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hilone (决定了)
看板NTUot88
标题[心得]SARS
时间Fri Mar 28 12:28:17 2003
SARS被列为第四类法定传染病,可强制隔离
行政院二十七号晚间,正式将SARS列为第四类法定传染病,和
之前的不同是,以後当医师发现疑似病例,必须立刻通报否则会受
罚。同时和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的家属,或疑似被传染,卫生单位
可以强制限制外出,一旦被移送医院隔离,政府也会编列预算,给
民众适当补助。(黄玉芳报导)
SARS可能有扩大传染的趋势,行政院也正式将SARS列为第四类
法定传染病,不仅医师发现疑似病例要通报,和疑似SARS患者密切
接触的人,或是疑似被传染者,卫生署或各县市卫生局可以依照传
染病防治法,强制要求他们不能外出,民众不能拒绝,当一旦出现
症状,也必须立刻隔离治疗。疾管局副局长许国雄说。
许国雄表示,目前国内的法定传染病分为四类,第一类包括霍
乱,鼠疫,狂犬病,医师发现後必须立即通报,第二类包括甲种伤
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乙种小儿麻痹症,以及第三类甲种登革热
等,医师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报,第三类乙种结核病等,则是一
周内通报。SARS列为第四类後,在找到病因,防治法後需,卫生署
会公告再列入前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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