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ulpaul23 (名不见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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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通知] 整洁比赛公告
时间Wed Dec 14 19:59:15 2011
再来谈谈法源的部份。
通篇"国立台湾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社团办公室管理规则草案"之中
http://www.active.ntu.edu.tw/Document.html (法规篇的第五项)
关於旧社办的申请,明定以"未有违规"行为作为能否继续申请的依据。(第八条)
如何定义违规呢?关於使用规定的部份有四条(十一~十四):
十一 社办系供学生社团办理社务、社员联谊、存放社团档案资料及社产之用,
不得作为其他使用。
十二 社办应保持整洁,
不可破坏室内原有设备,不可遮蔽玻璃门窗,有特殊需求者不在此
限。
十三 社办之使用
不得有危害公共安全、违反校规之情事。
十四 社办所提供之设备,由配置之社团负保管之责,并建立社办财产
明细表,各社团於社团负责人交接时,须一并办理社办财产的移交手续
;社办不堪使用之公用设备,应缴回学生活动中心管理组办理报废手续
,若有遗失或人为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八 旧社团於申请社办前已完成社团登记,
且
前一年使用社办期间未有违规行为,则以
配置原址为原则;新社团依申请时社办空间予以配置。
简言之,除非你要凹今天238破坏设备、遮蔽门窗、违反公共安全和校规,
不然学校於情、於理、於法,完完全全站不住脚,
而这也再度证明校方从光祖时代(社团评监制度)到现在
管训的面貌仍旧荒谬和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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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aulpaul23 来自: 140.112.245.13 (12/14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