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d (草食的阿海)
看板Nangang
标题Re: [情报] 南港环球购物中心 开幕店家抢先看!
时间Sun Jun 12 13:00:44 2016
无聊去逛了一下各个地方板
浏览各个版规,顺便打脸某个应该没去看过其他地方版版规的人(也许看得太少??)
板主又没有完全禁止,某些板面是全禁的,有的发文条件一大堆....
南港板真的只是还好而已~~~
当然也有一堆板面完全没有相关规定,要比也比不完
双和板
3-3 心得文 发文标题:3.[心得][食记]
╰● 请依照格式填写并充实内容,经查证假心得真广告者删文劣退+水桶两周。
树林板
注意!严禁「假推荐,真广告」的心得文章,直接水桶劣退
也不欢迎部落客写手不付钱试吃写心得 等等店家广告行为
北投板
【第五条】广告规范(须具备板友资格)
商业广告:为自己或家人的商业活动或店家宣传,或者有约定代为广告性质的文章。
非商业广告:为其他社团活动或不具商业性质活动宣传。
广告标的必须在北投,每个个人、社团或店家「三十日内只能发表一次广告文」。
新庄板
不欢迎店家主动发广告文,违者禁言七日
板友广告店家嫌疑过重者,板主得迳行删文处理
如有疑问,可先将文章站内信与板主讨论
店家如有特殊优惠给予板友,请先取得板主同意方可发文
板友有开新店需宣传者,需在板上发过合格[自介]文
并取得板主同意,店家每个月可获得一次广告机会
三芦板
[食记]限制食记文章每个人(含分身帐号)每个月份限发布四篇文章,包含自行删除
也算额度,违反者给予警告并删除超额文章,累犯视情况增加退文并水桶处置
花莲板
4-6 [广告] 发表商业利益性广告/伪情报(含广告连结),
需经inred板主同意方可发表,违者迳行劣退不另公告。
非商业广告文(不确定可来信询问板主以免劣退)可直接发表於板上。
4-9 部落格、网路连结之心得及新闻,文章需将所有文字内容及连结一并附於文中,
违者文章迳行删文不另公告。
台东板
1. 发文期限。
[食记]及[游记]合并计算,原则每人每日1篇,但发文有下列情形时,累加计算
发文日数(即距离发文者前一篇[食记]或[游记]应间隔之日数):
1. 发文者有相似文章於PTT之食物、旅游相关版(如food、Hotel):10日。
2. 含有发表於网志、部落格、脸书等之相近文章(下称网志版)网址:15日。
3. 与网志版相似,但未完整提供网志版之照片、影片网址:10日。
4. 含有个人网志、部落格、脸书等之首页网址:30日。
5. 含有商业之旅游资讯(如旅游网站、书籍之宣传)网址:30日。
备注:接受招待或试吃者,请见[广宣]之规定。
举例:发文之[食记]或[游记]同时有1、2、3之情形时,则距离发文者前一篇
[食记]或[游记]之发文日期应有35日之间隔。
新店板
4.严禁商业广告文 违者退文及禁言一个月。
食记或心得文如明显为冲人气或有利益关系,视同广告文。
赠送文含帮填问卷,点网页等曝光亦视为广告。
补习班/会员募集/业务员/代办 皆视为商业服务
新店板友需自介过,可帮自家店打广告一次。
(标题请写[广告],发文资格及办法请比照板规3)
另外如果有针对新店板友特有的优惠活动,欢迎与板主沟通後PO文广告。
苗栗板
1. 发文规定。
[食记]和[游记]合并计算,每人每2日限制发文1篇,如5/18发文後须等到5/20才
能发文。
若有下列情形,则采其中最高限制天数者做计算,天数不做累加计算。
(1)内含有网志连结者,发文天数延长为 3 天一篇
(2)於别板面(ex.FOOD..etc)有相似文章者,发文天数延长为 5 天一篇。
(3)相似於网志连结的文章,且无放置图床供板友方便阅读者,发文天数延长 10 天一篇
。
(4)为宣传个人作品者(如旅游书),发文天数延长为 30 天一篇。
台南板
4-1 广告文
本版禁止广告
贩卖不是自身所属而是营利的产品,
店家广告仲介、经营网路卖场等
同样视为营利广告性质,
警告不理者,比照交易文违规水桶处理。
高雄板
五、 广告文管理办法
本板禁止商业广告(含签名档、推嘘文),违者退文。
5-1 禁止任何涉及金钱交易,广告/宣传/推销之文章。
例如:免费试听、试用、体验等後续需另外付费课程之广告文。
有特殊需求者,请站内信给板主,经评估同意後始可发表。
5-2 禁止商家、个人宣传
禁止徵求包含但不限於徵求网友投票、冲点阅率人气、
FB要求加好友或按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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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没有什麽事情是不会变的...
唯一不会变的...
就是这世界一直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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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5.110.20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angang/M.1465707647.A.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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