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ba (公视「实习医生」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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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绿色和平组织公然登我渔船 "临检"
时间Wed May 7 17:56:22 200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y/7/today-o1.htm
绿色和平组织必须道歉
■ 姜皇池
当举国沸沸扬扬讨论外交掮客案,对外方面,国家主权却正横遭外人践踏,不仅媒体未予
应有关切,外交部门或需处理内患,以致进退无方,呆若木鸡。
就在四月底,绿色和平组织船舶登临在西南太平洋作业之台湾渔船「年胜三号」,未发现
不法行为後,竟又以养护鲔鱼为由,驱离台湾船舶。如此行为,侵害公海船旗国专属管辖
权,而我国竟仅由渔业署委婉抗议,并致函「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秘书处,请求主持
公道。但绿色和平组织并非委员会成员;犹有甚者,委员会是渔业管理组织,所侵害事项
非委员会管辖事务,何况委员会年底始行召开。渔业署如此举措,不仅缓不济急,更是对
象错误。而外交部门本应有所作为,然却不闻不问。物必自腐,而後虫生,果不其然,五
月初,绿色和平组织再度突袭台湾籍渔船「合财发十八号」。
公海船舶,船旗国享有专属管辖权,此为国际法基本原则之一、该权利属於船旗国,船长
无权承诺登临,任何未经船旗国当局明白同意之登临,均是严重违法行为,构成对船旗国
主权明显且严重之侵害。
犹记一九八九年,台湾渔船在北太平洋「可能违法」捕捞美国鲑鱼,美国执法船舶请求登
临检查,我国断然拒绝。虽担心台湾渔船将违法渔获抛弃,湮灭证据,然美国执法船舶亦
仅止於尾随监控,航行数千里至台湾外海,改由我国相关单位管控与调查。强大如美国,
仍不敢悍然登临作业渔船,足见此一基本规范之根深柢固。
而且,中西太平洋今年即将实施公海登临制度,是所有国际渔业组织最先进养护管理执法
措施。台湾历经数年努力,数十回谈判,取得与各国相互登临之特殊机制,任何要登临台
湾渔船之他国船舰,必需先同意与台湾相互登临後,始可为之。而为执行该机制,美国、
纽西兰、法国、加拿大等国家,已经登录船舰,并派舰前往。在此关键时刻,绿色和平组
织之作为,一再与现今和未来机制严重抵触,若我国不明白向国际社会宣示扞卫主权决心
,则该等已然登录之他国执法船舶,将如何对待台湾,实难想像。个人诚挚呼吁:
一、请外交部训令驻荷兰代表处,前往拜会绿色和平组织总部,递交抗议信,要求公开书
面道歉;若绿色和平组织仍恣意作为,则「德不孤必有邻」,当在我国所参与之国际渔业
管理组织中,「据此」杯葛绿色和平组织观察员资格。
二、请海巡署在最短时间内派遣海巡舰艇前往,不仅展示我国根据海洋法与中西太平洋渔
业组织相关规范,进行养护与管理渔业资源之诚意,就近监护我国渔船,并且向国际社会
宣示我国扞卫船旗国专属管辖权之决心与能力。
三、请渔业署指示我国在该海域作业渔船,未经我国政府同意,不论何国船舶,一概不准
其登临,任何因此而招致之损害,将比照对日本的「暂定执法线」标准,政府负责到底
﹛作者为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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