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d56 (L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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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移工] 大松绑! 外劳可单方解约 自由换雇主
时间Sun Nov 21 00:49:57 2010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984101.shtml
大松绑! 外劳可单方解约 自由换雇主
【联合晚报╱记者陈素玲/台北报导】
2010.11.19 03:02 pm
改善外劳逃跑问题,劳委会下午举行外劳政策谘询小组会议,多项重大外劳政策可望定调
,包括外劳来台工作期限从9年延长到12年;另外外劳将可与本劳一样,全面自由转换雇
主。劳委会表示,未来将采渐进方式,逐步全面取消外劳在台工作年限;至於是否取消外
劳3年出境再入境规定,考虑人道因素,暂时不会取消。
找到新雇主才能提解约
一旦外劳全面自由转换雇主,劳委会将研拟多项配套措施,包括若开放外劳单方解约,外
劳必须先透过转换平台找到新雇主才能提出解约要求,并给雇主1个月「预告期」;雇主
部分,劳委会也会修法保留雇主配额,让雇主不致因外劳解约而被取消配额。
劳委会表示,由於已有立委提案修改就业服务法,延长外劳工作年限到12年,主委王如玄
也曾在立院表态支持修法,为争取时效,劳委会不会再提修法版本,将采支持立委修法做
法,若立院审查顺利,不排除最快後年起就能实施。
国道六号工安意外事件,凸显逃逸外劳问题的严重性,劳委会之前曾提出多项外劳政策调
整方案,二度邀请内政部、外交部、外劳来源国、学者、劳团、仲介同业公会、仲介协会
及人权团体听取意见,汇整各方意见後,今天提报外劳政策谘询小组,做最後政策决定。
据了解,今天讨论重要政策有二,包括延长外劳在台工作期限,以及全面自由转换雇主。
将逐步取消工作年限
劳委会表示,对雇主而言,延长工作期限可以提高外劳工作稳定度,对外劳而言,比较长
的工作年限,则可以使回锅工作机率变高,外劳逃跑意愿将会降低,因此之前的会议中,
与会也取得共识应予取消,但认为应采渐进式,也就是先放宽到12年,再逐步取消。
至於外劳转换雇主,目前只要劳资合意、雇主不当对待,都可转换雇主,但禁止外劳单方
要求转换雇主,经此次事件後,各界也取得一定共识,因此下午会议也可望进一步松绑,
让外劳可单方解约,如此一来,外劳转职权益就与本劳相同,并减少外劳因为无法换雇主
逃跑诱因。
另外,今天也会讨论立委建议,放宽养护机构外劳逃跑後,可比照家庭监护工逃跑後,若
半年内未寻获,可以重新递补外劳。但劳委会表示,养护机构内多半有本劳与外劳监护工
,与家庭类监护工只有一人不同,一旦放宽,养护机构就不必负责,因此暂时不考虑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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