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xcelephant (阿光)
看板Navy
标题[疑问] 关於暂缓徵集用证明书的叙述
时间Thu Jul 2 11:50:53 2015
手机发问,排版乱请见谅
这几天帮弟弟办暂缓徵集
硕士,预计在8.9月毕业
昨天收到正式兵单,要办暂缓徵集
想办缓3个月
教官也有打电话去乡公所确认是要3个月
拿暂缓证明书给乡公所後,是说只延一个月
因为教官勾选到第二点(内容在最下面)
8月就会被徵召
虽然到时候还没毕业再跑一次就好
可是看字面上,我的理解是......
学校上下学期是以7/30,8/01来区分
8/01为第一学期开始,
注册截止通常是在9月初
照第二点的叙述,现在还是7/02
应该是会延到9月注册截止後再一个月才对
是我文字理解错误还是乡公所说错==?
证明书的内容如下
学生已收受徵集令,惟因下列因素申请暂缓徵集:
□经完成注册且合於缓徵要件(无缓徵作业要点第七点第一项各款规定不得缓徵),因
学校申请缓徵学生名册、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名册正在办理中者:本证明书有效期限为开
具後三个月内。
□应届毕业学生因故未毕业而仍具有学籍者:本证明书有效期限至次学期注册截止之
日起一个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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