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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Nangang
标题[公告] 南港板板规(103/04/11)
时间Fri Apr 11 14:59:58 2014
欢迎光临台北市南港区版,先听版主碎碎念一下吧!
南港版新版友请发文介绍一下自己吧!
发文标题请 按1.[我是]
不限制一定是住在南港的人,只要你常来逛板都可以来自我介绍
建议大家将南港板加入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目录下按 a 增加看板,打 Nangang 加入最爱
南 港 板 板 规
1.禁止严重注音文、任何形式的一行文、字数过少(25字以内)、
灌水文(内容空洞)、禁止为凑满版面的无意义连续文字(请利用推文)
以及无关南港版旨的文章,以上发现
直接删文。
2.
商业文定义:
双方对金钱、有价物品及服务进行互通有无的行为皆属之。
包括 买卖、租赁、合购(团报)、代买、转让、物品交换等...
商业文发表资格:
需符合下列条件(a+b)
a.发表过自介文满7天以上(经板主标记认可才算)。
b.发过1篇以上非商业广告性的文章。
商业文规范与罚则:
a.一星期一个人同一种类商业文以一篇为限,可自行斟酌修改需要的发文标题
,同一性质的商业文章请合并发文。(规范包含板上的推嘘文)
b.面交地点之中限定在大南港区域内,不管有几个地方,只要其中之一有就可以
无地点、地点不在南港区内或地点暧昧不清(ex:捷运沿线、台北县市皆可、邮寄
、无法判定面交地点的拍卖网站等),视做违反此条板规。
违规之商业文会直接删除。
累犯第2次水桶一周,第3次以後除了累计水桶期限外+退文删除。
未符合发文资格者使用商业推嘘文违规,则直接水桶一周,累犯加重处罚。
禁止直接在自介文内偷渡商业交易内容,违者直接退文。
所有的交易内容不得违反中华民国相关法律规范,违者退文+水桶一个月。
网路上不得买卖的商品跟与法律规范请参考下列网址:
奇摩拍卖-禁止与限制刊登商品说明 http://tinyw.in/ucp7
露天拍卖-客服中心 > 条款说明 > 法令禁止限制规范 http://tinyw.in/4wfI
3.其他类广告性文章:赠送、寻人寻物、徵求(无商业交易性质)、揪团等...
一人一种类三天以一篇为限,
违者删文。
[赠送]请标明地点,物品全部送出之後请自删文章。
[寻人寻物]等协寻类文章,地点若非在南港区内,请说明与南港地区的关联性。
[徵求]请勿偷渡任何的商业性质的内容,否则依照板规2商业文处理,
另外不得徵求违法事项与版权物品,
违者退文+水桶一个月。
[揪团]对象请以南港板友为优先,切勿无对象多版面发文。
可涵盖多个行政区(台北县市)揪团,但超过4个区甚至整个台北市(县)以上区域,
请至Taipei板、Wanted板等联谊徵求性或类似性质活动的相关板面发文。
店家宣传或是优惠讯息请使用[情报]标题。
签名档也是文章一部分,若是有包含广告讯息,要注意是否违反板规2跟3内容。
4.多板CP文、使用ID_Multi闹板、复制旧文发新文,
一律退文删除。
类似张爸的广告推嘘文,一经发现
直接水桶一年。
5.特殊禁止事项:
违规者删文,第2次违规水桶一周,3次违规以上累犯水桶累加。
a.禁求职徵才文,请至PTT站上职场专属版面发文。
b.禁金钱或物品赌博文,文章切勿"明示或暗示"相关内容(纯娱乐性可)。
c.禁活体动物买卖。
d.只限定异性(含男女差别待遇)及违背道德民情风俗与违法事物之揪团活动。
e.文章内容与发文使用[标题]不符。(标题可用大写T更改,文章可用大写E修正)
f.禁止徵求收据或票根报帐,违者依徵求违法事项之罚则处理。
g.禁止直接发表问卷文,请将问卷内容寄站内信给板主,
审核是否有关南港这地区,核可後由板主直接转发问卷至板上。
h.禁止蓄意删修文章下的他人非违规推嘘文。
i.任何违反PTT站上规定之看板违规行为
请参考Violation板置底文,文章代码(AID): #1CejqUcS (Violation)
6.发表文章(包括转录)或推嘘文请注意礼貌
不得有辱骂、人身攻击、恶意洗版(文)等引战之情况
人身攻击由当事人向板主检举,经版主认定後另行处理
视情节严重程度跟累犯次数由版主决定处分标准。
7.行政救济:
若不服处分,请被处分者来信与处分您的板主沟通,
依批踢踢站内程序至台湾游园地组务板向小组长提起申诉。
禁止受到板主处分之後,在板上发文讨论违规处分结果,
违者水桶一周。
8.为鼓励大家能够踊跃发文,不反对闲聊打屁等聊天性质的文章
但切勿造成洗版或是让其他使用者反应感到版面混乱的状况
若有以上情况,会依当时状况做适当的处理。(删除讨论串或部分锁文)
9.其他部份:
a.本版受中华民国法律、台湾学术网路使用规范、批踢踢实业坊站规、
生活娱乐群组规、台湾游园地小组规 等法令规范。
违反以上相关之规定,违者皆依照相关规定做适当的处分。
b.如板上有发生特殊违规事件而板上无规定或说明,
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依板主公告处理之结果为准。
若以上仍有疑问或是对南港版有任何良好的建议
欢迎mail告知南港版版主们(任一位版主都可以)
本版规可能会不定期修改增删,请随时注意置底文与公告。
板务相关解释的历史公告内容均会放入南港板文摘内,请按tab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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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1.35.112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Nangang/M.1397199604.A.073.html
※ 编辑: pdca (36.231.35.112), 04/11/2014 15: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