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uniucat (扭扭猫)
看板Neihu
标题Re: [情报] 内湖派出所为您服务「自主性手机建档」!!
时间Sun Oct 31 03:34:03 2010
※ 引述《hsianice (至秦)》之铭言:
: 各位内湖版先生、小姐您们好:
: 即日起,内湖派出所为您服务制作「自主性手机建档」服务。本项服务须携带本人
: (使用者)身分证及参与建档之手机即可。
: 何谓「自主性手机建档」?
: 本服务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内湖分局为针对民众所使用之手机做建档,就如同现在机车
: 皆会做烙码的防窃、防销赃设计。参与建档之手机只需使用内码IMEI码即可做登记建档
: ,若手机不慎遗失或失窃,当由警方处理拾获遗失物或查获案件发现赃物时,即可利用
: 本项服务联络到手机本人领回。
: ※ 制作建档时间只要5分钟。
: ※ 服务时间24小时,只要跟值班警员要表格填写并交还表格即可。
: ※ 本项服务完全免费。
: ※ 参加服务:个人身分证、建档手机,手机不限支数。也可由家属代为办理您家人手
: 机。
: ※ 服务地点:台北市内湖区内湖路2段261号 (中国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斜对面)
: 电话:02 2790-0571 2793-1031
: 好康喔~~分享给大家!!
我觉得这项服务固然是很棒没错
但是如果只照这个文字上所述的方式去做建档
我觉得会有些草率... 马上就觉得会有BUG在里面...
以下有两个重点我觉得会造成问题...
第一: 只要身分证+手机
第二: 以IMEI码为主
我所想到的BUG是...
假如我捡到(偷)一只爱凤4,我想据为己有
我就会利用这条管道 拿我的手机和身分证去建档 如此一来
这台手机变成我所持有 而且还有警察局背书的手机
我是失主,我的爱凤4掉了,我拿着手机的IMEI码(外盒上也会有)去报案
警察一查...这手机在前几天别人已经来登录过了
警察把两方都找来,我拿出盒子指着有手机的一方说是他侵占(窃盗)
对方如果反咬我说我才是侵占(窃盗)盒子一方...
加上我如果是网路上买或是国外带回来 还是亲友送的
甚至抽到的都有可能 手边没有发票或购买证明
反而真正的失主变成是最不利的一方...
这是我觉得这个服务有些许不妥且争议很大的地方
不过好像可以利用查询自己的SIM卡的通话纪录
在遗失前是从哪个IMEI码所发出的来当做是自己是手机失主的证据
不过那样不就更麻烦了?
还是说是我自己多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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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88.249
1F:→ hpo14:推你的疑虑! 10/31 03:40
2F:→ niuniucat:我心里一直有个声音是:这有很高的机率是一个没有仔细用 10/31 03:45
3F:→ niuniucat:脑袋去思考而出现的一个便民服务...我比较希望是我多虑 10/31 03:46
4F:→ niuniucat:个人认为应该配合外盒+购买证明才比较有保障... 10/31 03:47
5F:→ Skabo:查通连纪录就可以证明身分 所以捡到手机的人拿手机跟证件 10/31 09:03
6F:→ Skabo:去警察局只是找死吧.... 登记後更逃不掉了 10/31 09:03
7F:→ cherilove:手机内的东西骗不了人吧 10/31 09:13
8F:→ falltrace:基本上...会担心这个就顺便去办一下就好 10/31 09:52
9F:→ even0213:原po的顾虑是多余的.因为一调通联.侵占你手机的人就惨了 10/31 14:42
10F:→ niuniucat:没这麽单纯吧...那我想知道是如何登记IMEI 如果是只看手 11/01 00:02
11F:→ niuniucat:机背面机壳上的贴纸,那绝对不准...我就有一只机版和机 11/01 00:02
12F:→ niuniucat:壳不同的手机... 11/01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