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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Nangang
标题Re: [公告] 南港板板规修正说明(105/06/18)
时间Wed Jun 15 00:23:34 2016
g.网志、部落格或脸书粉丝团等带有点选连结可观看之心得分享文,
同一ID限定每三日发表一篇,
违规者删文并水桶一周,累犯者加倍水桶期限。
禁止诱导点击连结(ex:点选後才可观看全文内容或先跳到广告页面才转至本文等)
禁止与厂商合作体验邀约之商业广告分享文(与业者配合撰写之业配文)。
分享文禁止事项违规者退文并水桶一个月,累犯者加倍水桶期限。
重新写了板规3.g的部分
很多人说要投票决定,但是投票的选项是甚麽??? 好像没几个说清楚
老实说,我光想要投票选项要写甚麽给大家投就很烦恼...
我还是麻烦一点,针对这几天文章与各个推文的讨论进行修改板规内容做一个取舍
把这部分板规再写清楚一些,有人一定会严重被影响...
不需要否认...对,我就是因为这次事件才改成这些内容(原本没有这样想喔~)
放宽了纯粹网志连结心得分享文的发文时间降低为三天一篇
南港版的文章讨论量,三天内应该还在第一页,这点应该不会太严苛吧!!
仅针对带有图文部落格连结的文,纯粹PTT版面上可观看的各类心得分享文不限制,别模糊焦点
後面增列禁止诱导点连结与禁止营利性的商业广告文(业配文)
写文章拿了钱也好,拿了商品或票券都是对於自身有获得利益的事情
这样文章内容的真实性与代表性就会产生问题
在我的观念里面,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不太可能拿了人家厂商提供的东西,写厂商不好还放上网路到处宣传,那是自找麻烦
另外查了一下相关新闻资料有发现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部落客收钱属实却没有告知读者是商业合作并且有附厂商连结
属於违法行为。如有发现,民众可向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举报。(违反公平交易法21条)
我想这部分也不需要投票决定,违法的事情,即使透过版上投票同意还是违法...
至於版主判断标准,主要是从版上文章内容与点进连结後的内容去比对
如果文章连结一点进去,除了本文外就看到"欢迎各个厂商合作邀约写稿之类的文字"
或是类似发文内容未写,但是点进连结看才有需消费购买(团购)、索取试用品、抽奖等讯息
基本上还是视作营利性的广告分享文
仅限点进去连结的第一层页面来看,如果个人首页有写(点进网志後还需另点连结)
而网志本文均无提到,就当是一般的心得分享文,另外签名档部分就跟板规3.f所述
不要签名档放商业广告连结,藉故发文问问题、回应文章等,还是会被视为违规...
其余有甚麽修改上的意见,就底下推文或回文说吧!!
真的要投票,请告诉我,希望的投票是甚麽样选项??
本来板规只是想限制而已(只是发文频率)
最後想一想还是要写出禁止某些部分(因为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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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警告 您的文章过於挑衅 请问您要选择哪一桶呢? ψQSWEET
没其他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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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一周█ █两周█ █15天 1 个月 ∥
2 个月 3 个月 6 个月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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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1.51.12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angang/M.1465921417.A.78C.html
※ 编辑: pdca (36.231.51.127), 06/15/2016 00:31:30
1F:→ suumire: 版主要不要将重点上色、免得又被无视掉? 06/15 00:34
2F:推 longya: 这版规不错啊,瞧不起那种嘴上说流量不重要又诱导人家点网 06/15 09:12
3F:→ longya: 志的人。觉得有志连结的限制时间可以改更久也没问题XD BB 06/15 09:12
4F:→ longya: S发文就照BBS格式来,一次就看完不用再开浏览器不是很好吗 06/15 09:12
5F:推 killer922: 如果可以贴在BBS 上为什麽还要叫人家转去部落格看.... 06/15 11:59
6F:→ killer922: . 06/15 11:59
7F:→ killer922: 手机就能自动开图了 要再开网页真的多此一举 06/15 11:59
8F:推 bear755293: 不错 06/15 15:35
9F:推 girlvivi25: 推2楼啊 06/17 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