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dra3179 (尾刀神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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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闲聊] 妈~我上报了
时间Sat Jul 9 22:53:06 2011
批林英典着作权流氓 无罪定谳
〔记者杨国文、陈建志/综合报导〕知名生态摄影师林英典不满黄姓男子在网站上,以他
告过很多学生,就以「着作权流氓」称呼他,认为损害其名誉,诉请黄某赔偿;高等法院
认为,林因着作权作品被引用,确有多起民、刑事兴讼,而在新闻报导、网路讨论中,也
有林被指为「着作权流氓」的说法,此为可受公评之事,昨判林败诉定谳。
林英典︰随他去吧!
林英典昨表示,当初对引用他作品的人提告,纯为维护着作权观念,没想到遭谩骂为着作
权流氓。法官此种判决,等於鼓励到处乱骂人不需负责,既然法官做此判决,那就「随他
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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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名词现在变法院认证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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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OS就是I don't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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