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uti (calu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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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司法]2010.11.12 苏案平反行动大队声明稿
时间Sat Nov 13 08:07:45 2010
追寻正义二十年,苏案无罪,真正的自由人回家了!
今天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庭陈博志、刘兴浪、陈德民三位法官就96年瞩再更二字
第一号苏建和等盗匪案宣示判决,认定被告三人无罪,并撤销第一审死刑判决。对
此苏案平反行动大队发表声明如下:
一、 服膺真相,就是正义
苏建和、刘秉郎和庄林勳等三人与汐止吴氏夫妇命案无关,有不在场证人共九
人、真凶王文孝一人行凶的证词、犯罪现场没有任何与被告有关的证据、以及李昌
钰博士犯罪现场重建的监定报告,可兹证明。
苏案二次的无罪判决证明,只要法院公平公正调查证据,真相就会浮现。苏案
无罪的关键不在於有优秀的辩护律师、也不在於有专业的刑事监识、更不是因为有
广大的社会支持,而是在於苏案被告三人本来就没有犯罪。司法判决服膺真相,就
是正义;也只有完全的真相才能让无罪的被告不再承受社会怀疑的眼光,成为真正
的自由人。
二、 打破零误判神话,承审法官勇气非凡
如果苏案再审无罪定谳,将是司法史的首例,因为台湾从无死刑案件定谳後,
经过司法再审平反无罪的案例。苏案再审、再更二审合议庭六位法官,敢於打破死
刑零误判的司法神话,他们的勇气将会永远铭记在人民心中。虽然苏案再更二审的
无罪判决是否会被最高法院维持,仍有待观察。我们在此期许最高法院能够勇於承
担历史责任,赢回人民对司法的信赖。
三、 疼惜被害者家属,立法补偿误信司法裁判之损害
由於警、检、审犯下的错误,种下被害者家属与苏案被告三人长达二十年的对
立与仇恨。尤其在平反救援时期,警、检、审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利用被害者的
苦难煽惑社会舆论,更使被害者家属受到严重的二度伤害。
冤案的受害者不止是身陷囹圄的被告,被害者家属也深受其苦。疼惜被害者家
属,就要看到他们因为误信司法裁判所造成的实质与精神损害。我们呼吁政府应该
主动出面承担责任,立法补偿冤案的被害者家属,以消弭因司法误判而生的莫需有
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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