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acfox (咦?今天到底几号了?)
看板NTUot86
标题Re: [问题] 有关入公会的规定
时间Wed Nov 20 13:45:39 2002
※ 引述《marge (魔幻女巫)》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NTUot87 看板]
: 作者: marge (魔幻女巫) 看板: NTUot87
: 标题: [问题] 有关入公会的规定
: 时间: Wed Nov 20 09:33:58 2002
: 今天去医院的人资处办在职证明,发现一个问题:
: 公会那里(还是市政府?我不晓得)好像有规定,
: 到职10日内需办妥执业登记,不然会受罚。
: ~~~~~~~~~~~~~~~~~~~~~~~~~~~~~~~~~~~~~~~~~~~
: 目前我们医院的在职证明格式为(以我为例):
: 2002/6/3到职
: 职称 技术员
: 备注:3.自2002/11/20起转任职能治疗师
: ~~~~~~~~~~~~~~~~~~~~~~~~~~~~~~~~~~~~~~~~~~~
: 不晓得上述格式能否通过而不被罚?
: 我们医院有位放射师拿这样的格式入公会被罚钱。
: 烦请知情的人透露一下作法,尤其是市疗的同学请帮忙问问,谢谢罗!!
不会被罚的!!
当初我也是超过好多日都没去办
结果我同事很好心的帮我打电话到市政府去问
实际上OT法中未确切规定说超过十日要罚
而市政府的人自己也不清楚到底要不要罚
最後是某主管说不用罚
所以他们根本不清楚 只是看谁比较不会争 就只好当冤大头
把钱捐给那些只会吵架的人罗!
所以啊...如果他们说要罚
你就把OT法搬出来 而且态度要强硬一点
否则就会吃亏罗!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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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能永远嘻嘻哈哈,
一付掉了大脑的样子的吧?
如果,有一天,我静下来,
不说话,也不笑,
哎!没事啦,只是 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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