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otlessmind (Spotless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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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都更] 血泪都更系列三:权利变换Magic Show (上)
时间Fri Mar 11 13:35:45 2011
「只有脑震荡的人才会讲出一坪换一坪这种鸟话!」
从前文的报导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制结构是如何的不平衡,
造成许多人仅能「选择被都更」,
因此几乎都会碰上所谓「权利变换」,也是都更最核心的议题。
然而,权利变换绝非台北市长郝龙彬所言,
只是「一坪换一坪」那麽简单。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何谓权利变换及其周边问题,
并带大家一窥权变究竟潜藏了哪些陷阱,
才会酿出今日这麽多的都更纠纷。
为何反对都更总是「少数人」?
首先说明权利变换与过去传统协议合建有何不同。
所谓协议合建,就是地主与实施者可以私下谈好重建後空间应当如何分配,
这分配包含选屋及坪数大小。
举例来说,地主与实施者讲好房子盖完後要五五分、六四分都没关系,
只要讲好了就成,那是属於实施者与地主间的私人契约,
政府无权干涉。然而,现行都更中,协议合建的例子并不多
(真合建假权变的例子先不在此探讨),
因为合建都更不像权利变换有税赋减免,因此较少人选择用此方式进行都更。
因为上述理由,目前多数都更案都选择用权利变换方式进行;
先别急,等一下我们再来解释什麽是权利变换。
依照都更条例第22条规定,只要任何建商可以取得某区域2/3合法地
主同意,还有3/4土地及楼地板面积的所有权人同意,
就可以向主管机关提案都更。此外,都更条例第10条规定,
只要先有1/10的地主发起,可以申请划定更新范围,
但如果一开始就已经符合22条要求,就可以忽略不管,直接送都市更新事业计画书了。
这对建商来说相对容易,因为法律没强制要先划定更新范围,
所以假如建商可以先拿到某区域100%地主同意,
就可以再向外扩充更新范围,
把其他区块的土地一并「吃下来」。
换言之,就算某区地主不同意都更,但会被隔壁的100%稀释掉,
从100%不同意变成25%的「少数人」,被迫参加都更游戏。
现在你明白,为何每次只要有人反对都更,就会被说成那只是「少数人」了吗?
权力失衡的权力变换
好,为了怕您准备要把网页关掉了,
现在我们来解释什麽是权利变换,
正式进入都更Lesson 1吧。对不起我废话超多
(钟圣雄这句话是杀小XDDDDDDDDDDDDDDDDDDDDD)
就假设你们家社区要被都更好了。
为了决定都更之後的空间该怎麽分配,
建商会先找3家估价师,
估算你们社区在更新前有多少价值。
比方说你们社区在更新前的总价值有10亿,
而你家(含土地)的总值是1亿
(有没有很开心?有的话你应该也不会看这篇文章了),
如此一来,你们家就占总价值的10%。
下一步,估价师会去推估贵社区在被都更之後,
「可能」会有多少价值,在此就先假设是40亿好了。
依照更新前的权利比重来看,你们应该要可以拿回更新後价值的10%,
但建商会告诉你,为了盖出这些新房子总共花了10亿,
所以更新後的40亿,应该要刚刚好给这个
「善良管理人」价值10亿的不动产,不多也不少,这样很公平公正对吧!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套公式,
计算出更新後你究竟可以拿回多少价值。
别紧张,这公式只要小学有毕业都看得懂。
(更新後价值 – 更新成本) X 更新前权利比重 = 应分回价值
(40亿 – 10亿) X 10% = 3亿
换句话说,拜都更德政所赐,原本你家1亿元的旧房子,变成了3亿元的新房子,是不是很
棒!
话说回来,剧情也有可能是这样演的。
你们社区和房子的所有状况都没有改变,
但是建商找来的估价师告诉你,
贵府只值8千万,所以权利比重变成8%。
至於更新後价值,这次估价师这次估出来的结果是总值30亿,
但建商这次申报的更新成本则变成15亿。让我们再套一次公式,这次的结果将变成:
(30亿 – 15亿) X 8% = 1.2亿
请注意,按照2次的计算结果,
你的不动产更新涨幅「只是」从3倍变成1.5倍,
但扣掉高比例公设与土地增值税後,获益就会变得微乎其微;
但如奇蹟似的,建商最後拿走的更新价值,则从10亿变成了15亿,
占了总更新後价值的一半。不过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在於
3家估价师都是建商找来的,更新前和更新後价值都是他们说的,
而更新成本则是建商自己申报的。
重点在於,整个权利变换过程中,住户都没有参与发声的权力。
也许你质疑,既然估价师攸关所有权益价值,为什麽不能由住户找呢?
很抱歉,没有为什麽,因为法律就是规定,估价师「只有」建商找的才算数。
事实上,住户要去找估价师倒也不是不可以,
只是估价结果仅能做「参考」之用,
不会纳入最後的权利变换计算中。
请特别注意算式中「更新前价值」、「更新後价值」、「更新成本」三者之间的关连。
低估更新後价值,通常也会跟着低估更新前价值,
因为这样看起来才会出现房价抬昇的结果。
高估更新成本,低估更新後价值,
可以让实施者取得更多利润,但聪明的实施者通常都
不会让比重太过悬殊;除非,实施者觉得地主非常笨。
脑震荡才说一坪换一坪
好,写到这里,聪明的你应该已经明白,权利变换谈的是「价值比例换价值比例」,不是
坪数换坪数的问题,而且也的的确确和什麽「一坪换一坪」毫无关连了吧!
「郝市长很笨,幕僚也笨,只有脑震荡的人才会讲出一坪换一坪这种鸟话。高房价区,一
坪换一坪建商会爽死,因为营建成本都一样,随便卖几坪就可以Cover更新成本了。低房
价区你说要一坪换一坪,会有建商要去吗?」新北市不动产估价师公会理事长徐士尧如是
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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