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ewone (舌头不要放下来)
看板NTUsoftball
标题Re: [问题] 我有没有罪?
时间Thu Jun 19 12:02:12 2003
这大概可以分成以下几种情况来讨论
1.
车子现在的占有人是偷你车的人--->
你还是所有人
这时候,不必说了,你直接可以依据767请求她返还车子
2.
车子现在的占有人是善意第三人--->
善意第三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两年内你已非所有人
依据949,因为你的车属於盗赃物或遗失物,所以即便第三人为善意,
你还是可以在两年内,请求她回复其物。
但是如果她是在公共市场或卖脚踏车的店里买的,你就必须先支付他当初买的价金,
才可以把车要回来。
3.
车子现在的占有人是恶意第三人--->
你还是所有人
这时情况跟1.一样,直接根据767请求返还就行了。
至於你把车子直接搬回来,我是觉得因为你已经丧失对该车之占有,也就是已经丧失
事实上的管领支配之力,即便是在1.或3.的情况下,你仍是所有人,也只能用请求的
方式,让无权占有人回复其物,不能直接搬回来。2.的情况就更不用说了,人家是占
有人亦是所有人,更不能把人家的车搬回来阿!
希望我的解答能让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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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4.86
※ 编辑: anewone 来自: 140.112.204.86 (06/19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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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touch:看甲雾煞煞... 有空再研究... 推 140.112.12.171 06/19
2F:→ tip:谢谢宛蓁^_^ 推140.112.167.222 06/19
3F:→ thinest:卧觉得写的很清楚ㄟ 推 140.112.227.95 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