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vno9 (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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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学程>96学年度学程申请办法
时间Thu Jul 26 12:46:17 2007
本校96学年学分学程申请公告
各位同学们大家好:
为提供学生跨学域修课环境,培养其他专长,增进学生毕业就业竞争力,
96学年本校开设学分学程相关申请作业说明如下:
一、 96学年开设「多媒体与通讯学程」、「企业电子化学程」、「资讯财金学程」、「创新与创业学程」、「绿色玻璃设计学程」、「语文应用与数位创意学程」、「微奈米工程与光电科技学程」、「永续能源与资源专业学程」、「光机电整合学程」、「影像显示科技学程」,其学分学程修读标准及申请资格请上本校教务处网页点选【学程】学程修读标准说明中查询;相关修读办法请至教务处网页【办法及规定】查询。
二、申请日期:
自96年8月1日上午10:00至96年9月18日上午10:00止。
三、申请方式:申请同学请进本校网页【校园入口网站】【校务资讯】点选
【学程申请】线上申请。
四、学期成绩由教务处注册组统一印制送交各学程审核小组进行审查。
五、申请结果公告:96年9月21日下午17时公告於本校网页【校园公告】。
六、选课注意事项:
1.请於96年9月21日起至96年9月26日止,依课务组公告选课截止时间内完成选课手续。
2.学程修读标准之科目代码与选课手册上开课课号请勿混淆,选课前请先至开课单位确认是否为学程修读科目。
每个课程仅有一个科目代码,可是在不同的学年会有不同的开课课号
例如: 电路学(一) 科目代码 DEEE0397
在95学年第一学期时 开课课号 951EPB0015
在96学年第一学期时 开课课号 961EPB0009
七、学程与辅系、双主修之差异:
项目─────学分学程────辅系─────双主修
修课领域───跨系院─────单一他系───单一他系
授予资格───学分学程证书──辅系资格───双学位
八、修读注意要点:
财 1.学生须修读学程所指定开课单位之课程方可视为学程课程。
财 2.学程学生修业年限最多6年(建筑学系7年)。
3.加修学程之学生每学期选课最高31学分。
4.修读学程学生拟终止修读学程者,应向教务单位申请放弃修读资格。
九、如有任何问题请洽教务处注册组。
教务处注册组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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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4.17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