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ph (neph)
看板NUU_ER
标题Re: [建议] 小的不才 稍微建议一下学长姐的行事作风
时间Sat Aug 26 18:59:27 2006
※ 引述《ddeath (wait........)》之铭言:
: 最近听到学长姐办的迎新挺成功的 给你们恭喜一下
: 不过小的认为~~~
: 做为一个为新生所做的迎新
: 应该是整个系上人员都可以参与的~~~~无论他们是否有交过系费
: 主办归主办人所规划
: 但是参与迎新与否算是系上所有人的自由与权力
: 不应该只有系学会成员规划 而参与者也者有系学会的相关人员或好友
: 重点是应该让所有系上人员都知道有北中南分区迎新的事情
: 重点在尊重他人 要让大家知道有这回事情 参不参加看他们个人意愿
: 而不是只有系学会的相关人员知道 相关人员参与
: 旁人则完全不知情 要参与也没办法
: 我觉得你们可能会认为 就算跟学弟们说 也没人会参与
: 这我有点认同 因为我们这届真的没啥向心力
: 但是我觉得告知学弟妹你们有举办分区迎新的事情 是系学会的义务
: 无论学弟妹有没有缴系费 都应该告知
: 如果学弟妹要去 也能使用者付费阿 不是吗??
: 顺代一提 我不是马後炮 因为我是事後才知道这件事情 只是想给点建议
: 如果明年还是你们办的话 希望你们明年可以办更好
大刀建议
尔後系学会打算办的活动
请至少一周前在本板公告
并一周前副知指导老师相关细节(这次大刀大概知道有同学热心来办
但是大刀忘了掌握实际办理的同学 还有要提醒同学们要广为招徕
所以 责任失分应该是在大刀这儿 )
有个观点大刀很认同 系学会总是一定程度地反映一个系的同学的自治能力
有些事情的处理上 可以考虑得更周到会更好
大刀将继续担任系学会指导老师一年
而且现在大刀是苗栗人了
希望能帮忙系学会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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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对「研究」这二个字的定义:「看别人看过的,想别人没想过的。」
对李敖本身的学术素养个人因专业领域差异无从研判,
但这句话个人倒是相当可以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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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7.52.14
1F:→ vulau:老师很感谢你帮扛责任喔 不过...这是我的问题 08/28 11:10
2F:→ vulau:所以......感谢老师~~ 08/28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