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pener (台北人爱排队....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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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台南市政府93学年度第一学期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븊时间: Mon Oct 18 18:44:11 2004
一 申请日期:即日起至九十三年十月廿二(星期五)日止
二 申请地点:学务处生活辅导组
三 申请资格:需设籍高雄市政府六个月以上,家境清寒,在省内各县市中等以上学校肄业之
学生
四 申请条件:学业成绩(一般学科),大专及普通中学80分以上,职业学校75分以上,
国民中学各科均达乙等以上,操行成绩(综合表现)乙等以上,艺能学科70分
以上(国中乙等以上),无不及格学科,未受记过处分
五 申请条例及申请书:请迳至
http://weber.tn.edu.tw/edu01 下载本项自制条例及申请书
**详情请参考职治系馆公布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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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2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