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ylin0107 (爽哥)
看板NTUot97
标题[情报] 通识课程选课注意事项
时间Fri Aug 15 15:43:30 2008
学弟妹 看完这篇如果还有疑问的话 多多请教学长姐嘿(台大网页里就有资讯了)
http://reg.aca.ntu.edu.tw/selcou/selcou.htm
* 通识课程为必修科目,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不能毕业:
学士班学生:86~95学年度入学学生,应修习通识课程12学分。
96学年度起入学学生,应修习通识课程18学分。
◎ 转学生、降级转系学生,应依转入年级学生之入学学年度为标准。
◎ 入学之当年度第一学期即办理休学者,应依其复学学年度为标准
* 96学年度起入学学生注意事项:
一. 96学年度起通识课程分为「文学与艺术(A1)」、「历史思维(A2)」、「世界文
明(A3)」、「哲学与道德思考(A4)」、「公民意识与社会分析(A5)」、「量化分析
与数学素养(A6)」、「物质科学(A7)」、「生命科学(A8)」八大领域,学生应修习
通识课程
至少18学分。
职治系学生应修习的通识领域为A1 A2 A3 A4 A5
二. 学生应依据共同教育委员会公布之「各院系指定学生应修习通识课程领域一览表」
,
修习其就读学系指定领域之通识课程,且每一指定领域至少修习一门课程。
学生修习之通识课程
若非属该学系指定之领域时,不采计为通识学分。
外籍生不受前述规定之限制。
三. 通识课程如兼跨两个领域者,得选择计入其中任一领域。
四. 各系(所)或学程之专业课程经共同教育委员会审议认可为通识课程者(即领域代
号後加有「*」者),其通识学分数之采计与专业课程原有学分数相同。
五.
经认可为通识课程之专业课程,如与学生毕业时就读学系之必修课程相同,或为学
生毕业时就读学系所开授之课程者,不得采计为通识学分。
六. 通识课程之学分数列入学生最低毕业学分数计算。但超修或不可采计之通识课程学
分数,是否采计为选修学分,由学生毕业时就读学系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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