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aydayaa123 (阿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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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 性交易除罚化/软性自律 比硬性规定务实
时间Sat Oct 16 23:47:03 2010
※ 引述《Anita77921 (阿妮塔)》之铭言:
映温柔婉约的阿妮塔姊姊的要求我回一下文好了
虽然有关心过这个议题,但是因为没有很深入,所以看法可能不太完整,
请大家鞭我小力一点QQ(我还蛮期待关於性工作的那堂社课的=目)
是说昨天在捷运站巧遇学姐还刚好碰到学姐在打喷嚏XDDDD
: 性交易除罚化/软性自律 比硬性规定务实
: 联合报 锺君竺、吴若莹(日日春协会工作者) 2010.10.15
: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911751.shtml
: 内政部长江宜桦表示,性交易经营模式宜采个体户或三到五人小规模的型态,不设专区,
: 但排除在住宅用地、文教、宗教用地等地设置。我们认为内政部的方案,相较起将性产业
: 限缩在专区之内,已经是相对务实的对策。
: 若采内政部目前的「排除特定地点(住宅区、文教区)」,专营性交易的营业空间就真的
: 会到处都是吗?像豪宅帝宝的住户偶尔找人到家中性交易,其实不见得会产生多大的扰邻
: 问题,而是道德价值观的不同见解;性工作做为一种商业活动,自会选择有客源与支持网
: 络的地方工作,例如商业区人潮多的地点,及过去历史自然形成、地方包容度较大的地点
: ,并非随处皆适合营业。
: 话说回来,对於专营性交易的场所可能带来的外部影响,举凡安宁、人身安全、外显招摇
: 程度等议题,如何处理一般居民的疑虑,更得用智慧找出因地制宜的妥适策略。内政部所
: 提的「排除住宅区设工作室」只提供了用硬性的法规以「他律」的方式进行管制,软性的
: 自律机制,如性工作者的工作伦理、回归地方的协调机制却缺乏配套。且台湾住商混合的
: 情况如此普遍,社区若真发生争端,要怎麽处理?这恐怕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 据这几年对地方的认识,许多邻里长也都练就了一身平衡居民反弹,与性交易生存空间的
: 协调能力,公寓大楼的自治规约也可以自订规范,这种在地的彼此尊重,才是最可贵的地
: 方。另外,社维法里也有一些关於公共安宁的条文,将来警方遇到申诉,是不是能确实介
: 入调查并执法,让社区居民的权利可以被保障,也让冲突的两造有各自辩驳和协调的空间
: 。
: 性工作者与社区之间的关系不是零合游戏,性工作者除罚化後,有利於形成工会组织、自
: 律,政府需要配套,公寓大厦管委会、邻里长等社区网络得搭配协调,甚至必要时警政系
: 统的协助,就事论事,才能有兼顾公众利益与性工作者工作权的进步作法。
其实我个人还蛮支持这样的政策的,
毕竟跳脱出"专区"的框框才能比较确实的达到"除罪化"和"去标签化",
但是我想到一个比较大问题就是工作者的安全,
现在很多情色行业背後都有黑道支持原因除了因为目前是非法的之外,
还有就是性产业的高价格与其近乎物质无成本的特性;
此一特性导致工作者容易因暴力或利诱(ex毒品)的原因落入黑道势力的掌控之中,
进而被剥削、虐待等等。
因此如果缺乏适当的配套保护措施的话,
我想可能会导致表面上是独立的工作室,但是背後实际上有黑道势力在掌控。
这是我目前想到比较担心的问题,
另外就是会不会遭到客人的暴力伤害之类的,
我想如果要朝这方面开放,
那警察体系也要建立相对的保护网,
能确实的在第一时间保护遇到麻烦的工作者。
(毕竟合法化之後就不可能再找黑衣人来围事了是吧?)
至於性病防护之类的其实我相信工作者们也都很清楚保护自己的安全,
所以我觉得除了定期的健康检查之外其他这不足以构成问题。
还有假结婚真卖淫和未成年少女等等问题我个人是认为应该也是相对比较好解决的。
我有想到另一个比较大的争点就是已婚者嫖妓是否构成通奸?
还是可以趁势讨论将通奸除罪化这个议题也有可能性。
最後关於社区的接受度等问题我觉得也是需要讨论的部分,
毕竟不可否认的是台湾现在多数人的思维还是比较保守一点,
所以我觉得以目前来说排除住宅区和文教区的作法是还算可以被接受的,
但是往後还是希望可以藉由多方的协调等等来讨论出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结果。
(最後这一点我自己目前也没有定见,所以就没有把话说得太死~)
呃
以上是我的浅见><""
请大家多多指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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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nita77921:可恶...被你看到我打喷嚏的样子... 61.231.100.226 10/18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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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Anita77921:等我做完功课再来聊聊啦~~ 61.231.100.226 10/18 19:13