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nest (期末作战)
看板NTUsoftball
标题Re: [问题] 我有没有罪?
时间Thu Jun 19 21:17:47 2003
※ 引述《mathgals (Tina!)》之铭言:
: : 我会看我那时有没有脚踏车
: : 有,就算了,当送给她,反正物尽其用就好。
: : 没有,我也会觉得很干,很想把车搬回来,但我想,
: : 我根本没种在那麽多人面前,把它搬走,
: : 所以结论是「算她好狗运,偷到的是谢宛蓁的车!」
: : 不过大家不要因此都来偷我的东西阿,屋屋....@@!
: 哈哈~~
: 那你可选对行业啦 ^^
: 既然不敢光明正大取回本来就是你的东西
: 你至少可以用一堆法律术语把他呛死!!
但我觉得宛蓁比较适合写文章
如果看到他的表情....大概怎麽样都呛不到人了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27.95
1F:→ vpers:有道理耶...瘦瘦! 推 219.91.100.129 06/19
2F:→ mathgals:推瘦瘦的话~~ 简直快笑死我了!!! 推 218.169.56.156 06/19
3F:→ anewone:大家不要再回这个标题了啦 不然全队都死了 推 140.112.204.86 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