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pener (台北人爱排队....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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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拟於本学期(94年1月)毕业之学士班学生应注意事项
时间Wed Oct 20 17:17:22 2004
拟於本学期(94年1月)毕业只学士班学生应注意事项:
1.修读辅系(双主修)学生,若本学期你的辅系(加修学系)专业必修科目学分仍未修足,又不
想延长修业年限,则至迟应於12月27日(星期一)之前,向所属教务单位提出放弃修读辅系
(双主修)之申请,逾期未提出放弃者,即自动延长修业年限至修毕辅系(双主修)学分,或
修业年限届满为止
2.教育学程学生:
已修足本系学分而未足学程学分者,须向师资培育中心提出申请,使得延长修业年限
(申请表可至注册组网站下载
http://regist.aca.ntu.edu.tw )
3.教育学程以外之其他学程学生:
依93年9月27日教育部台高通字第0930118501号函指示:
除教育学程外,其他学程均无法源
依据得以延长修业年限,故本(93)学年第一学期起,凡修习教育学程以外之学程者,
不得以学程未修毕为理由申请延长修业年限
4."英文学位证书"(即旧称之英文毕业证书)限本学期拟毕业学生申请
申请表可至注册组(社科院教务分处.医教分处)索取
93年12月30日之前申请者,可於1月份领取中文学位证书时一并领取英文学位证书
93年12月31日至94年2月18日之间补申请者,若申请时已领取中文证书,则须於七个工作
天後方可领取英文学位证书
94年2月19日起,
不再受理申请"英文学位证书",请改申请效力相同的"英文学位证明书"
**详情请看职治系馆公布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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