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biusa (老老兔)
看板N_E_Coastal
标题[新闻] 十分瀑布将辟公园 归还全民
时间Mon Aug 4 13:21:33 2008
十分瀑布将辟公园 归还全民
【联合报╱记者黄福其/台北县报导】 2008.08.04 05:01 am
台北县平溪乡十分瀑布遭民间业者围地封路收费,县政府决定采取
釜底抽薪的办法,把瀑布一带约两公顷游憩区土地变更为公园用地,
透过徵收或容积移转取得土地,规画为县级风景区「十分瀑布公园」,
辟两条便道,让民众免费前往赏瀑。
目前都计变更的幕僚作业已接近完成,预订本月底前公告阅览,
再提报北县、内政部都委会,赶在今年底完成变更。
县长周锡玮对这件「陈年积案」高度重视,指示副县长陈威仁担任
专案小组召集人,以「还财(指瀑布为公有财)於民」为原则,跨局处
拟订因应计画,因事涉敏感及避免阻力,参与局处都被下令封口。
县府内部盛传业者未获交通部观光局开发许可,却据地营运收费
十余年,与民进党执政北县十六年、中央八年有关;尤其六年前业者
向交通部观光局提出开发许可,官方审议六年,但直到总统大选後,
四月初交通部在新政府上台前才驳回开发许可,被疑内有文章。
北县观光旅游局说,业者成立公司,未取得交通部观光局开发
核可即营运,属未立案游乐场,票价从未接受县府审议,业者却持续
以「开发许可审议中」收费。
县府水利局五月会同瑞芳地政事务所、第十河川局前往监界,认定
园区部分土地是公有地,其中民国九十三年画设河川线後,园区通往瀑布
的仿竹篱步道,部分就设在公有的水利地,因此将业者依窃占国土函送
基隆地检署。
上月初水利局发函业者,限期一个月内拆除步道、恢复原状,否则
将依水利法开罚六十万至三百万元,再不改善,得按日处罚一万至五万元。
水利局後天与检方会勘现场,若业者仍未拆除占用水利地的步道,
将依法开罚。
【2008/08/04 联合报】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4454847.shtml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1.149.26
1F:推 superkw:前天才去有被收钱说 08/11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