见
: : 你可选择都相信或都不相信
: : 但是不论你的选择那一方的说法
: : 你总是有不相信的部分
: : 那你是不是该去查证一下比较合理呢?-----由(2)
: : 照你这麽说
: : 网路上的id只要发言都是信口开河是吗?
: : 那你为什麽选择相信某ID?
: : 为什麽不相信另一相反说法的ID?
: : 我必须承认
: : 很多时候
: : 我也没去查证许多媒体的报导
: : 不过我并不会随意引用媒体的报导来批评任何事
: : 因为在我心里对它还是存疑
: : 阁下看不懂譬喻法是吗?
: : 需要我来解释一下吗?
: : 还是只是断章取义!?
: : 干了什麽事?
: : 你知道完整事实?
: : 你所说的"去学习了解也不等於爱"没错
: : 那些海大学生是一个例子
: : 但是不了解的通常不懂得如何爱
: "通常"="绝对"?
所以我才写通常啊
有疑义吗?
: : 爱的方法错了比不爱更糟糕
: : 我不认为插龙虾把章鱼放头上烤海鲜犯了什麽错
: 是啊是啊 阁下真有爱心哪
你有欺负过任何生物吗?
不要说没有!蟑螂蚂蚁蚊子壁虎都算!
每个人都曾犯错,也将犯错。
你个人对道德的要求较高
我没意见
只是你不要忘了圣经上的故事
和老祖宗的话
: : 吃生鱼片海胆干贝鱿鱼生蚝鲔鱼龙虾鱼翅螃蟹等等大有人在
: 有其他人错,所以那些学生是对的?
: 滥比喻..
你的话不够精确
就事件而言她们有犯罪
不过
抓章鱼等等
我认为并没有错
这部分也是牵涉道德
各人由主观判断
你认为有错
我没意见
: : 错的是采珊瑚和国家公园内捕猎
: : 但是他们已经付出代价
: 你指的是什麽?
自己去查
: : 有心人士无须来此再次鞭屍
: 不能鞭吗?
: 为什麽鞭的就是有心人士? 你觉得人家是安什麽心就直说啊?
可以鞭
请去恨版
有心人士安什麽心我不知道但不一而足
我没义务去猜测
: : 还有..可以请你下次发文时把海大学生改成 "那些海大学生" 吗?
: : 不然容易产生指涉全体海大学生的误解...谢谢
: : 这一段我的意思是说
: : 要提海洋就先去懂它
: : 懂多懂少一回事
: : 可是就有人完全不懂却爱把海洋挂在口边
: : 这就是 "穿上国王的新衣在路上大放阙词"
: : 是一种可笑的行为
: : 我不知道你提杀人罪什麽的是什麽意思?
: : 如果想鞭屍请去恨板...
: : 那里很多你的同好..
: : 由(3)
: : 我为什麽要相信本板文章?
: : 你的逻辑错误太多
: : 乍看之下似乎言之有理
: : 不过却经不起检验
: : 你的说法正确
: : 但是
: : 我是针对单一事件来发表意见
: : 即使媒体价值在我眼里只剩下传播功能.......
: : 并没有全盘否定媒体价值
: : 不用扯那麽远
: 扯的远的是谁啊?
本来是我
我有发现
并修改文章承认与道歉
现在是她
所以你的意思是什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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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lutw 来自: 140.122.144.144 (06/20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