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ots (职能治疗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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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九十二学年度职能治疗学系优秀青年推选细则
时间Fri Oct 31 13:31:15 2003
九十二学年度职能治疗学系优秀青年推选细则
第一条 为配合学校办理优秀青年之遴选事宜,特订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本校品学兼优、身心健全之学生(包括研究生),其
上学期
学业成绩之平均为七十五分以上、操性成绩为八十分以上,
而具有下列事绩之一者,经推荐後得为优秀青年之候选人。
一、敦品励学,研究学术而有创见之具体事实者。
二、举办爱国、爱校活动而有具体之事实者。
三、热心公益,推展社会服务工作而有具体之事实者。
四、担任社团干部,致力推展社团活动而有优良之具体事实者。
五、其他优秀具体之事蹟,足资青年楷模者。
第三条 请各班班代(
大一到研究生)於各班推选出一至二名优秀青
年,并将名单於
十一月十一日前交至系学会。若有无法办理之事
由,各班名额从缺。
第四条 请各班优秀青年
列举第二条中之具体事蹟,於
十一月二十一日
前交至系学会,由系学会公告一周後始进行选举。格式:
B4纸张,横放直写,字体为标楷体14号或细明体12号或同等大小
之字体,留边至少两公分(方便影印)。
第五条 系学会将於
十二月二日办理优秀青年之选举大会,选出
本系优秀青年之代表两名,选举方式为不记名投票,每人可
圈选两位候选人。请各班班代於前一日至系学会领取选票及票箱,
并协助选举事宜,当天回报系学会各班统计之票数。
第六条 选举结果将於十二月五日前公告在PTT系学会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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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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