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awayye (flyawayye)
看板NYUST
标题[出租] 龙潭路科大奇蹟 套房4000元/月
时间Fri Sep 30 15:37:23 2016
地点:龙潭路巷子内(旧本屋烘培旁边的巷子,科大奇蹟)
楼层:三F
租金:4000元/月
租金缴纳方式:汇款(房东太太规定分两次汇款,5个月+7个月)
押金:4500元
水电费:依照台电与台水的价格,由房东计算独立电表与公水、公电
入住时间:105/11/15-11/30期间
租约:1年
联络人:叶小姐 0910 787 069
看房时间:中午12:00-13:30、晚上18:00之後
房间 [套房]
1.空间设置:厕所、小阳台(有遮雨棚,可放一组晒衣架)、对外窗户
2.家具:单人床、书桌 、椅子、冰箱、衣柜
3.附加:网路、第四台(但没有电视,需自行购买)、室内机车位(固定位置)、警卫(8:00-
20:00上班,可代收包裹)、有倒垃圾的地方不用自己等垃圾车
4.相关规定:绝对不可以抽菸、养宠物
5.公共配备:两台洗衣机(1F、3F,不用投币)、一台脱水机、一台饮水机
6.房间内照片:
https://www.dropbox.com/sh/uhpwcbb2cchw7zf/AAAWV-b37FYoQZY1Zu2dC
sMaa?dl=0
备注:
因为要离开斗六,需要找人承租我现在的房间,目前我与房东的契约是从105年7月到106
年6月,已经先缴了105年7月-11月共5个月的房租,因此如果有人可以从105年11月15开始
租,需先付给我11/15-11/30半个月的房租2000元+押金4500元。
剩下的105年12月-106年6月的房租(共7个月),也是需要先缴给我,因为房东差不多11月
就会开始催这7个月的房租了,基本上承租这房间的人在106年6月前的对口还是我;106年
7月之後如果要再继续租,对口才会是房东太太。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6.192.24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YUST/M.1475221045.A.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