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fka (熊猫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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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小船定义为20吨的原因为何
时间Thu Jun 11 12:16:34 2020
※ 引述《arou198912 (x7CE.9.C)》之铭言:
: 各位好,
: 本人为航运管理系三年级的学生,
: 目前在研究小船为何不适用於海商法,
: 查看法律沿革後发现原来是依船舶法所制定,
: 研究船舶法的立法沿革後发现最ㄧ开始小船的定义为「不及20吨或200担之船舶」,
: 但立法理由中并无说明为何是定义为20吨,
^^^^^^
正确的说法是总吨位未满20吨之动力船舶
仅说20吨是没有办法正确表达
: 亦找不到小船设计原理的相关资讯,
: 想请问有无版友知道原因,
: 这是否与最初造船的设计与原理有关?
: 当初立法时的小船(木船)在性能强度、航行距离与载货能力等方面在设计原理与功能中
: ,
: 与现今所制造出的小船的差异为何?
: 再麻烦各位指点迷津!
小船管理规则
本规则所称小船,为总吨位未满五十吨之非动力船舶,或总吨位未满二十
吨之动力船舶。
若你要研究,建议可查一下该规则的沿革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History.aspx?pcode=K007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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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rou198912: 很抱歉没有表达清楚,当时教授要我们找的资讯是「为 06/11 13:52
2F:→ arou198912: 何以吨位区分」,只打上20吨当作问题是本人的疏失,非 06/11 13:52
3F:→ arou198912: 常不好意思,沿革及立法历程都找过了,资料中只简略 06/11 13:52
4F:→ arou198912: 的描述是为了管理上的方便,之後查看交通运输研究所发 06/11 13:52
5F:→ arou198912: 表的论文後,因为立法理由已不可考,故推定是为了基 06/11 13:52
6F:→ arou198912: 於船舶之安全性及便於管理所立法,也就没有再修改条 06/11 13:52
7F:→ arou198912: 文 06/11 13:52
其实小船,小不小,很主观,所以从研究的方向而言,
建议你可以收集英国、澳洲、日本等,其对於小船的定义。
以SOLAS而言,没有所谓的小船,举例客船,只有载运超过12人以上就视为客船。
另外提供一个方向,日本的小型船舶范围为総トン数20トン未満の以下の小型船舶,
但重点是:
日本的総トン数的计算方式,跟本国的丈量规则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70044)
得出来的数值是不一样的喔!
即日本丈量吨不等於ROC的丈量吨
(日本的GT20,其容积大於本国的GT20,计算公式不一样)
※ 编辑: kafka (118.163.59.175 台湾), 06/11/2020 15: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