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i0517 (绯)
看板Nangang
标题[寻人] 南港分局後方私人停车场的目击者
时间Thu Oct 20 16:34:29 2011
时间: 4/25 傍晚七点左右
位置: 在南港路二段土地公庙.台湾银行附近的一个私人停车场,
他是有收费的,一天70,有监视器
事由: 争执被男生动手打,怀孕状态下还踢我肚子.开车撞
经过: 发生隔天,
有跟老板要过监视器存影,可老板拖到存影最後几小时才打电话通知,
但因当时人在南部,无法即刻回到台北,所以监视器存影没有要到
由於当时有一位带着狗的先生出来溜狗,有目击到画面,
所以希望你能出来帮我指证"确实我有被打"
(((((停车场附近为住宅,所以研判是停车场附近的住户))))
因开庭时间接近,法院那边要求证人,所以需要希望那位先生
麻烦请跟我联络,我会尽速和你连络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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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4.243.115
1F:推 inzwei:踢孕妇好可恶! 可是时间过这麽久还找得到证人吗? 10/20 16:40
2F:推 kdy:四月的事现在寻人恐怕不容易... 10/20 17:48
3F:推 godjohn:剩五天就过告诉期了 10/20 19:21
4F:推 kosaken:停车纠纷? 10/20 22:26
5F:→ sophia791025:孕妇本来就应该待在家 跑到停车场去干嘛 = = 10/21 11:49
6F:→ a6837497:孕妇也要生活呀 也要出门走走或工作 应该待在家...?= = 10/21 15:48
7F:→ mondayhsu:什麽叫「本来就应该」? 10/21 18:09
8F:推 jcamnos:某楼推文还真奇怪..难道怀孕了就得足不出户吗? 10/21 19:39
9F:推 chacha2:5楼推这文真的很__目 10/22 20:46
10F:→ sophia791025:那出门了 什麽意外都有可能发生 能怪人家打你吗? 10/22 20:56
11F:→ sophia791025:如果是我妈 她就会说 你自认倒楣ㄚ 我上次车祸就酱 10/22 20:57
12F:→ chacha2:所以就是可以打人罗~打人不犯法~打人最对~这样的逻辑 10/22 21:16
13F:→ sophia791025:那他怎不打别人 要打她 是不是她自己先惹人家? 10/22 21:30
14F:推 chacha2:反正不认同你的思考逻辑~ 所以杀人不犯法~只要有理由 10/22 22:06
15F:→ chacha2:不赞同你的想法~就这样 10/22 22:06
16F:→ sophia791025:我只是相信有因果而已 如果你说大只佬的逻辑是错的? 10/23 01:21
17F:→ mondayhsu:有没有惹人家跟孕妇身分无关 也跟何谓应不应该如何无关 10/23 11:23
18F:→ mondayhsu:所谓「因果关系」 不是「孕妇本来就应该待在家里」吧 10/23 11:24
19F:→ sophia791025:算我说错话 可以吗? mondayhsu 死揪着语病不放... 10/23 11:53
20F:→ mondayhsu:很抱歉 10/23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