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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南港再现张淑晶】限女性承租房东儿却入住 她解约竟判赔
时间Sat Feb 27 10:19:42 2021
新闻来源
http://www.mirrormedia.mg/story/20210226soc004/
【南港再现张淑晶1】「限女性承租」房东儿却入住 她解约竟遭判赔
文|李育材
知名恶房东张淑晶因坑杀78名房客,遭高院重判9年8个月,不料却仍有房东未记取教训,
如法炮制她对承租户兴讼行为。本刊接获A小姐投诉,指她日前承租台北市南港区一处社
区大楼,房东在议约时明明表示「只限女房客」,却让儿子搬进来居住,投诉人气得要求
解约,且一天未住就直接搬走,不料房东竟对她提告,法院还判决她必须赔偿6个月租金
,令她感到相当不服。
A小姐表示,2018年10月初,她向该栋社区大楼管理员询问,是否有房间出租,经管理员
指示,看到社区公布栏有一名刘姓女房东刊登租屋广告,上面明确表示「只限女性」,A
女看完屋後遂与房东签订一年租约,每月租金12,500 元 ,并给付押金25,000元。
没想到就在A女准备入住前,刘姓女房东竟告知她:「我儿子要搬进来住!」让A女感到很
吃惊。由於房东违背承诺,且她儿子也已成年,A女因此向房东表达不满,双方发生争执
,於是A女在一天未住的情况下,要求房东解除合约,退还租金和押金。
此举让房东对她提起解约不合法的民事诉讼,士林地院审理後,判决A女必须赔偿刘姓房
东6个月租金、5%利息共8万多元,房东还对她的帐户申请强制执行;A女不服,再对房东
提告返还租金与押金,士林地院简易庭於今年2月3日,判决房东必须还给A女12,500元押
金,但6个月租金仍遭房东扣押。
A女表示,事後曾向大楼管理员打听,原来该名房东过去曾与多名承租人发生纠纷,做法
简直就是张淑晶翻版;她表示自己只是受薪阶级,对判决无法接受,目前正打算申请法扶
,继续上诉讨回公道。
对此,律师张宜斌指出,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主张有利於己之事实,就该事实需负举
证之责任。本案A小姐就被告儿子将要搬入、遮雨板遇雨发生声响超出合理可容许之范围
、被告同意於107年11月9日终止租约等有利於己之事实,无法提出相关事证以说服法院,
而遭法院以未尽举证之责为由驳回请求。由於双方租赁契约关系仍存续中,纵使A小姐一
天未住,仍有依照该租赁契约履行给付租金之义务;而被告亦有维持租赁物合於约定使用
、收益状态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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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租屋纠纷地点在南港,请大家务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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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话 说与不说 都是伤害
有些人 留与不留 都会离开
我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一直以来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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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eangigi: 解约房东居然可以拿到合约的一半总价?幸好不是20年约 02/27 14:36
2F:推 sevenbee: 有法律纠纷还是谘询律师比较好,A小姐一审好像没有找律 02/27 18:18
3F:→ sevenbee: 师 02/27 18:18
4F:推 Arabella: 合约要看清楚才签 03/09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