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d (草食的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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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南港服务社返还拖延 市府被指放水
时间Tue Mar 25 13:10:1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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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服务社返还拖延 市府被指放水
〔记者陈慰慈/台北报导〕台北市议员梁文杰指出,占用北市市产长达卅年的国民党南港
民众服务社,原应在去年底返还市产,却霸占不还,民政局竟也睁只眼闭只眼,今年二月
十一日才发文要求,须於三月卅一日前返还房舍。梁文杰批评,民政局对此案已一再放水
,让国民党无偿占用多年,不当得利高达四千七百多万元,若房舍仍未在限期内返还,将
要求民政局立刻提告不得拖延。
服务社:有永久使用权 无意搬迁
对此,南港服务社主任黄俊清表示,南港民众服务社是与南港区公所合建分配到的空间,
二○○三年最高法院就判决,南港民众服务社有永久使用权,并无搬离打算。
梁文杰指出,南港区公所自一九八二年兴建完成後,南港民众服务社就占用二楼七十多坪
办公室,至今已逾卅年。一九八五年北市议会不同意市产无偿供民众服务社使用,改订租
赁契约,一九九一年议会决议不再续约并要求返还房舍,双方展开诉讼。自一九九一年南
港民众服务社无偿占用算起,若依附近大楼每月租金十八万元来算,南港民众服务社不当
得利高达四千七百多万元。
梁文杰说,一九九六年最高法院判决该笔房地产属北市府所有,二○○三年最高法院判决
双方属於「未定期限之使用借贷关系」,南港民众服务社得继续使用。二○○四年南港区
公所依民法第四七二条第一款,以空间不敷使用,须设置市民联合服务中心为由,发函民
众服务社终止使用借贷关系,但南港民众服务社拒绝。二○一一年财政局开始清查市产,
法规会和财政局都一再催促南港区公所依照民法催讨,但至今区公所并无任何动作。
民政局限3月底 议员促逾期提告
民政局解释,南港民众服务社与南港区公所合建办公大楼,但合建後该社并未登记产权,
依当年参建条件,南港民众服务社并未定使用期限,也非无权占有,不过但书是,如市府
遇紧急状况,可收回该空间,由於目前南港区公所空间不足,因此要求南港区民众服务社
迁让房地,如未於三月底前返还,将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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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是台北市政府的地方
不是国民党的地方....占久了就不想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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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里面有很明显的不良动机,有欺骗众生及不正确的企图心
过程是很明显的,只是外面包着糖衣,让我们看不到真象而已
为了达到目的,有人可以不择手段,没有道德廉耻的欺骗别人
遭人揭穿後,反而恼羞成怒,企图掩饰自己的错误,结果只让自己越错越多
所谓的真爱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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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5.110.203
1F:→ hitmd:立院占久了也就不用还了 (误 03/25 14:55
2F:推 rokaku:南港服务社? 可是谷哥南港民众服务社却在民权东路六段?! 03/25 17:00
你google到的应该是台北市社会局网站,民权东路的是内湖民众服务社喔...
点开看到联络地址:台北市南港路1段360号2楼
※ 编辑: tsd 来自: 114.35.110.203 (03/25 18:04)
3F:推 WeiKuang:那个地方是国民党出资合建的 只是当时没有登记产权的概念 03/25 23:29
4F:推 rokaku:谢原po看来是社会局误植... XD 03/26 09:13
5F:推 itrs821:以前就觉得奇怪,为什麽可以把党办事处放在区公所里面... 03/26 11:59
6F:推 tibet1973:楼上多读些历史便知来龙去脉 03/26 13:16
7F:→ troy30408:违建占久了也...(咦? 04/02 14:13
8F:推 porterlevis:那里本来是两栋建筑 一栋是国民党的 後来合建没登记 04/04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