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ny12 (vi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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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97年总放假112天 农历春节放6天 中秋端午逢周日不补
时间Tue Sep 25 10:21:4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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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总放假112天 农历春节放6天 中秋端午逢周日不补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表示,行政院业核定明(97)年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
明年全年总日数为366日 ,公务人员全年总放假日数为112日,其中并同周休二日
或补假形成 连续3日以上假期者,包括:农历除夕及春节假期(2月6日至11日 ,星期三
至次周星期一),计放假6日;民族扫墓节并同周休二日 (4月4日至6日,星期五至
星期日),及国庆日并同周休二日 (10月10日至12日,星期五至星期日),均分别
放假3日。
人事局局长周弘宪特别说明,现行办公日历表系依「公务人员周休二日 实施办法」及
「政府行政机关纪念日及民俗节日假期调整原则」排定 。依上开规定,明年放假之
纪念日计有: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1月1日,星期二)、和平纪念日(2月28日,星期四)
及国庆日 (10月10日,星期五);放假之民俗节日计有:农历除夕 (2月6日,星期三)
、农历春节初一至初三(2月7日至9日 ,星期四至星期六)、民族扫墓节(4月4日,
星期五)、端午节 (6月8日,星期日)及中秋节(9月14日,星期日) ,上述节日於
当日放假1日。另依周休二日实施办法规定 ,除农历春节初三(即2月9日)适逢星期六,
於2月11日 (即次周星期一)补假1日外,其余节日遇周休二日,均不予补假。
周局长特别指出,依假期调整原则规定,民俗节日适逢星期二或星期四 ,其前、後1日上
班日为星期一或星期五,予以调整放假,并於节日前 、後之星期六补行上班;至纪念日遇
上述情形,均不予调整放假 。经查明(97)年放假节日,并无符合得调整放假及补行上
班情形。
周局长并说明,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系适用於政府行政机关公务人 员,至私人企
业劳工之放假及补假,涉及劳动基准法相关事项 ,应依该法主管机关行政院劳工委员
会之规定办理。有关明(97)年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业登载於人事局全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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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http://www.cpa. 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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